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聞] 賽馬娘台服使用者條約 不要問很可怕
對了記得理性討論也不要違規喔 不然(ry
來源網址:
因為來源是立委的臉書 但我覺得這個滿重要的 所以先貼上來
也有貼給M板 若M板覺得此文不妥 我將刪文並且接受板規懲處
補 M板認為ok 但我懶得刪上面那兩段 所以保留(?
情報內容(即網址之文字內容):
【遊戲公司注意!定型化契約不要亂寫,開服前請詳閱消費者保護法】
哈囉大家好,我是顯智。今天要和大家說一個恐怖故事。
小智某天滑到一款看起來很香的遊戲 賽馬娘Pretty Derby ,於是迫不及待地下載下來玩。
(編按:這邊應該就是個前情提要,主要應該是他們團隊之前有幫忙丁特對天堂轉蛋的事發聲,所以有在持續關注這方面的東西)
不過急歸急,身為律師的小智有一個好習慣:遊戲前請詳閱使用者約款。
然後小智就看傻了。
因為遊戲約款這樣寫:
「您同意賠償並使我們的董事、高級職員、雇員和代理人免受所有成本、訴訟、損失、損害、索賠、要求、和解、罰款、罰款、責任和/或費用,包括律師費,因本協議而產生的,包括但不限於因貴方的失實陳述、疏忽、遺漏和/或違反本協議而產生的。」
簡單來說,從董事到員工,都不想負擔任何成本和責任,除了寫了兩次的罰款,還包括律師費。要賠,消費者賠。
小智心裡有點不爽:這麼敢寫?是看台灣法律沒有嗎?乾脆約定不要告算了。
遊戲公司的法務也有同樣的感覺,於是寫了這條規定:
「本協議適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法律,並且排除一切衝突法規定的適用。您同意並承認,您與 KOMOE 之間的任何索賠或法律糾紛應提出由 #香港國際仲裁中心按照有效的《香港國際仲裁中心機構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一裁終局,對雙方均具有法律拘束力。仲裁地點為 #香港。」
小智真心傻眼。不只寫要適用香港法律,還真的不能告只能仲裁,而且還很
international,要在香港仲裁。
不過,遊戲公司的法務,一點都不覺得international。
因為在隱私權約款中,法務表示:
「點擊『接受』,即表示您同意將您的個人資訊傳輸給第三方,其中可能包括將您的資訊跨境傳輸到我們位於任一國家的資料庫或關係企業,尤其是 #中國台灣。」
小智:……。(刪遊戲)
好,故事說完了。那法律上有什麼問題呢?
1.不能任意排除台灣法律強行規定的適用
雖然原則上當事人可以自己約定要用哪國法律,但如果是要規避台灣法律,或者適用外國法結果會違背公序良俗等狀況下,還是得乖乖回到該適用的法律規定。
所謂的強行規定,就是有一定重要性,所以當事人不能自己約定,一定要依據法律所定內容的規定。
為了保護消費者,基本上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都是「片面強行規定」。也就是說,原則上只能約定得比消保法相關規定,更有利於消費者。
此外,依據消保法授權規定的「網路連線遊戲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也有強行效力。應記載的事項,就算遊戲公司不寫,消費者也可以主張。不得記載的事項,寫了消費者也可以當作沒寫。
2.不想要負責還想要消費者律師費?無效。
首先,消保法第10-1條規定得很明確:「企業經營者對消費者或第三人之損害賠償責任,不得預先約定限制或免除。」
同時,還有這樣一條不得記載事項:「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得約定因本契約提供之服務所生之糾紛涉訟,應賠償企業經營者所支出之律師費用。」
