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立委提案檢舉處理時效3個月變成7天
https://i.imgur.com/qItocbd.jpg
3個月處理太久了啦
民眾收到舉發單的時候都不知道什麼時候違規的
或是根本沒辦法馬上反制檢舉(民眾)
所以立委諸公們 建議檢舉的處理時效改為7天!
如果通過,以後所有的派出所除了值班備勤,還要另外派人力來處理民眾檢舉案件了唷!
而且還要24小時不間段,最好眼力手力要夠快
不然D+6的23:59:59才送件的案件,你不同步處理,馬上就過期了呢!
然後之後就可以瘋狂接到民眾投訴申訴案件
從此可以迅速提升員警及其各級主管被逞處量
偉哉立委,都有個偉大的想法!
而且水餃也學壞了...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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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人阿 補簽阿 大立委們不列預算是在要求三小 給多少錢
做多少事啦 大不了以後外勤巡邏班都先所內處理檢舉案在
出門巡邏阿 哈哈哈
前幾天才和承辦人聊到案件數從4000件爆增10000多件,現
在到底是在哈囉?
還在補人?人都補在專業單位啊
佐四類全去交通組處理民眾檢舉案件就解決了(誤
直接取消民眾檢舉的權利就好了!那麼多廢話,累死的永遠
都是基層,憑什麼警察要做檢舉達人的打手!
成立一個檢舉案件小隊啊
擺明就是要我們不要開單不是嗎,那乾脆關掉系統啊
惡意檢舉者? 怎麼不檢討惡意違規者?
連續違規的人沒錯,他們都是被惡意檢舉的
一律7天?那車禍肇因補單+毒駕補單,要如何解?
不然直接取消民眾檢舉更好
這裡有一批嗷嗷待哺的佐四^_^
抽屜還一疊半個月前的違規沒開...
真的有惡意檢舉人啊,同樣的情形已經答覆過不屬違規
還是能不斷重複檢舉
甚至還有影片裡車子明明在動,竟然檢舉人家違停
不要再補人了 再補又要多一條巡邏線 人越多班越難上QQ
事實證明水餃餡就是來鬧的
一直好奇,為什麼只有警察機關在瞎忙?
一直好奇,為什麼公路主管機關沒有檢舉管道?
聽說,寫公路主管機關的信箱檢舉,案件還會轉給警察。
難不成,公路主管機關沒有民眾檢舉案件業務?
光處理檢舉就不用做其他事了
7-1是民眾檢舉的期限,90條是處理交通事故補製單的期
限,這對立委來說有很難懂嗎zzz
敝單位實務上處理是這樣子在做區分,固定桿的逕舉案
件有待其他學長姐補充
笑死人 可以交給專業的警察專業單位啊
佐四類的學長姐上吧
專業單位補這麼多人 該做點警察工作了吧
佐四資深學長姐拿出你們的專業吧
佐四的學長姐可以上了 交通檢舉巡官
交通違規檢舉開單直接委外就好阿,簡單省事
可以設一個佐四檢舉警官隊
自己交通嚴格執法,路上就不會有違規,惡意檢舉只佔少
部分,違規人不就大家寵出來的?
聽你在吃屎 違規的還是會違規
跟警察抓不抓有什麼屁關係
動動你的破腦好嗎
回樓樓上 警察只要開單就好了是吧?刑案都不用辦了是
吧?線上案件都不需要處理嗎?
某人真的智商堪憂 原來會違規是警察害的 警察在你心
中只有開單功能吧
別在那邊唬爛啦,沒案件時巡邏、查察有多少人會去開單
,好聽話留著騙外面的人
自己待在廢所就閉嘴
要不要我教你洗茶杯 可悲仔
你把你車號給我 我看到你一次開一次
敢不敢啦 待在垃圾單位的閉嘴
為什麼不提高罰鍰喝止違規者?為什麼不實施嚴格記點制
?半年記點延長至一年啊!併排停車罰6千、公車站牌罰1
萬、殘障車格罰2萬不會?說到罰錢還有人敢違規停車?
