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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約網友在大賣場裸拍性交 沒付說好的11萬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約網友在大賣場裸拍性交 沒付說好的11萬作者
end56
(終結56)
時間推噓 1 推:2 噓:1 →:2

2天11萬?!

就算加上旅拍,
這樣的價錢也太高了吧@@!
是這個男生屁眼是鑲金的
還是甲圈的行情價就是這樣?
感覺比coser圈還賺









※ 引述《girl55665566 (同志友善ID)》之銘言:
: 聯合
: 記者王聖藜
: 約網友在大賣場裸拍性交 沒付說好的11萬 男判4月刑
: 蘇姓男子結交男網友,約定付費到野外拍裸照並發生性行為,2人在深坑老街、新北市家: 樂福完事後,蘇不付錢落跑;台北地院審理,蘇賠12萬元,法官依詐欺得利罪判蘇有期徒: 刑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緩刑2年。
: 23歲的蘇姓男子2021年9月27日在網路結識被害男子,對話中,佯稱願意以2日共11萬元的: 價格換取與對方進行野外裸體拍照,並且發生性行為,包括口交及肛交,蘇騙被害人說,: 完事以後可以刪除照片、不會留跡證。
: 被害男子信以為真,與蘇2021年9月29日深夜相約在新北市「黎明賓館」停車場外面見面: ,由蘇開車,帶著對方到深坑區深坑老街進行野外裸拍,拍照時,被害人幫蘇口交1次。: 之後,2人轉移陣地,駕車前往新店區家樂福賣場內進行野外裸體拍照,並且再次發生性: 交行為2次,後來,蘇假借要上廁所,未支付報酬即逃逸離去,被害男子驚覺受騙,向新: 店分局報案。
: 法院開庭,蘇自白犯罪,與被害人調解後和解,支付12萬元賠償金完畢,法官不再證據調: 查,改依簡易判決處刑程序處理。
: 判決指出,蘇為大學肄業程度,自述目前從事電話客服業,月收入約2萬8000元,沒有須: 扶養的人,依法量處有期徒刑4月。
: 判決說,蘇沒有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宣告的紀錄,犯後坦承犯行,與對方調解成立並且: 履行完成,悔悟態度尚可;蘇一時失慮,日後當有警惕,無再犯之虞,加上被害男子同意: 給蘇緩刑機會,依法判決,可上訴。
: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6549366
: 幫大賣場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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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a1122z 08/21 14:55嘔嘔嘔嘔嘔嘔

i7851 08/21 14:56我以為通腸都是免費的

Justine1937 08/21 15:12前面才有一篇包養人妻一個月十萬的

Justine1937 08/21 15:12甲甲族群是不是賺比較多 好羨慕

ss18963 08/21 17:09說不定人家有大肌肉天使臉孔魔鬼身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