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中部] 雲林虎尾徵行政助理
※ [本文轉錄自 job 看板 #1VVzdUAs ]
作者: tims123 (慢慢的快。) 看板: job
標題: [中部] 雲林虎尾徵行政助理
時間: Fri Oct 9 11:32:44 2020
job版禁止張貼違反「就業服務法」、「性別平等工作法」、「勞基法」與其他法律之文章發文者已同意一切遵循現行法律,並確知文責自負。本工作確實勞健保!!
此兩行刪除,文章會被刪除不另通知。
※請各位資方配合遵守。
【公司名稱】
※沒有填寫公司名稱將會被刪文。
※人資沒有填寫人資公司以及原徵人公司(共2公司)名稱將會被刪文。
蘇哲民保險經紀人
【工作職缺】
行政專員(不須跑業務,純行政) 除了倒垃圾之外不需要出門
【工作內容】
我個人會交辦的工作:我的文書作業
單位行專會做的工作: 文件建檔、文件掃描,郵局寄信(很少,已有配合的貨運商到公司收件),辦公室環境清潔
電腦操作(蠻常用到EXCEL的,不懂我會教,我覺得我EXCEL不弱,但拜託你要肯學)
【徵求條件】
※為保障板友就業機會平等,雇主對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不得以種族、階級
、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性別、性傾向、年齡、婚姻、
容貌、五官、身心障礙或以往工會會員身分為由,予以歧視。
性別不拘,學歷不拘,聰明佳(不聰明的話就麻煩需要有耐心了)
【工作地點】
雲林縣虎尾鎮光復路185號
(虎尾分局旁,全聯對面)
【工作時間】
※沒有填寫工作時間將會被刪文。
0830~1800(1200~1330休息)
【月休】
※一定要有數字。沒有填寫月休及排班制度 或月休過低將會被刪文。
週休二日。
【公司福利】
想要什麼自己提出,我會考慮。 不然我暫時想不到= =
【薪資範圍】
※行政院勞委會於109年1月1日起調漲基本工資為月薪23,800元
※無薪資、比照國科會、比照本校規定、面議、電議,薪資不清等水桶一週
無經驗新人預計25000
【需求人數】
1人
【聯絡人/連絡方式】
蘇哲民 LINE ID:tim.su.totoro
請直接加好友傳履歷即可,我沒擋非好友訊息
【其他備註】
上個月才PO徵人文這個月又來是因為原本找到的朋友上班兩天之後覺得不適合,
然後一開始面談的另外人選似乎都有找到工作了,所以...恩,希望下一個會更好@@
https://imgur.com/xfbvmUo
目前這位當初沒經驗的行政專員離職前的薪水是27000,勞健保由我另外全額負擔職業工會,
(薪資希望高一點可以討論,可以討論,可以討論) 這部分順便解釋一下,
因為我不是行號, 因此無法成立投保單位(我已經去勞保局問過,無解,僅能以此
方式替代) 但我會再去勞保局詢問有沒有其他成立投保單位的方法,問到的話就能由我這邊成立投保單位,不需要投保職業工會,回到正常雇傭關係的勞健保分攤比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3.194.19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job/M.1602214366.A.2B6
這麼快又來徵人囉………
懷疑貴司有符合勞基法嗎??
不然人怎麼會閃離呢???
我也找過一個半天就放棄的 拍拍
我是現職即將離職的行政,不用質疑這間公司是否符合
勞基法,我認為甚至優於勞基法,只是從事一份從沒
接觸的工作本來就會有學習期,帶新人的這幾天,我
都是讓她在時間內下班,再自己至少加班兩小時把未
完成的文件完成,而這些文件量我原本就能在上班時
間內完成,完全不需要加班,我知道新人上手肯定比
較慢,所以我也是配合他的速度,做不完也不強迫,
我也是從一個毫無經驗的新人慢慢學的,我想若真心想
做這份工作,自己也必須願意學習才行!
想問樓上現職,在這間做了多久??
不適合就是不適合,不必質疑別人不真心,甲之蜜糖,
乙之砒霜,如此而已
25真的很難期待有什麼品質呀
25的行政好像差不多吧?
25
25就是那種中年阿桑 不能期待會有戰力
感謝BB的質疑,我不符合勞基法,我無法設立投保單位
之前有串「雲林的薪資」
頂多只有員工請假不扣薪水而已,抱歉,我是慣老闆
其實我看完感想就是 出什麼錢 請什麼人
不是tim你個人問題 而是市場已經爛很久
你去問雲科學生要不要留下在雲林就業一樣
excel 其實不太容易....會的人也不留雲林
業績表的EXCEL都寫好每天更新匯入而已啦XD
公式也不過就是VLOOKUP跟SUMIFS搭配而已@@
感謝kutkin意見:)
vlookup就很多小姐不會了呀
大學生要跟你領25000嗎
夜校生可以嗎?目前還在高中職補學歷~
上班兩天有付薪水給推,很多慣老闆都很愛裝死不付錢
,我做過兩個工作未滿一個月但有超過10天都沒有領薪
水
個人助理有這樣很好了~去看看我的日大門窗那才叫慣
老闆xD
我們公司EXCEL大概要三到四個公式,但寫進去之後也
就都是複製在用,花一點時間都懂其實沒什麼難的
順便說一下,我待的起薪22k,就符合當時勞基法而已
,過兩年有過30k,現在當然更多了,公司好不好起薪
不一定是個標準(至少要符合基本),但隨著員工成
長,老闆可以明確的固定時間調薪,提供更好福利,也
才有長久的雇用關係。
日大門窗的確反應這地方的縮影
野雞大學出來也談薪水?一堆回文真的呵呵
野雞大學至少也是大學,社會有一半的學齡人口沒唸大
學
你好,我就是文裡那位做2天離職的人,我離職不是因
為福利、薪水的問題,這一開始都說清楚了,我也接
受。
確實我沒接觸過這類型的工作,處理起來速度慢,連
累妳要加班完成進度,對於這點我很抱歉。但因為進
度拖到,漏簽的地方自己補簽,個人覺得母湯,這才是
我離職的主因。
或許您覺得貼出對話是要證明您確實有應徵到人,而且
對話也沒什麼,但未經我同意就貼出,個人覺得很不ok
。
幫別人補簽名的話很母湯,之前單位就有被告的
我也覺得沒經過同意就貼出對話挺不好的
樓上的又不是沒講就落跑了
而且代簽這個有法律上的責任吧??
Regulus您好,貼出對話是希望讓後面的人知道為何
需要短期徵第二次人,我也特別將敏感資料去識別化
造成您困擾我感到意外也抱歉,我會把匿名截圖刪除
至於您說母湯的部分,要先說前提:
這是客戶自行繳費的車險文件後續補要保書。
我是認為不符合刑法上偽造文書成立的要件.
有興趣的話也請指教,也許我的觀點有誤,
那就感謝您的指點了QQ
超多魔人!有夠可怕
符合勞基法已經贏雲林八成公司了吧
指點就不用了,我非法律系出身,就不班門弄斧了。就
只是單純的您覺得可以而我比較死板無法接受而已。
祝您早日徵到合適的助理。
做兩天也有給薪,推一個
突然想回虎尾工作了=_=
工作內容+這樣的薪資我覺得可以阿!可惜我還在請育
嬰假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