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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台北市議會議事規則第五第六條求解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討論 台北市議會議事規則第五第六條求解作者
benothing
(禹楓)
時間推噓 7 推:7 噓:0 →:10

※ 引述《pdaboz (哈哈..隨便啦)》之銘言:
: 第五條 (簽到)
: 出席議員及列席人員應分別在簽到簿簽名。
: 本魯想要問 出席議員 有函示定義嗎 到底怎樣才能算出席議員啊,有熟悉的大神可以
說?
: 第六條
: 議員因事不能出席會議,應通知議事組列入會議紀錄
: 不能出席會議,是指沒簽到還是沒有在會議或辦公室看轉播啊
: 這邊不出席會議到底是指什麼情況啊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這個其實有答案。

徐巧芯能不能在直播上call out 台北市議會的議長跟副議長,
針對議事規則跟同黨的議長討論,
如果見解相同,當作證據的去控告就好,
然後民進黨也比照辦理控告藍營的議員,
台北市議會就變成全世界最清廉的議會了。

如果議長的見解不同,
那就秉持殺佛殺神的精神幹掉老屁股,
推動台北市議會的改革難道不重要嗎?

柯文哲說台灣不缺提出問題的人,
國民黨跟台北市議會要轉骨就靠這次了。

call out給同黨的議長不難吧,
我相信年輕的藍粉都會支持你的。

--

※ PTT 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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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CDisorder 04/25 15:18沒有模糊空間很難操作

ReDive 04/25 15:27給出有罪無罪法律見解的人不是議長副議長

ReDive 04/25 15:27,他們也是廣義下的當事人,是法院的法官

ReDive 04/25 15:27才對喔

kku6869 04/25 15:27請記者多問題個國民黨北市議員的看法呀

kku6869 04/25 15:28所以二樓建議巧告下去對吧

kku6869 04/25 15:28有沒有想過如果他最後沒有告下去

kku6869 04/25 15:28會是什麼原因

sobiNOva 04/25 15:54許自爆的部分那肯定是違法的

sobiNOva 04/25 15:54我不信哪個人敢說簽到完全不出席合法

sobiNOva 04/25 15:54都是打擦邊球說不用坐滿

touchbird 04/25 16:05鍵盤法官說違法就違法了

sobiNOva 04/25 16:20沒違法幹嘛改口呢 哈

sobiNOva 04/25 16:20快去支持許淑華不要改口阿

touchbird 04/25 16:35快叫警察抓她啊 鍵盤法官

qaed 04/25 17:30昨天一堆側翼弱智才被打爆,今天又來另一批

jong 04/25 18:04她不敢call out 議長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