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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題] 抗戰中的叛國或逃亡等

看板Warfare標題Re: [問題] 抗戰中的叛國或逃亡等作者
unclefucka
(Comic L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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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altlake (SaltLake)》之銘言:
: 中華民國成立以來唯一對戰的外國似乎就是日本而已?
: 對日抗戰中有那些著名的叛國或棄守陣地被懲處的嗎?
: 網上看了一下中華民國刑法,好像罰得滿重的,也不知
: 歷史上真的執行了哪些。
: 第 106 條
: 在與外國開戰或將開戰期內,以軍事上之利益供敵國,或以軍事上之不利
: 益害中華民國或其同盟國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 預備或陰謀犯第一項之罪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 第 107 條
: 犯前條第一項之罪而有左列情形之一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
: 一、將軍隊交付敵國,或將要塞、軍港、軍營、軍用船艦、航空機及其他
: 軍用處所建築物,與供中華民國軍用之軍械、彈藥、錢糧及其他軍需
: 品,或橋樑、鐵路、車輛、電線、電機、電局及其他供轉運之器物,
: 交付敵國或毀壞或致令不堪用者。
: 二、代敵國招募軍隊,或煽惑軍人使其降敵者。
: 三、煽惑軍人不執行職務,或不守紀律或逃叛者。
: 四、以關於要塞、軍港、軍營、軍用船艦、航空機及其他軍用處所建築物
: 或軍略之秘密文書、圖畫、消息或物品,洩漏或交付於敵國者。
: 五、為敵國之間諜,或幫助敵國之間諜者。
: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 預備或陰謀犯第一項之罪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
: 第 120 條
: 公務員不盡其應盡之責,而委棄守地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
: 期徒刑。


這種槍斃各級軍官的東西用得很兇


還記得有人酸小蔣第一份工作:保安團長,就掛少將嗎?

還記得在以往形容北洋後期,到處都是大小帥土匪嗎?

就正式編制來說

連 營 團 旅 師 軍 軍團

上尉 少校 中校 上校 少將 中將


結果事實上,謝晉元到了中校也不過團副,而更有一堆少將旅長

除了少數部隊外,人數灌個三成也是可以的。





兩千五百人的的實力基本上就可號稱少將……只是出身與虛實程度……


一場戰役隨便都是三倍的死於敵人,數以萬計,每個都是努力抗敵而死?

死的都是各部隊骨幹以外,沒有成建制被消滅?


當民國大詩人、侍衛武官長、裝甲列車之父,張宗昌沒有冊封過校級軍官嗎?

校官再熬一熬,拉點伕,投名狀一下,還不好當將軍嗎?


套句老一輩的話

上校少將算個屁,蔣介石槍斃最多這種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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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02.39.58.9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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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unclefucka (202.39.58.9 臺灣), 08/04/2020 17:2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