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老實講我覺得闖紅燈很嚴重
闖紅燈捏
台北市內闖直行的紅燈
隨便發生意外還是救護車通過
都是死傷慘重
沒人把這事情披露把這種誇張的交通行為讓大眾知道不可取
這枉為人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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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eologies separate us.
Dreams and anguish bring us together.
Eugene Iones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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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w,好嚴重喔,真是弊案呢
跟他說的查弊案?
建議立院最大黨修法闖紅燈唯一死刑
好 但不是弊案
嗯 好嚴重 加利粉的看法
而且人家只是一般民眾,跟拍幹嘛
民進黨DNA,小事啦,酒駕肇逃的咖都可
以當他們的KOL了,擋疫苗的咖還能當賑
災基金會董事長,人命在他們眼裡真的沒
什麼
之前媽祖遶境 載著我們國昌老師的機
車也是違規 很嚴重
很嚴重是罰多少啦
當初川那個 是跟著車一起過基本上大家
都這樣啦
為了弄臭政敵只拿闖紅燈來嘴,這蠻讓人
失望的
所以要找國蔥邏輯 蔥仔就是大搞弊案
應判蔥死刑
依照
一個平民闖紅燈是弊案嗎
比起阿比貪汙 闖紅燈十惡不赦阿
看紅燈多久吧,剛轉紅燈還是一陣子有差
一個立法委員闖紅燈,自己都不守法還能期
待他立出什麼好法案,更別提還有其他立委
占用國有山坡地保育區搞成收費停車場,這
次我支持揭弊英雄國昌老師
抱歉 闖紅燈時不是立委
另外想問 KP94FQ 是否知道林思銘的罰單
多到堆成小山
有比阿北貪污嚴重嗎
林公瓜那堆罰單你都沒那麼氣
好嚴重的
「闖紅燈」行為,依據我國《道路交通管理處
罰條例》第53條第1項,可處新臺幣1,800元
至5,400元的罰鍰,但具體金額會因車輛種類
而異:機車處以1,800元;小型車處以2,700
元;大型車處以3,600元
很嚴重,建議修法處以極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