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鐘點代課教師五個半月薪水?
各位老師好:
想請問各位擔任過「整學期代課教師」的老師,是否有拿到一學期5.5個月、每月4週的鐘點費?(俗稱大鐘點)
我最近在試算112學年度領到的鐘點費,發現其中一學期僅領到20週、另一學期領到21周。
【但根據法規,應給付每學期22週】
於是我去教學組詢問老師,老師回應:
大鐘點的給法是,該學期有上課幾週,代課教師就領幾週的錢。
因此,112-1僅21週、112-2僅20週,我只能領21週與20週的薪水。
後來我致本市教育局業務科,業務科的回覆亦是「當學期有幾週,代課教師領幾週錢」。
我便請教該承辦人:為何並非按《公立中小學兼任及代課教師鐘點費支給基準表》給付鐘點費?
該承辦人回覆:
那張基準表是用來「參考」,但是實際上支給多少鐘點費,是要看那學期有幾週的。理論上一學期會有22週,但上學年一學期只有20、21週,所以就不會給滿22週。
後來我越想越怪,印象中板上也有其他縣市老師領滿4週乘上5.5個月的鐘點費,所以我便去翻我們市內的法規。
《OO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其中一條如下:
兼任及代課教師之鐘點費,除法規另有規定外,依公立中小學兼任及代課教師鐘點費支給基準表支給之。
又教育部的《公立中小學兼任及代課教師鐘點費支給基準表》其中一條附則如下:
整學期兼任、代課者,按每週排定之兼任、代課節數,每月以4週,每學期以5個半月計算發給。
想請問板上各位老師,哪些縣市是真的有給4週乘以5.5個月?
市政府教育局不給5個半月薪水,代課教師有什麼方法進行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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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記得更多是整學期兼課 但不按大鐘點 而是照算節數
1.局長信箱 2.部長信箱 3.直接提告
有時間算這個…不會趕快考上正式嗎…
我個人的時間安排,跟教育局有無違法支給薪水,本身沒有關聯。您擅自對我的生涯規劃 下指導棋,實在太冒犯。
※ 編輯: yulun0909 (223.137.131.63 臺灣), 12/12/2024 21:10:13我都認為代課就是有上課才有時薪
第一次聽過這種算法耶,我代過三間學校,都是上幾
堂課給幾堂課的錢
有教師證的整學期兼課,依上述規定是要發5.5個月
不過之前在某直轄市學校時,曾經致電教育局,的確
得到如原po所說的那個答案
我記得這個基準是107年生效,那時我是108年擔任
教學組時致電
現在在國立學校擔任教學組,就真的是發5.5個月
其實這並不是對代課老師有差別待遇,正式老師領大鐘
點,也是有幾週就算幾週,固定領22週我是第一次聽到
。
至少臺北市的學校是這樣,可能國立學校會比較大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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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益] 代導鐘點費的給付標準想請教在台北市任教的各位先進同仁 由於之前我在桃園教學組好一段時間處理過鐘點費 其中一筆就是每個月會統計專任老師代導的天數 不論假別只要代導滿一天,就會撥給他0.8節課的鐘點費(來自每周基鐘的折算) 也有看到法源11
[請益] 公立中小學兼任及代課教師鐘點費支給今年二月份修正了「公立中小學兼任及代課教師鐘點費支給基準表」 所以各級公立學校的鐘點費都有微調,雖然調的不多就是了 不過如果各位有看到附則的話,裡面提及支給方式第一項: 整學期兼任、代課者:按每週排定兼任、代課節數,每月以四週,每學期以五個半月 計算發給。- 112學年度第二學期新屋高中誠徵國文科短期代課教師(大約4月底~6月底) 資格條件:具備中文相關科系大學以上學歷。 教授科目:高一國語文。 代課時間:大約是四月底開始到六月底結束,一周共8節高一國語文課程 (請見連結課表,可盡量配合老師再調整課表,集中排課)
- 請教版上各位教師 新竹縣政府教育局在連假前來文說明 修正「新竹縣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第十點 十、學校代理教師薪級及學術研究加給之核敘,得參酌新竹縣所屬各級學校代理 教師敘薪標準表(附件三), 按所具學歷、資格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