所以基本上,公司如果有不想賠償,或者要轉嫁自己的律師費到消費者身上的約定,通通NG無效。
除此之外,消保法第12條還有一個帝王條款:「定型化契約中之條款違反誠信原則,對消費者顯失公平者,無效。」同時規定了三種推定顯示公平的狀況:
1.違反平等互惠原則。
2.條款與其所排除不予適用之任意規定之立法意旨顯相矛盾。
3.契約之主要權利或義務,因受條款之限制,致契約之目的難以達成。
雖然這個規定的要件很空泛,效果又很強,所以實際能用的時候反而不多。不過遊戲公司越是甩鍋、越不想負責(連罰款都不想負責),就越容易違反誠信原則,對消費者顯失公平而無效。
3.玩個遊戲還要去香港仲裁?無效。
爭議金額往往不大的消費爭議,卻約定要去香港仲裁,剛好就是典型違反誠信原則又顯失公平的狀況。
更何況,今天的主角——遊戲代理商「小萌科技有限公司」,就登記在臺北市。
消費者在台灣,遊戲公司也在台灣,還約定要去香港?完全就是找消費者碴。
接下來,辦公室會將相關的問題彙整後,提供給主管機關進行處理,以維護玩家的權益。
心得或想法:
我把重點標上來了
大家就自己參考一下吧
課金 就 真的考慮一下ㄅ 這個條款寫這樣真的是 ㄏㄏ
然後再次建議 直接玩日版 vpn很容易用的==
好了 不多說其他的了 不然等一下真的違規 lul
對了記得理性討論也不要違規喔 不然(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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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體版(X 港版(O
小萌真的是皮在癢
C洽就有人拿FGO去比對惹~港版無誤~這個小萌跟FGO的不一樣~
我有一個疑問 真的不能寫仲裁在國外嗎 因為之前吵過的sony
喔,這個不是昨天置底我就講惹
也是寫開庭請到香港 有幾款也是想到韓國or日本
可是我在台灣應該是要適用台灣的法律ㄅ 怎麼要跑到國外
用他國的法 再說...(ry
FGO不是這樣寫嗎?!
不過小萌這次也有準備 台灣小萌只是營運 發行商是香港小萌
對岸都不覺得你台灣是獨立的了怎麼會覺得適用台灣法律
再講下去484要政治文了
有可能 小心一點(ry
天堂W我記得最後也是搞到要跨國官司 台灣法院好像也不管
就政府沒在管 法律寫好玩沒強制力 弄個國外公司就可亂搞
無聊,照課不誤
https://i.imgur.com/xdQNPTc.jpg 朋友傳的,玩小萌的
自己小心蛤,雖然我一律建議要玩馬娘就玩日服
齁 這個是什麼
可以查google app上架會特別寫韓國日本要遵守地方法律
但台灣不設限 所以國外公司很容易搞台灣消費者
以前要提案立最兇的被說太兇啊 結果自己提的立下去抓到
什麼嗎 看看那個i71 ㄏ
台灣法律還有進步空間啦,前陣子黑橘就吃鱉一次了
狀況不一樣 因為黑橘公司就在台灣 法院判輸有強制力
看看我們日服還有Dmm不用模擬器,還有賺點買免費月卡(
那當然,我的意思是遊戲法律這方面慢慢改善是趨勢了
轉蛋法至少現在要能先過再來談國外遊戲公司的問題
國外廠商都不設公司或只是人頭公司 就算輸了也罰不到
基本上就政府要有執行力跟app store談, 違法不得上架
不過說到google 很久以前為了7日退款的問題鬧翻後
台灣消費者在play商店的權益一直都是半殘的就是了
如果台灣政府要管跨國合同,那就只能鎖國,建議大家想
和他國法律吵架之前必須先想清楚
又,正常而言,有課金的遊戲都不會想在台灣營運,
單是七天鑑賞期就足夠令大部份業者想打退堂鼓
這個水很深哪
罰款寫了兩次是三小w
韓國日本歐盟美國都會管 他們就鎖國了?
