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難過] 台灣還是很歧視更生人
少來用犯錯混淆視聽,
犯錯跟犯法被關程度上差很多,
世界上這麼多還在好好把握第一次機會的人,
多得是沒有去犯罪判刑被關的人,
自己不珍惜第一次機會,
憑什麼要求每個人都要給更生人第二次機會,
當然一定也有情有可原、迫不得已、司法不公正……等等案例不可一概而論,
不過,行為都是自己選擇的,
對自己人生負責,
也包含去承擔犯錯之後,
他人的眼光與對待,
找個家教都能依照偏好選人來擔任呢,
更何況選的是掌握權力的公職,
體諒原諒不是理所當然,
犯法不是說句對不起,
關個幾年就可以大言不慚說已經兩清…
※ 引述《Dinenger (低能兒)》之銘言:
: 我看最近
: 很多人在講什麼
: 更生人都可以當選
: 這世界怎麼了
: 我聽到這樣的言論
: 才認為這社會怎麼了
: 這種明擺著的歧視
: 赤裸裸的講出來都不會害羞的
: 誰沒有年輕過
: 誰沒有犯過錯
: 如今一個更生人
: 願意為民喉舌
: 為民服務
: 為過去贖罪
: 是好事一件
: 卻被人說成這樣
: 他還沒重蹈覆轍
: 為什麼要未審先判
: 認定他一定又會為非作歹
: 這樣對更生人很不公平
: 連做妓女生意的
: 都可以當幕後推手
: 推小模出來選
: 還選上了
: 結果更生人選上就不行
: 更生人根本無法真正更生
: 回歸社會沒有人想要他們落地生根
: 我真的好難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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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ccnoire (42.74.234.111 臺灣), 11/29/2022 13:16:52
我是不簽聯絡簿的更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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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道德有瑕疵的更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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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暴発户 還是更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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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求助] 我的神奇岳母提供你我的作法給您參考 對於自己的孩子,犯錯時,我通常會給2-3次機會,第一次犯錯我會口頭提醒警告,第二次以上的犯錯,我就會給予嚴厲的懲罰,畢竟2-3歲孩子已經可以溝通聽得懂了,之前也是有給機會不是沒有,再犯就是沒理由,懲罰過後,請孩子重複自己犯的錯誤,記住下次不能再犯,再犯懲罰加倍 對於岳母的部分,反正岳母平時沒有同住,岳母不在,請遵行自己的管教方式,畢竟小時候規矩沒教好,以後辛苦的是自己。一旦岳母要來,我會選擇提前告知孩子,不准頑皮踩爸媽底線,我會把他們的事蹟一一列好,等岳母離開再一次好好算帳,每次處罰完請讓孩子重複自己犯的錯誤並曉以大義。 還有如果你真的快忍不住想要教訓孩子,請把孩子抱到門口外或是其他樓層,也就是岳母看不到的地方,好好的訓完再帶回去,可以減少你跟岳母之間的摩擦 這種情形一樣可以用在出門在外的時候,一旦在外面做出不禮貌的事情,當下我會給孩子面子,但同時會警告他們,回家一定會讓他們得到應有的懲處比如罰站之類的,複誦自己的過錯,反省自己的行為,即便是一句不禮貌的話,我也不放過。不過出外真的忍不下去的話,請帶孩子去人少的地方,比如帶出餐廳門口,好好訓一頓後,再帶回餐廳內用餐。以後孩子出外會懂得看大人表情,當大人表情很生氣時,就知道自己回家會很慘,就會懂得收斂8
Re: [心情] 抱歉,然後再見我應該不是第一次回你的文了 ※ 引述《notfound0506 (存在の証明)》之銘言: : 這篇應該是我暫別這裡的文 : 首先我想先抱歉 : 之前有一篇文章我以開玩笑的口吻說做愛的事情3
[問卦] 大家4不4對更生人太嚴格了大家下午安安 看到版上非常熱烈討論更生人的議題 是不是對更生人太嚴格了呢 犯錯的人都已經賠償 被害人也原諒了 於是在社會上努力打拼 努力愛台灣3
Re: [新聞] 親綠學界第一槍 「卡管」大將鄭秀玲質疑其實每個人都會犯錯 抄襲論文 不是犯法 問題也沒那麽大 道個歉 放棄學位就好 大家在看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