某樓,抱歉老子勤查基本重大違規9件起跳,巡邏的話因
為待在很忙的單位,巡邏線從沒簽完,大概4-5件重大違
規,守望更不用說了,開好開滿,請問你有什麼意見?
把自己該做的事做好,不用去嘴別人做不做事,沒資格要求
別人,也不可能改變整個社會。
樓上某樓一看就知道沒待過外勤,講外行話還裝內行
道路設計這麼爛 只會靠北警察不開單 真的萬用背鍋
開太多單 幫違規人來所靠腰的也是民代 乾
要不要乾脆廢掉道路交通處罰條例啊
民眾違規 關警察屁事- -
警察的工作不是只有開單好嗎?!
「查察」是什麼勤務能不能請教一下?好想知道哪個單位會
有「查察」勤務^_^
專單待到邏輯壞掉了?
直接叫飽145認證一定夠啦
我覺得放寬7-2員警逕舉的項目比較好呀 常常站在路口拍
照一些未依兩段式的都不能逕舉 只是這樣承辦的件數可能
又會更多.....
反制檢舉民眾這是什麼意思?
回樓上:有可能檢舉人自己也違規?
真的待在廢所就別說了,以為全部的警察都跟你一樣廢?
我在專單每天爽爽領錢 上面好多人眼紅
民粹治國啦~~
給專業單位做啦反正裡面一堆人
專單人那麼多幹嘛不撒出來開單?
我在專單每天深夜勤都在睡覺跟樓上g大一起爽領錢,看
那些晚上不睡覺去快打的可憐蟲
這也不算壞事,可以剃掉很多檢舉
仇視專單是很奇怪的事,在校努力一點就能去專單啊
保一四五支援全數民眾檢舉案件開單俓舉
保一四五每寢室配一台電腦,輪班處理檢舉案,效率絕對
提升1000%
淚推保一四五專責處理
專業單位到底「專業」在哪?願聞其詳
進專單只是代表當時成績好,在警察領域貢獻了什麼?願
聞其詳,專單沒什麼立場在那邊酸外勤吧ㄏㄏ
網內互打免費~~
道路、停車位規劃爛到爆,先笑垃圾政府不敢都更啦耖
笑人家快打是怎樣?原來睡覺也可以拿來說嘴啊?
第一次看人家笑快打的 真是世界奇觀
快打很辛苦的好嗎?派出所的苦差事已經這麼多了,真的須
通盤檢討經年累月的勞逸分配不均
常常遇到民眾進來,說他警察朋友跟他講怎樣怎樣的錯誤訊
息,一問之下幾乎都是專單的,不懂裝懂
戰起來
每天上班也不知道幹嘛滑手機看股票運動睡覺
專單不能廢,那是許多基層的夢想跟動力
就下班變一個死老百姓而言,三個月我也覺得太長了,最
好一個月內就收到
佐四會不會操作系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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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違停3天居然無法連續舉發案件主旨: 違停3天居然無法連續舉發 案件內容: 本人檢舉2月28日違停車輛(案號:A1100305091202025938), 同車於3月2日仍違停,然本 人檢舉失敗的原因是因為同一違規行為不得重複檢舉(案號:A1100308154802032400) 請問相隔兩天的違規行為不得檢舉,是不是違停一整年也只能檢舉一次?懇請釋疑,謝謝4X
[討論] 立委提案修法檢舉舉發期限3個月->7D最近才和承辦人聊到案件數爆增,我國立委想要提案修法,希望從舉發期限從3個月改為7日 ,亦即超過7天舉發之案件,承辦員警不可依法製單 額..... 前幾天和承辦人聊到一個月檢舉案件數從4000件爆增10000多件6
[抱怨] 民眾檢舉交通違規,公路主管機關呢?先上法條,處罰條例第7-1條。 還有處罰細則第20條至24條,自行參閱。 民眾檢舉交通違規,明明就是向「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為之,公路主管機關還明文在前 ,但為什麼只有警察機關大開檢舉之門,而未見公路主管機關(交通部、公路總局、各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