要求、和解、罰款、罰款、責任 很怕被罰款(
勸妳各位是小心點別被釣惹,政治話題很敏感
歐洲有些國家判轉蛋違法就有新聞遊戲直接退出當地市場
app也不適用7天鑑賞期 這算雲嗎.jpg
在台灣上駕不用遵守台灣法律呦,唉嘿> <
買個付費VPN也沒那麼貴,不過最好先看一下是不是中資
這種東西也要護航喔 官方別出來洗地好不好
基本上合同在香港訂立將會是手遊的新型態,這和美國
一堆公司都在Delaware掛註冊的原因是一樣的
我都玩快1.5年了也沒在vpn上花錢啊(
手遊的新型態ww
p.s. 香港現狀是無成文法管理,案例也相當不足,
你的P.S.由香港人講特別有說服力XDDDD
正常人都會在香港處理遊戲公司的經濟部份就是
事實就是台灣的法律比對香港嚴苛得多,遊戲公司自然會
選擇限制最少的法律管轄區
不就台灣沒在管 不然你能舉例日本遊戲會跑到香港法院嘛
台服(X) 繁體中文服(O)港服(O)
消費者保護法第47條:「消費訴訟,得由消費關係發生地的
的法院管轄。」
還好我不玩台版 XD
你就是付錢給一個在香港收錢的企業啊,當然適用香港
法律
沒差,日版入坑,知道小萌帶理就沒想過要摸台版
不是護航咧,但板上有些人的概念真的很錯
代理
說真的啦,台灣就算有管轄權,你告贏了還是要去香港
執行,香港會不會認台灣的判決又是另一個問題
所以我說,玩日服不就萬事解決了嗎.jpg
這就第二點,你贏了還是要去香港執行法院結果www
4
只是一堆玩日服的不會提告罷了
所以為什麼不玩日版就好呢?<<<<<我是這麼做的沒錯啊
我都玩日服了,要告也跟小萌BB無關(
日本政府會管違反日本法律但遵守香港法律的app不能上架
其實喔,玩日版如果有法律糾紛,我一樣也是要跑日本提
訴不是?這還算是風險自負。
但就算這樣「都不歸台灣管」,有能力玩日版就真的別賭
繁中版了
但你一直堅持外國公司強暴台灣消費者是合理的事
然後m板不知道成大在台南...我剛以為他在反串
淦,成大有這麼鄉下到不知名嗎?在後火車頭而已耶
https://i.imgur.com/H7RhPT6.png 讓身為校友的我一度腦
袋當機(
台中台南都是南部 沒差多少吧(?
割韭菜了
......不是阿 成功嶺=台中 所以成功大學也要在台中吧
國泰的logo就這欉啊
小智的說法沒錯,但這其實適用於所有不在台灣開分公司
的遊戲廠商,所以才說這是全球化的遊戲經營形態
就算有開,也不代表台灣公司需要負責國外公司的責任
並不是 所以才會有代理商. 但不設限才會讓廠商為所欲為
伊娘喂,這個是國姓爺的成功啦,卡早叫台南工學院啦,
然後校區名字真的有夠政治的,成功、勝利、光復
所以就說台灣公司本身就不是香港公司的代理
當然我不排除台灣法院會直接貫穿擁有權要求台灣公司
同上一條船共同負責
就法律漏洞或執行漏洞才會造成現在一堆國外公司亂搞呀
田中=彰化 所以田中將大也要在彰化吧
任何手遊一律建議原廠,就這樣了 :(
可是公連台版很爽
沒有漏洞啊,你只要不考慮台灣小萌就會發覺無追究可能
如果這樣台灣法院覺得有問題,那就是禁止海外業者對在
台灣的玩家收費,那顯然就只餘下鎖國的道路
基本上我是不認同轉蛋遊戲需要管制的
不就設立分公司或找台灣代理商 不遵守規範的不得上架
成功嶺大學還滿好笑的 XDDD
好黑啊
禁止很好啊 你沒有讓消費者可以申訴的權利 那當然就沒有
資格收消費者的錢啊 不然就去找個在台灣的公關公司 代理
公司 掛個人頭 至少能保障和追究 不然就不要賺啊
就以前南部國立大學太少(成大、高師大),中山設校時
雲嘉南高搶成一團,台南縣被嗆不是已經有成大了嗎,縣
民回嗆那是在府城啦,還是給民雄拿去了
法律本來就該保障弱勢方 = =
所以是港版那我課金應該要免10%營業稅啊,日服都有減免
,港服呢?
M板反串吧 = =
https://reurl.cc/Er0Aj1 日本韓國規範甚至附在google上
我好奇日服擋台灣IP 有爭議你要怎麼處理?
