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瑞莎國籍問題又搬上網路
這幾天網路瘋傳修國籍法
縮短陸配年限為四年
今天又一堆傻鳥在亂傳
瑞莎花了“十幾年”拿到台灣國籍
但沒發現一個智障的謠言嗎
十幾年??
從申請居留到取得國籍共六年
要不是烏克蘭跟我過沒有建交
最好會卡那麼久
中間民進黨的內政部還不甩對方
要不是她夠有名最好會那麼簡單
而且對方13年申請居留16年申請歸化
17年歸化為我國國籍
哪來的十幾年
笑死一個造謠仔還一堆青鳥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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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9.48.82 (臺灣)
※ PTT 網址
噓
支那有跟台灣建交??
噓
17年歸化為我國國籍 哪來的十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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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配跟中配有別你不知道嗎?
數學很差齁2013年申請居留2016年申請歸化 請問有超過十年? 你去問智障青鳥啊 他們說有十幾年就有
※ 編輯: abscented (42.79.48.82 臺灣), 01/14/2025 17:59:47→
其實很多中國跑出來的比你想像的反共啦
一群青鳥仔要把陸配通通當成中共同路人啊 嘻嘻
※ 編輯: abscented (42.79.48.82 臺灣), 01/14/2025 18:00:51→
中國去當美國移民的難道是因為支持共產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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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逃出來的嗎?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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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烏克蘭連我們政府存在都不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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扯這麼多,烏克蘭要不要改4年。
推
改啊,現在的問題是烏克蘭完全不承認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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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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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帳藍白! 王滬寧養的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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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話王?原來中國地方肯承認台灣了。
噓
中國承認台灣了?還跟台灣建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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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
台灣的移民法從古以來就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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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沒人懂 也不想修 因為這個沒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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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台灣自稱為海洋民族 那是扯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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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這個不只沒票 還會掉票
噓
中國建交了嗎?宣示放棄武力犯台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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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這種敵國為什麼要開放他們的人入籍?
推
一個瑞莎勝過10個外配
推
中國有陸委會當對口啊,不然你民進黨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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掉併入外交部啊?跟烏克蘭根本不同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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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耍什麼腦
爆
Re: [新聞] 徐春鶯求教「放棄對岸國籍」邱太三:中共其實這真的不難解決啦 瑞莎之前也要申請台灣籍 卡在哪? 也是卡在本國籍無法放棄 為啥?![Re: [新聞] 徐春鶯求教「放棄對岸國籍」邱太三:中共 Re: [新聞] 徐春鶯求教「放棄對岸國籍」邱太三:中共](https://i.imgur.com/jm6Wsopb.jpg)
爆
Re: [新聞]曾申請「回復國籍」? 蕭美琴遭疑參選我是覺得新聞記者如果有點法學常識 就不會隨著這藥師起舞了 去看藥師的FB貼文 他是真的認為蕭美琴沒有國籍 然後把申請身分證和護照的行為 當作是回復國籍 提出幾點來稍微說明一下好了 其實原篇底下就很多推文提到了 簡單說 就是蕭美琴除非有任何主動放棄中華民國國籍的行為 不然根本沒有回復國37
Re: [新聞] 曾申請回復國籍 蕭美琴遭疑參選資格轉錄自內政部戶政問與答: 歸化國籍和回復國籍差異性? (一)依89年2月9日修正公布之國籍法第2條規定,出生時父或母為中華民國國民者屬中華 民國國籍,又於本法修正公布時之未成年人,出生時父或母為中華民國國民亦適用之。 復依國籍法施行細則第11條第3項規定,具有我國國籍之證明係指戶籍謄本、國民身分證24
Re: [新聞] 台啤雲豹攔胡P+狀元 複數年約簽下阿拉剛剛板友有問到阿拉薩真的歸化我國國籍 用不用放棄他原本的國籍 還有入籍困不困難之類 這就要看他是走 特殊功勳還是一般歸化法律11
Re: [討論] 李貞秀放棄中國籍的具體做法是什麼?在野提縮短陸配入籍年限 陸配外配獲身分證不同路徑一次看懂 至於陸配方面,因兩岸當前互不承認,台灣當然也不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與護照,因 此政府並非以國籍法,而是以「中華民國憲法」和「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Re: [討論] 李貞秀放棄中國籍的具體做法是什麼? Re: [討論] 李貞秀放棄中國籍的具體做法是什麼?](https://i.imgur.com/DM4K5zC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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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黑特] 中共敢動我們的陸配試試看其實我一直覺得台灣的國籍法太機車了 不合時宜 你們各位台灣人總是台美 台加 台澳 台紐 雙重國籍拿爽爽 但從沒想過 外國人要拿台灣國籍 卻不是這麼一回事![Re: [黑特] 中共敢動我們的陸配試試看 Re: [黑特] 中共敢動我們的陸配試試看](https://image1.thenewslens.com/2019/1/25h4ardbouabum0dukm8ufgw76mh6e.jpg?fm=jpg&format=crop&h=630&q=70&w=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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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陸委會:註銷大陸戶籍不等於喪失中國國籍我這邊要幫陸委會說個公道話 規定上還真的就如此 我們能管到的 就只有我國國籍的部分 他國國籍怎麼放棄3
[問卦] 所以陸委會是不是失職了?陸委會強調,根據中共法律規定,註銷在大陸的戶口登記,並非喪失國籍;「戶籍」與「國籍」是不同法律概念,外界不應刻意將這兩個概念混淆或置換。 陸委會表示,只要我國國民事實上曾具備他國國籍,當事人就有依法放棄義務,至於該國是否允許此人放棄及應如何申請,就要看各該國法令的規定,我政府無法置喙。 -----以上為陸委會說法------ 外國籍人士與國人結婚後,應於許可歸化之日起1年內,提出喪失原有國籍證明。合法居留3年以上且每年居留滿183日以上,可申請歸化國籍;此外,針對有特殊貢獻者或高級專業人才,歸化國籍不必喪失原有國籍,且無居留期間限制。 -----以上內政部說法------1
[問卦] 為什麼外籍配偶不能用特殊貢獻歸化台灣俄羅斯籍藝人安妮因為申請 特殊貢獻者或高級專業人才歸化我國國籍 得已保留原國籍,現在擁有台俄雙重國籍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 一般外國人合法居留5年以上、外籍配偶合法居留3年以上可申請歸化我國國籍;![[問卦] 為什麼外籍配偶不能用特殊貢獻歸化台灣 [問卦] 為什麼外籍配偶不能用特殊貢獻歸化台灣](https://i.imgur.com/kz2tCTab.gif)
[課業]中華民國國籍是否一定要在國內才可以歸化國籍法施行細則的第二條第三項有規定:「申請喪失國籍或撤銷國籍之喪失,申請人居住 國外者,得向中華民國(以下簡稱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或辦事處(以下簡稱駐外館 處)或行政院於香港、澳門設立或指定之機構或委託之民間團體為之,送外交部轉內政部 許可。」只有說「申請人住在國外,要怎麼申請喪失國籍跟申請撤銷國籍喪失,並沒有說 請人住在住在國外,要怎麼申請歸化國籍跟回復國籍」。小弟覺得應該是國籍法的第三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