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明星賽要怎麼改才會更好看
球員打的這麼懶散主要就是沒有誘因
很難要求每個球員都為了榮譽而戰
最簡單的就是從錢下手
給錢其實從薪水下手就對了
球員們遇到錢也是會認真打的
只要新增一個連續兩年在明星賽獲得勝利,下季度的簽約最大薪資+5%上限,可以稱作全明星賽條款
而且該條款可以跟其他特別條款疊加
怪獸新秀就可以同時觸發羅斯條款加上全明星賽條款
只要有關錢,每一個都卯起來跟你拼了
--
※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7.21.9 (臺灣)
※ PTT 網址
噓
廢文大賽...比酸詹系列文還鳥
→
這系列該停了吧
噓
版主該出來了
推
1樓說的系列文都很有料啊,啪啪聲還在我耳邊繚繞
推
笑死 這也可以扯酸詹是有多氣
→
這是在懲罰老闆嗎
推
薪資大通膨 現在獎金對於球員的誘因實在太小了
推
老闆:??
推
應該提高獎金 然後比照新秀賽分四組 獎金全部給勝組
→
這樣勝方球員得到的獎金至少是以前的2~3倍 而且更
→
有希望拿MVP
推
老闆:我來買單?
爆
首Po如題 這次糟糕到教練球員都出來講話了 感覺不改變的話不行 除了之前有人提到的母隊名次變更 感覺可以從分數上下手9
1. 開場時放個老詹食二鍋影片,告誡各位明星要好好防守 2. 中場休息時,領先的那隊先發五人可以打廣告賣鞋 3. 地板上印曼巴圖騰,踩在腳下,感受在心,能打NBA明星賽是榮譽 4. 請各位大神補充,都打NBA了,錢都是零頭,精神激勵比較有效 亡羊補牢補字補字補字補補補補補補補補補補補補補補補補補補補補補補補補補補補補補6
大家好 這幾年明星賽都是互相的飆分秀 每年都在吵要更新,原因就是誘因不大 誰會想在明星賽冒著受傷風險去拼勁全力呢? 建議6
聯盟也搞得跟綜藝一樣 球員想躺平也不意外 以前分東西區 早早知道隊友 明星周沒事幹還可以閒聊怎麼秀 所以還可以看到幾組打兄弟籃球的 互相配合秀一下 現在選隊友還在賽前選 上場前才知道隊友 是要怎麼秀 而且也少了一些 管你什麼比賽 我就是要贏的雞掰人9
其實好看,跟受傷風險是相輔相成的 一個最粗暴簡單的方法或許是分數對換 並且放棄時間制改成目標得分制 3分線外:1分 3分線內禁區外:2分4
就是兄弟組隊籃球難看阿 以前沒在組隊 只有明星賽才看到明星同一隊 有新鮮感 現在早早組隊 還不認真打 明星賽就是難看啦7
如果無法增加誘因讓球員認真打 那乾脆試試增加趣味性? 像csgo表演賽就玩過觀眾票選特殊規則 現場噴煙影響視線、無重力、限定槍等等 換在籃球可能就搞成6
其實明星賽大家詬病的就是比賽強度太差 但上面的明星每個都貴鬆鬆,而且下半季了可能身上都有傷,都是球隊主力 大家不想對季後賽開玩笑 那有沒有可能,直接再加賽一場,列入常規賽 每隊須提供三名球員名單,由東西區龍頭教練選人4
可以改成讓對方得分越少的人贏,這樣大家就會努力防守,可以增加可看性。不過以NBA 這種花俏的趨勢,看來是不太可能 --20
明星賽為什麼難看? 因為有些球員懶散、場上不認真進攻或防守 如果要變得好看有幾個方式 1.算這屆明星賽球員場上攻守正負值、場上移動平均里程數等,在賽後公布排名,若低於 一個最低標準,下次明星賽入選直接取消資格,由其他球員遞補,要到下下屆才有資格再
54
Re: [情報] 年度前三隊引言恕刪。 先恭喜Ben Simmons,他在2019休季期簽下的頂薪合約有「前三隊」加薪的條款。 根據dragon803寫的這一篇外電整理 因為Ben Simmons入選年度第三隊,他新合約可以增加約兩千萬美金的薪資總額。19
Re: [情報] LBJ跟湖人提前續約單純回一下38歲條款(原文over-38 rule) 如果我手邊這份2017年版本的CBA FAQ沒有過時的話 38歲條款所規範的合約長度是四年以上,所以LBJ這份兩年約幾歲簽都不會觸及的 其實這樣想就知道了,難道有個39歲老將要簽兩年底薪也會受限嗎?不合理吧19
Re: [情報] Zion Williamson同意簽下指定新秀延長推 shulado : 這樣IG也不能交易去籃網囉? 07/03 14:03 推 stevejack : 想問為何 Ingram 簽的頂薪不屬於這類型?因為新秀 07/03 16:09 → stevejack : 約內轉隊過嗎? 07/03 16:09 推 illumi : ingram用鳥權簽5年,雖然是頂薪,沒用到指定新秀,好特 07/03 16:29 → illumi : 別 07/03 16:2911
[討論] 戴維斯條款有適用其他歸化嗎?P.League+的特殊規則之一「戴維斯條款」 因為有這項條款,所以Q可以用本土的身分上場 可是目前為止,好像沒說戴維斯條款,是否適用其他歸化台灣的洋將 如果戴維斯條款適用所有歸化球員 那這樣對於各隊而言,就有很大的誘因去說服歸化7
Re: [新聞] 確定了!SBL祭叛將條款、違規最高禁賽3年其實這比較像李漢昇(或王柏智)條款吧? 當初李有報名選秀,跟九太已經有簽約共識,但是因為P+某隊出的錢比較高就說要跳槽, 還搞得沈董不開心,直接給他加價留人。 (王柏智當時也是選秀前一刻就說要直接加盟夢想家) 或是聲明稿中提到的「惡意挖角SBL現有球員」,7
[討論]明星球員簽約 有過哪些特別的特殊條款嗎比較常見到的 應該是不可交易條款 或交易時可由球員本人指定下家 或者就是球員選擇權 可選擇幾年後要不要提前跳出合約5
[問卦] 足球合約裡面的"解約條款"是什麼意思足球合約如果簽約要一個球員,好像都會談到要不要 附加解約條款,但是一直不懂解約條款是什麼意思 如果買方要買一個球員好像都是得跟對方球會報價 雙方談妥轉會金額後,才有資格跟該球員與經紀人談論薪資 但是不清楚有了解約條款金額對於雙方球團買賣是多了什麼狀況4
Re: [新聞] 確定了!SBL祭叛將條款、違規最高禁賽3年當年台灣大聯盟跳出來時 CPBL也是有判將條款啦 不過就像上面的大大所說的 以現在的聲勢 金主願意投資的程度 就不是同樣的比較法了 是說 P+之後的選秀規章以及球隊薪資球員薪資限制 也該生出來了吧.... 行銷宣傳牌打得很好 大家想看到的透明牌卻還在磨 有點拖了 一招一招連著出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