收2690台服的錢卻只承擔香港的責任,說不過去吧
去日本處理阿,她就不讓你玩你自己要玩的
繁中服在台灣打廣告、沒鎖台灣IP
收台幣、抽稅
有爭議去找香港,對阿
在台灣GOOGLE商店上架但是不受台灣法律管束,唉嘿
就法律漏洞,自己來,商人最精明了
我可不可以把協議全文貼上來 ?
啥反串 不是南部人誰會知道成功在台南阿==
M板是那種沒跨出大安區的天龍人嗎= =
我又考不上成大 知道它在哪裡要幹嘛(
這表示小萌很懂 怎麼規避責任
喵的,都市俗打斷腿
那標題分類臺聞要不要改港聞(X
有道哩,以後分類改成港聞、日聞
這些戲碼原神不是演過一次了 二之國也演過
到後來還不是不了了之
VPN是真的煩 反正不要課金就不會有鳥事
另外我是完全反對 "沒有讓消費者可以申訴的權利
那當然就沒有資格收消費者的錢啊" 這個論點的 拜託不要害
願意自行承擔風險的人被搞的被全面禁止不能用
難道還有人想回到DVD大家全部鎖區分的明明白白的時代?
不會吧不會吧不會吧
你如果所有Google Play上架的App都要受台灣法律管束
那根本不知道Taiwan怎麼拼的全世界產各不鎖區的東西
就要現在立刻從台灣Google Play下架
我寫個App難道還要考慮全世界一兩百個國家全部的法律?
日本鎖國鎖到爽就是這個心態延伸出來的 拜託別搞
馬娘是因為台灣有代理 DMM遊戲你覺得為什麼要鎖IP
就是因為日本人懶得面對這個論點 所以通通不要給你們玩
幹你媽那倒楣的是我而不是在該的人
其實就是回到古早時期沒代理玩家自生自滅的情況啊
只是這次情況很特別 是代理之後還是在海外 呵呵
我只能推一下羅母這段了XD
羅姆講這個我就想到跟台灣無緣的play點數卡
也是想拿台灣法律吵 結果咧? 啪 沒了.jpg
所以這次立委有材料去打 但是重點在他公司登記於台灣
是啊搞的直接沒了最衰的就是想自生自滅的人 ==
其他代理我不熟 但理論上如果是橘子台灣代理開給香港玩家
那香港玩家出事還不是得照台灣法律走 意思一樣
想到小萌直接變成「英屬處女島商小萌」就覺得好笑
課金就一個願打一個願捱,何況如果要吵比率不對,香
港也有商品說明條例,實際上那些disclaimer並不可以
貶損被查水錶的後果。前提是要查,但台商抹綠點應該
就可以惹国安了
仲裁在國外 其實這也是對岸搞香港時一開始用的理由
不過那個國外是台灣XD
總覺得條款這樣寫還挺諷刺的
看來其他遊戲代理商很急喔,一直打小萌,看來賽馬娘穩了
上架條文都有寫須遵守地方法律或可以法下架
不提日本也有歐盟例子一堆 除了禁轉蛋外也有統一價格
你上架不牽涉錢本來就不會有啥爭議
哪種穩?w
下一篇有列某些特定區域條文 公司又不是吃飽太閒列上去
我知道有些公司覺得GDPR太麻煩 直接寫明不給歐洲用
請修正為港服,官方都說不適用台灣法律了還在那邊台服☺
繁體中文服 不要分那麼細 ☺
反正我是覺得往後在本板上
關於繁中版的情報應該一概正名為港聞
說到底小萌應該也沒說過這是台版
加上該遊戲合約條款明確以
中國香港法律為適用主體
本板稱上開公司代理遊戲之情報為台聞
似有不妥之處
小萌說要修正了 雖然不知道會修成怎樣
小萌是要洗地還是要硬上 刺激(
當然是學學之前的處理模式 直接隱藏之後裝死啊(
特洛伊木馬娘XD
小萌來洗地了 只是洗的如何還有待觀察
看來如果鬧大變成政治問題最頭痛的是小萌自己,所以
趕快洗地希望趕快落幕吧
繼續洗吧 反正我不會去下載
小萌如果跪了換對岸玩家不爽(
你信任小萌還是信任CY在自己挑著玩吧,嗯
反正我選擇信CY,起碼出事日本玩家會先跳腳,中文代
