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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樓地板不是公共財?送給財團要有法律依據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討論] 樓地板不是公共財?送給財團要有法律依據作者
lovepork
(我愛豬肉不愛牛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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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博雅:

"...... 樓地板是公共財喔 我們把市民的公共財XXX坪送給財團

一定要有法律依據吧?......."


請問塔綠斑 如果你認同苗博雅講的

那同樣的高雄厝把市民公共財送給財團

是不是也需要法律依據?

我覺得如果塔綠斑這次又雙標

真的會出大事

柯文哲被這樣針對


大家已經凍袂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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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55.69.167.66 (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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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anet 10/23 11:05308也是正常的

benothing 10/23 11:05欸,黃國昌可以去告啊

flavorBZ 10/23 11:05她在講什麼

benothing 10/23 11:06不然你看柯文哲為什麼不給社子島居民容

benothing 10/23 11:06積率?因為他們沒錢賄賂柯文哲啊。

flavorBZ 10/23 11:06沒頭沒尾的

xulzj524 10/23 11:08所以4f的意思就是

xulzj524 10/23 11:08高雄厝這個 美化就送樓地板是因為有錢給

xulzj524 10/23 11:08??

Hoty69 10/23 11:08來個前後文吧

SubaruDuck 10/23 11:09戰國策現在只能打這種模糊戰嗎。別忘

SubaruDuck 10/23 11:09記33要打郝結果打到馬,結果是被人發

SubaruDuck 10/23 11:09現柯真的誇張亂給。

※ 編輯: lovepork (155.69.167.66 新加坡), 10/23/2024 11: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