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台中市政府是否該主動公布鎮瀾宮的章程?
關於顏家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不過相關社團法人、財團法人確實都應該照著當初設定的章程來去走,才對……
自己有些朋友是搞協會的,也有朋友在基金會上班,聽說光是要湊齊董事開會,就非常不容易,難怪之前高鐵董事可以領高額車馬費
不過有點離題,對於這一次市府是否該主動公布鎮瀾宮的章程,看了台中法制局長投書,大概是依照依法行政的觀點,不該給
https://www.storm.mg/article/4162282
這個問題有點像可不可以用實聯制抓通緝犯或是非法移工?站在全體公共利益之上,是否就可以無視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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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上新聞說隨便公布會被鎮瀾宮告
博士論文內容不先公佈?
下次投民進黨一定公布!
下次選舉就來蹭了
顏市長盧秘書,都自己人哦
涉及公益本該公開這不是什麼國防機密營業秘密。大甲
鎮瀾宮不是私人顏家的而是公共的。光是一開始財報好
幾年都是2.9億同一個數字這個常識推論就知道一定造
假。台中其他大廟也都有上網公開組織章程。盧秘書很
明顯就是在護航。現在台中人已經反感顏家了。盧秘書
如果持續護航,看看年底的選舉吧。不要以為不會被選
票教訓。
2樓,早已經公布在國圖了
天機不可洩漏
有人是不是腦麻阿,公布顏家的東西跟博士論文關聯
?幹他媽智障成這樣真的好笑
國圖有?不是加密30年嗎
還以為只有隔壁板在炒論文 我看現實都沒人在討論
台中一堆挺黑道的,要不要公佈沒差啦!
年底投民進黨 殲滅黑道 下架顏家!
希望下任民進黨市長別再慈悲為懷 有案就辦
文章說的沒錯啊 更符合公眾利益的國產疫苗EUA審查過
程、3+11的會議紀錄、疫苗採購的價格等等
扯到全民納稅錢的都沒公開了 何況這只關該廟信徒
那才叫台灣全體公眾利益
大家的閱讀理解有夠爛
民政局社區發展協會開會就來"指點",什麼贊助會員
還要開"大會"全體同意才能入會...結果鎮瀾宮卻不敢
去"指教""指正"....社區發展協會有組織章程的,所以
你說市府敢嗎?
說的沒錯?聽他在放屁。政府資訊公開法原則上是公開
,例外才是限制公開或不予提供。看同法第18條就很明
白了。18條一項共有九款。非常白話看了根本找不到任
何一款可以限制公開或不予提供的結論。好歹你法制局
長也是當過法官檢察官律師的。一輩子從事法律行業然
後昧著自己良心狡辯為了護航盧秘書和顏家。法律人可
以這樣嗎?
大甲鎮瀾宮組織章程這種東西本來就應該廟方要主動上
網提供的。根本也不需要什麼申請。現在盧秘書曲解護
航。還什麼依法行政。不要侮辱依法行政這四個字好嘛
。你的依法,法在哪裡?第幾條幾項幾款。確實的法律
依據在哪?真的不要當台中人都是塑膠的。大家都看得
懂中文真的不要再唬爛下去。
照191說法 EUA疫苗審查 3+11會議紀錄 疫苗採購價格
肯定公開了對吧
第六條 政府資訊 與人民權益攸關之施政、措施及其他
有關之政府資訊,以主動公開為原則
私人鎮瀾宮章程的還算不上政府資訊呢
這裡討論大甲鎮瀾宮組織章程。你要討論別的也可以但
另外po文來討論。不要老招開始扯鈴。直球對決吧~
可是 沒興趣
鎮瀾宮應該不是公共的,
其實就全臺同一公布呀,台南雄的舊官廟先公布示範
週知(先打自己小孩),其他縣市就跟進,順便香油錢
規範納稅,讚。
是財團法人組織非政府單位
台南和高雄的官廟也不少,就一起主動公布唄。
政府公開資訊法應該只適用政府相關的單位
法條有明確規範,
不用 我們台中人永遠支持陽光哥哥
是中央逼哥哥違法
原來鎮瀾宮組織章程比3+11會議記錄重要(筆記
看台中市政府不公布 就知道有鬼
看部分推文 還以為鎮瀾宮是政府開的 政府部門
才有需要公開吧 這樣全台所有宮廟都得公佈吧 中
部可是有不少大型廟宇 竹山紫南宮 埔里恆吉宮
媽祖廟 地母廟
每逢過年 都是人潮滿滿
歷史共業 公布出來可能也會燒到民進黨
我也覺得本來就應該適用財團法人法。但台中市府就是
不提這個
盧:你們傻啦 我靠顏才當選的
所以財團法人法第幾條有寫到章程公開 191你貼的沒有
財團法人法其中的24~27條,42條都有相關規範。特別
是42條。我記得標哥不是貪污罪有定讞,那怎麼還能當
董事長?有人能解釋一下嗎?我沒唸書學歷太低不懂。
25條3項3款有概括條款。
全台灣宮廟公開+1
看法規是未滿2年不能當啦,至於滿2年後可不可以當
就看董事會了。
就全臺透明公布+1
那條概括條款公開的權責是主管機關的決定權
這種例外條款基本上主管機關台中市府說了算
除非你有證據真實危害到公共利益才能要求
本來就該公開
爐粉護駕,護駕~~
概括條款怎麼會是例外。這是原則。沒關係就繼續護航
嘛……年底大家看看選舉結果。
台中盧粉失智也不是這一兩天
#25應公開事項沒包括章程
秘書就選前沒有共識,選後九二共識,選前空氣換新,
選後財團交心,而且站設正英,主人放心,維護老闆,
從不二心!
選前選後不一樣,意思是騙票嗎?
都該更開吧
阿不然怎麼叫概括條款。立法技術原則都是這樣的
如果是概括立法,通常會有施行辦法,
如果沒有相關規範,政府不能擴權
不要亂扯其他。疫苗採購除國內法。也牽涉到國際商法
.甚至牽涉到外國政府規定.當初不同意人家就不賣
吵起來
該不該公開你家公寓的章程?
要公開,憑什麼? 不公開,為什麼?
依法很難嗎?
叫辣個D27發文公佈看看吧
講公寓的還好嗎?你家是進去還要添油香還是拜拜嗎
說民進黨會辦的我還以為林佳龍沒在台中當市長過
今年顏清標落選董事,以後照片就不會他了
盧跟國民黨的人去鎮瀾宮也不用跟顏合照了
公寓那個比喻真的很智障XD
宗教法人不適用財團法人法喔 當初立法就說好了
詳見財團法人法75條
惡馬還需惡人騎 鎮瀾宮就是在鎮那些8+9瀾人的地方
你把它抄了 對大家都沒好處
官方態度都說是社會關注案件了 哪可能全台公布XD
但問題現在根本沒有宗教財團法人的法律。所以目前只
能用75條後段去適用民法或其他相關法律。這很明顯。
媽祖被綁架 建議只祭祀 捐錢給弱勢團體 一樣能得到
保祐
樓上正確
立委就修法強制全台都公開阿,人數都過半了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