理的出事多數都不了了之
我死都不信小萌
幹咧網址一直跑掉 改用編輯的== 更新發函部分
※ 編輯: tLuesuGi (114.41.209.182 臺灣), 06/29/2022 15:57:54 ※ 編輯: tLuesuGi (114.41.209.182 臺灣), 06/29/2022 16:00:06小萌洗地了
只知道台服開機前後Line馬娘專板群組出現
長串離題政治風向文洗板 請還我日服清新淨土
爆
[問卦] 台鐵員工對5/1的心得分享(發錢)安安抱歉 因為今天是勞動節暨台鐵不加班日 跟朋友討論後 決定還是再來板上PO一次 畢竟這些事多分享多讓人知道都是好事爆
[求助] 突然被公司的前台妹妹問是否要交往?(在一起了 真相炫耀)先介紹自己.66/02/13 身高172(號稱 實際只有171.4~.04) 體重65 外表分數 大概就70(自認為)左右.唯一的優點大概就是看起來不老 有健身習慣.沒肚子 (單身.以前被傷過一次很重的.然後就慢慢習慣單身的自由)爆
[小萌] 有立法委員注意到馬娘繁體服的狀況厲害了,居然能得到立法委員的點名。 「您同意賠償並使我們的董事、高級職員、雇員和代理人免受所有成本、訴訟、損失、損 害、索賠、要求、和解、罰款、罰款、責任和/或費用,包括律師費,因本協議而產生的 ,包括但不限於因貴方的失實陳述、疏忽、遺漏和/或違反本協議而產生的。」74
[情報] 賽馬娘手遊聲明標當地非台灣,鄭:未違法「賽馬娘」手遊聲明標「當地」非「台灣」 鄭運鵬:這並沒有違法 記者呂晏慈/台北報導 熱門手遊「賽馬娘」日前推出繁體中文版,引發遊戲圈關注,但卻遭踢爆使用者約款公然羅 列罔顧消費者權益的法律條文,明定協議適用香港法律,任何糾紛或索賠應在香港進行仲裁 ,內文更直稱「中國台灣」。民進黨立委鄭運鵬今(29日)表示,該公司的聲明裡面有一些57
[閒聊] 台版賽馬娘的使用者條約疑似存在爭議◎如本文有不妥之處,請告知! 各位好,近期賽馬娘台版開張造福了很多不懂日文的同好 但有關營運商是「小萌科技」這點自然就被放大檢視,也因此在部分平台引起惡評 但現在問題似乎不只如此,立委邱顯智便發現該遊戲的條款存在疑慮36
Re: [閒聊] 台版賽馬娘的使用者條約疑似存在爭有立委去關切了 轉自鄭運鵬臉書 有關賽馬娘手遊被玩家發現合約條文綁定糾紛管轄權在香港,必須符合香港法規等文字 ,昨晚我們請遊戲主管機關經濟部工業局了解,處理狀況如下:37
Re: [小萌] 台灣法律管不到小萌馬娘查了一下才發現 FGO tw的小萌跟馬娘的小萌不是同一家公司 小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企業經營者) 代表人:黃雅雯 電話:02-7732011036
Re: [閒聊] 台版賽馬娘的使用者條約疑似存在爭議以下來自官方FB 各位訓練員您好: 近期收到各位訓練員對於使用者協議與隱私條款的建議,感謝大家的指正。 《賽馬娘Pretty Derby》繁體中文版將在6月29日修訂相關條款,稍後將在官網和遊戲公告 。17
Re: [閒聊] 台版賽馬娘的使用者條約疑似存在爭議這篇吵這個根本沒意義啊 根本先射箭再畫靶 標題用台版已經有一點誤導嫌疑了 正確來說是港版 小萌在宣傳時也沒說過自己是台版 他說是繁中版 這我之前就查過了 台FGO是台小萌經營 公司在台灣 當然用台灣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