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同車道併駛?
最近看到新聞內提到
"警方指出,截至下午4時,共取締52件大型重機違規
(行駛路肩4件、同車道併駛48件)"
來源: 「大型重機上蘇花改首日 逾50件違規被開罰」
https://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2109300348.aspx
想問實務上如果我自己騎著騎著,
突然有人騎到我旁邊的話, 是我們兩個一起被開罰嗎?
警察會分辨誰是後來插上來的人嗎?
有人被開罰過這個規則可以分享經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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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花改充其量就是一條省道,同車道併駛的開罰依據是
什麼?
沒錯,我跟一樓一樣很困惑,蘇花改是省道,不是高
快速公路,哪來的法規可以針對同道併行開罰的啊?
雖然知道前幾樓的意思,但不能用省道來討論這個議題
除少數如國三甲是國道,其他快速公路幾乎都是省道
前後行車記錄器必備
稍微能幫上自己的就騎中間
但蘇花改就不是快速公路啊...
這個問題太有趣了
藍盾牌的罰則跟法源會跟紅盾牌不太一樣,但實務上會
怎麼開要看承辦員警… 上次在堤頂我被逼車,我檢舉3
3條居然過了… 問題是那條連盾牌都不是,只是北市
的快速道路@@
汽車在隧道內不得超車 不知道並行是不是這條衍生的
處罰條例第47條
華國會有各種扭曲的法規來搞你
法規上現在蘇花改可以算快速道路沒錯,但你公路總
局不打算把他當快速道路啊
嘿啊蘇花改不是快速公路,但跟是不是省道無關
國省縣鄉道是行政分類,高快主次道路是功能分類
這兩種分類並非一對一的關係,所以不能混著討論
原來33條還有後續的規則… 那那次有開成功可能真的
就只是我運氣好而已XD 讓他花3000或花時間去申訴
說個笑話 汽車同車道併駛沒有罰責
臺9線蘇花山區路段改善計畫,解釋解釋啥意思
檢舉33條 但 鴿不一定是用33條開單喔!要確切知道
用什麼法條開單其實是要打回去問才知道的 呵呵
汽車如何同車道行駛求解
在不跨線不垮路面邊線的情況下,請示範謝謝
有請889回文
蘇花改應該符合該路段僅單一車道?
45條.1.二 在單車道駕車與他車並行。
是隧道內禁止併駛,看仔細點
某樓腦補,蘇花改就 省道啊 有問題?駕照雞腿換的
喔
自強隧道上下班一堆併駛的 從來沒看過鴿子說要抓
所以併駛是兩個一起嗨還是誰倒霉誰嗨?
當天應該要乖寶寶運動才對
法條不清不楚 才衍生這麼多討論
難不成是52台哈雷其中4個押隊的
道交92條之7-4 根本刻意針對重機
但是蘇花改是省道,又不是高速公路
又來了~沒事找一條併行的來噌熱度,哪位員警啊???
不可能乖寶寶拉 沒品砂石車逼死你
台北市檢舉過件不見得是按照你檢舉的法條啊
檢舉43條逼車 最後實際開未打方向燈 根本笑死
不敢換紅標其實就偷環評的結果啦,這種事情很多其
實也不意外就是了
33樓應該是正解
看樣子騎蘇花改人人要配備邊車了,不然旁邊有個87
跑來跟你並行就吃罰單了
科技執法很恐怖$&@#%…|||
就是針對啊
單車道指得是同一個車道給雙向車輛使用.....
正解個頭……單車道是雙向無標線
一個單車道多重解釋~有的吵了
喔~
哪來多重解釋@@ 隧道內不得併排行駛 跟單車道有啥
關係
單車道沒有多重解釋 交通部一直都只有一種說法
不過很多員警自己不懂法條自己亂掰 這也沒啥好意外
有興趣的 可以來看一下「法官」對單車道的解釋
就是隧道內不得並排行駛,其他隧道不抓並不代表就是
可以並排!
交通部對單車道併行定義就是該路段僅單一車道的地方
併行,不是在單一條車道上併行
某樓不要為了反而反 汽車在隧道內是要怎麼併行
所謂多重解釋就是看你遇到哪個法官
因為法官見解不同,客觀狀態下同一件事可能違規或不
違規,但你人民要遵守
不能併駛很好啊,不然你想要四輪從後面追上來跟你
併駛?還是智障猴子車隊並排摔車結果後面全倒?
罰了再說,先衝與論吧
智障猴子車隊全倒感覺挺不錯的...
省道明明就沒禁止同車道併駛...
交通部就統一說法了 還有智X法官在那邊自創解釋 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