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新聞] 公校教師可以兼職了!教育部修法一次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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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zkow (逍遙山水憶秋年) 看板: AfterPhD
標題: [新聞] 公校教師可以兼職了!教育部修法一次看
時間: Thu Feb 2 22:07:23 2023
公校教師可以兼職了!教育部修法一次看 小心「一地雷」不能踩
2023-02-02 17:17
聯合報/ 記者趙宥寧/台北即時報導
教育部今天今天訂定並發布「國立各級學校兼任行政職務教師兼職處理辦法」,並併同修正發布「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處理原則」,自今年2月4日生效。圖/本報資料照片
教育部今天表示,依新版公務員服務法授權規定,公校教師下班時可以兼職了。但還是不可以至校外從事補習、家教教學活動。
教育部今天訂定並發布「國立各級學校兼任行政職務教師兼職處理辦法」,並併同修正發布「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處理原則」,2月4日生效。
其中,有關教師兼職部分,法規明訂教師得於下班時間從事具社會公益性質的活動,或其他非經常性、持續性之工作,或依個人才藝表現,獲取適當報酬,並得就其財產處分、智慧財產權及肖像權之授權行使,獲取合理對價,惟不得至校外從事補習、家教教學活動。
教育部指出,此法修正重點,包括刪除教師持股比例限制、增訂教師到職時有違反經營商業情事辦理解任登記的緩衝期限,並增訂教師得於下班時間,從事具社會公益性質活動或其他非經常性、持續性工作,或依個人才藝表現,獲取適當報酬,並得就其財產之處分、智慧財產權及肖像權之授權行使,獲取合理對價,惟不得至校外從事補習、家教之教學活動。
另外,教育部去年7月18日曾函釋,曾任或現任國家代表隊運動選手的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得接受商業代言等相關事項,納入規範。基於公立各級學校兼職範圍的衡平性,這次也修正放寬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得兼職的營利事業機構或團體職務範圍,但仍應事先提出申請,並經學校書面核准,且不得有與本職工作性質不相容等情形。
至於兼任行政職務教師的兼職部分,因服務法授權各主管機關另定公立學校兼任行政職務教師經營商業、執行業務、兼課、兼職等相關事項之辦法,教育部因此訂定「國立各級學校兼任行政職務教師兼職處理辦法」。
教育部表示,考量兼任行政職務教師雖負行政工作職責,但其從事與教學或研究專長領域相關事務,宜回歸公立各級學校教師所適用的行為準則,因此兼職規範放寬至與未兼任行政職務教師規範趨於一致,不同之處僅在審酌兼任行政職務教師,需投注相當時間與心力於行政工作,因此「國外及港澳地區」得兼職範圍,不包括與專科以上學校建立產學合作關係的外國公司。
教育部表示,由於「國立各級學校兼任行政職務教師兼職處理辦法」適用對象,是教育部主管的國立各級學校兼任行政職務教師,為讓地方主管機關辦理兼任行政職務教師兼職有所依據,規定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所屬各級公立學校兼任行政職務教師的兼職,得準用該辦法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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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教師開放兼職公校教師可以兼職了!教育部修法一次看 小心「一地雷」不能踩 2023-02-02 17:17 聯合報/ 記者 趙宥寧 /台北即時報導12
[請益] 有關教師聘約中的義務各位教育先進您好, 想請問各校的教師聘約中關於「義務」是如何書寫的(包含哪些內容)? 目前服務學校(教師生涯的第1間學校)的教師聘約中有提及「教師有兼任導師、行政職務及配合其他之行政教學義務」。 因服務學校無“導師/行政輪替相關辦法”,多次表示想下行政,主管說就算拒絕仍會發兼職聘書(人事說這是行政裁量權),並直接公告教師兼行政名單(也曾未徵詢同仁同意,直接在期末校務會議宣佈)。 想拒接兼職聘書但卡在教師聘約中有提到兼任行政職務為義務,所以想請教各校的教師聘約是如何書寫義務內容,以作為後續修改聘約時的參考(本校規模小無教師會,目前想法是在校務會議時提出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