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喪假問題
大家都說用常備兵補充兵服役規則
第 2 條
本規則所稱常備兵,係指依法徵集、召集入營服常備兵役現役或軍事訓練
人員。
他要適用規則 要先符合適用對象
軍隊的解讀不一定是錯的
況且對公務員來說 最安全的方法當然是依法行政
但確實應該要考慮參照內政部的方式去修改請假規定(喪假可請但按比例給,婚假不可請)畢竟喪假是不可預期 也沒人希望發生的
只希望他的個案能讓往後遇到同樣狀況的人能有個依據
※ 引述《staff23 (筆名蘇溫永(志火偉大ㄟ))》之銘言:
: 按常備兵補充兵服役規則第35條規定
: 喪假是"應"給 不是"得"給
: 也沒有服役前、服役後 就法規字面上
: 入伍前兩天親屬死亡 從常理與經驗判斷上
: 喪事尚未處理完畢(穆斯林、部分基督教也要3天)
: 按規定應該就是要給.......
: 這種爭議其實就是簽公文上去說明原因理由、法律依據
: 給長官批示問題結案
: 替代役的規定更明確
: https://www.nca.gov.tw/chaspx/Faq_Detail.aspx?web=85&id=6654
: 不過國防部處理這種例子早就行之有年 有些長官別耍白癡了好嗎
: 請打1985 解決問題
: ※ 引述《gary50740 (Gary_Lin)》之銘言:
: : 10/7剛入伍,10/5爺爺過世,10/24出殯
: : 上次有來問過,
: : 入伍隔天我就拿訃聞給輔導長,
: : 17-21休假,輔導長說我能請22.23.24.25,
: : 最後連長找我去,說入伍前過世只能請事假
: : 讓我請24,我一開始說請24.25比較不趕,
: : 最後假單還是只有24號,
: : 並且要扣假,
: : 我是沒什麼意見但是要扣假也太不合理了,
: : 然後我問輔導長,他只回我說連長想按照
: : 規定來,他只能幫我扣夭八當扣假,
: : 我聽了也是滿臉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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喪假這種事情 承平時期 非演習戰訓期間
本來該給就要給 何必讓役男退伍對國軍
心生怨懟
以後講到當兵 就是幹X娘 當年害我無法送
家人最後一程 苦求出來 還要扣假
而不是 當年長官體恤下屬 還特別安排連休
讓我能順利處理家人這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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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張育成若不打WBC會被酸一輩子嗎補充兵役辦法 第 6 條 核定服補充兵役男,依下列規定管理: 一、自核定之日起五年內,應接受體育署之列管。 二、列管期間內,應依體育署指定參加集訓或比賽。13
[討論] 不選張育成是否犯了妨害兵役治罪條例根據妨害兵役治罪條例 第2條 本條例稱妨害兵役,指妨害下列各款而言: 一、動員召集。 二、臨時召集。3
Re: [問卦] 中共打來時臺女可以幹嘛雖然歷史故事中的英雄人物多半是男性 但其實不讓鬚眉的女性也不少 而在這個年代,無論男人還是女人 都有機會 成為民族英雄 所以 各位台灣的愛國者們 現在正是展現你們決心的時刻了3
Re: [新聞] 快訊/兵役延長「4個月要補當兵?」 邱說真的 依照現在的兵役法 如果服軍事訓練役的役男 結訓後是不是要續行徵集 從兵役法來看 不是不可能喔 真的就是看國防部要怎麼玩而已 兵役法第34條 於國防軍事無妨礙,且志願服役者滿足兵額時,得停止徵集徵兵檢查合格男子服常備兵現 役,改徵集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志願服役者不能滿足兵額時,回復徵集服常備兵現役1
Re: [問題] 我國兵役制度中的國民兵與補充兵?1.國民兵是以前的制度 89年廢除 以替代役取代 2.服役長度:常備兵>補充兵>國民兵 3.補充兵退伍後是後備軍人 國民兵不是 4.兩者必要時都可以動員召集、教育召集 但多為點閱召集、勤務召集 5.戰時補充兵仍動員投入作戰 國民兵以輔助勤務為主- 依公訓字第1100009030號函的解釋,請益以下問題: 函釋先摘錄如下: (1)銓敘部78年10月4日78臺華法一字第330638號函釋略以, 女性公務人員於到職前尚未具有公務人員身分期間生產或流產, 而在請假規則第3條第1項第4款所定之給假期限內到職者,
- 補充兵就我理解 應該還沒有階級 不算二兵 召集規則 第34條第2項 前項應召員之待遇、主副食、醫療、保險及撫卹,規定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