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幫鼓山分局按個讚
※ 引述《leo19981 (sleepless in vancouver)》之銘言:
: 昨天看到這篇,只有標題沒有詳細內容,完全不清楚這是在講什
: 有些人還以為是拿相機亂拍,今天有看到新聞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30420/2483207.htm
: 警方多次發現有追焦手(攝影師)為了吸引點閱、曝光,透過網路揪團車手跑山、
: 壓車,並將拍攝的照片PO網,因此吸引許多車手響應,卻也衍生噪音、車禍事故等。
: 前面推文另外一位鄉民也有貼url https://www.01.today/20230420/26315
: 話說那邊也很多野狗,騎士騎太快應該也很有機會遇到。
: ※ 引述《mepass (努力浪費人生)》之銘言:
: : https://i.imgur.com/9iEn8D1.jpg
: : 以後請不要在路上開相機
: : 不然你我都是公共危險罪預備犯喔XD
: : 然後也建議鼓山分局把轄下的測速照相機
: : 統統拆除
: : 不然一天不知道貴局要吃多少公共危險罪了
推文在那邊翻車翻車的喊
就法論法
追焦手 跟車手糾團去跑山 壓車
有觸法行為的是什麼
車手壓車麻
觸犯公共危險罪麻
要處罰的對象是車手
關追焦手屁事
現在是用刑法公共危險罪處罰教唆犯還是共犯
都不是
關係人是三小
刑法關係人是什麼?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84548
我找了一下還真的沒辦法得出一個追焦手被當關係人理由
版上有法律人還是鼓山分局警察的出來幫我這個法盲解盲一下吧
--
供需法則 所以警方有勸導的必要 你也有不鳥他的自
由
所以什麼叫做公共危險罪關係人 你行你來解釋一下吧
人家勸導沒開罰,要抓違規真的去測速更惹惱人
媽的咧 有本事你就派警員駐點飆一個抓一個用公共關係危險罪送辦麻 那我一定幫你按讚啊
我也想知道關係人跟共犯教唆犯是一樣的東西嗎?
你這個前提是拍攝者是在合法位置裡拍攝 如果站在道
路中找角度拍追焦又是另一回事了
如果今天這警察開這勸導單對象 那個人是站在馬路中央拍照我建議直接開罰 那沒問題
※ 編輯: kunnsei (163.32.216.79 臺灣), 04/21/2023 12:34:08柴山猴子還不夠多嗎?
推
呵呵 當地居民就該死對吧,什麼都不要做最好
"媽的咧 有本事你就派警員駐點飆一個抓一個用公共關係危險罪送辦麻 那我一定幫你按讚啊" 我懷疑你不是法盲是目盲
之前在谷關看到追焦的把大砲伸出車道,害我露營車差
點擦到他的砲管……
你內文不就有寫有認為是證人==
不過這種東西就嚇嚇普通人勸導而已啦寫關係人不就
代表他也沒很想找你
被傳就看名義阿 我是不知道為啥一個勸導有些人反應
好像要被拘捕一樣
※ 編輯: kunnsei (163.32.216.79 臺灣), 04/21/2023 13:18:36
原來在台灣公共場所拍照只要發生事情就會被告..
有犯意聯絡就值得當關係人了 不需要是動手的那個
還是你更行你說為什麼不是關係人
什麼叫做有犯意聯絡值得當關係人? 你一句話的吐槽點太多了我都不知道該從何吐槽起
※ 編輯: kunnsei (163.32.216.79 臺灣), 04/21/2023 13:22:05為什麼不去抓違停或並排停車
法是看人用的,一般人用社維法就很好用了,對權貴
或法律人就不好用
快點吐槽 在線等
你是不是對警察跟檢調的權責搞不清楚? 警察可以決定要用證人或關係人身分傳這個追焦手? 這不就恐嚇法盲麻
就騎車的車手不好抓,拍照的比較好抓啊..
不就刑法185條 吐槽點呢
你贏你行 恭喜
說你是就是,十全所已經示範過了
這種事情太多假設了 你要怎麼判斷? 舉一個 是要拍
追焦照的 要求友人壓車讓他拍 算不算違反公共安全?
當然你說用無罪推論 等造成意外再來追查也行 我覺得
都說的通 勸導單本身也無任何罰則 你要簽不簽 他也
拿你沒法
他如果用證人傳你就有作證義務 反之沒有 有障礙是
不是
一個無效力的東西也要拿來帶風向 只有東森這個破幹
媒體會抄啦
翻
台灣法盲太多 原po可憐
幫猴子拍危險駕駛追焦照,助長猴風的人,說什麼被限
制自由,我只想:呸!你要自由,誰來關心其他用路人
的安全
所以車手都不是追焦手約的啦!新聞造假
好了啦
有想過當地居民與其他用路人的感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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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卦] 路邊拍攝 卻被高雄警察開勸導單且可列為公共危險關係人剛看到的貼文 原來現在去路邊拍攝 (我想應該是指追焦吧)5
Re: [新聞] 追焦手將被列「公共危險關係人」!他簽去年在北宜就有一個騎自行車安分守己騎在最右邊 騎重機的看到有追焦手,左手舉起來比YA 下一秒就撞上騎在路旁最右邊的自行車騎士 如果沒有這個自行車騎士墊背,重機大概就騎去水溝了吧X
Re: [爆卦] 路邊拍攝 卻被高雄警察開勸導單且可列為公共危險關係人原本以為是拍路邊違規停車被警告 看了內文才發現可能是拍追焦 那就沒問題了啊 如果今天在彎道拍追焦 那些重機猴子因為看到有人追焦1
Re: [新聞] 追焦手將被列「公共危險關係人」!他簽我不知道警察到底在幹甚麼 在路邊拍照如果發生車禍 拍照的人要列公共危險關係人是嘛 醬子的話 下次我就在警察的測速照相前車禍自撞X
Re: [新聞] 追焦手將被列「公共危險關係人」!他簽其實這真的很危險 如果在路邊追焦拍照 駕駛人看到比個ya之類的手勢 然候就發生車禍了 你各位想想- 我覺得應該要讓這些追焦攝影師納入執法人員的行列 這些追焦攝影師都是好手 拍的照片張張對焦 這有助於幫助到我們的國庫收入 另外在考照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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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青年路停車格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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