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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全部認罪,總比在看守所好吧?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討論] 全部認罪,總比在看守所好吧?作者
darknote
(黑暗筆記)
時間推噓 2 推:2 噓:0 →:5

※ 引述《ppoor2005 (Andy)》之銘言:
: 全部認罪,總比在看守所好吧?
: 因為單純這案子,至少要4年左右才會完全有結果
: 至少這4年期間,可以和年老的父母,家人團聚
: 至少這幾年,可以在外呼吸新鮮空氣了,也不要管什麼政治了啦
: 因為早就沒機會挑戰2028了,實在想不通耶
: 不是至少認罪,還可以自由個幾年嗎?
: 我一天都無法想像在看守所的日子,我想會瘋掉吧

阿北的雞鴨 要出來透氣團聚

已經是難如登天了

當然抗告還是有點機會

只是律師說已盡力 後續可能也不樂觀


一案

偵查中雞鴨含鹽鴨 共4個月

審判中雞鴨含鹽鴨 10年以下有期徒刑 123審 共14個月

10年以上~無期 123審 共20個月



阿北目前一堆案子,金流又互相錯綜的話

雞鴨大餐吃到發監應該是沒啥問題




要出來吸一下新鮮空氣大概是

就醫北檢地院這三個地方可以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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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8.15.147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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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darknote (36.228.15.147 臺灣), 09/06/2024 11:01:33

skvis 09/06 11:01柯文哲下半輩子 就是監獄 地檢署 法院這三

skvis 09/06 11:01個地方跑

bdbpzcatqpq1 09/06 11:02獄中挖自己大便來吃很快就出來透氣

bdbpzcatqpq1 09/06 11:02惹,還能判定精神病直接釋放

RadioMan 09/06 11:07精神鑑定也沒那麼好騙啦 到最後屎白吃

RadioMan 09/06 11:07繼續押 哈哈哈

berserk 09/06 11:11很多小草以為最多四個月

小草看卡提諾館昌學習司法體制的 不意外

※ 編輯: darknote (36.228.15.147 臺灣), 09/06/2024 11:1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