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運產條例黃牛條款總統府正式公告(1/5生效
公布日期:113年01月03日 號次:第7698 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113年1月3日
華總一義字第11200115271號
茲增訂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二十四條之一條文,公布之。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陳建仁
教育部部長 潘文忠
總統府公報連結:https://www.president.gov.tw/Page/294/49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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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對於之前運彩條例黃牛票條款有印象的朋友,
應該會覺得這個條文好像已經通過很久了
(無論印象是來自於去年12月6號的委員會審查,還是12月15號的三讀)
但實際上,如果沒有另外要求,
法律條文在三讀之後還是要經總統府公告後三天才會生效,
所以這個條文在今天總算出現在總統府的公報之後,
從1月5號開始,傳說中的黃牛票條款就真的要生效了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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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從後天開始黃牛條款是不是真的抓得到、罰得到
接下來最快有機會適用的應該是表弟的短約賽事
就一起看下去吧w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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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有效喔==
選舉一到....
其他酒駕那些為啥不能比照辦理
遲到總比不到好 但含啦啦隊商品一起賣的問題有解嗎
?
是不是有人不知道酒駕有修法
每兩年就選舉一次,總是可以扯成為了選舉才通過^^
我就特別去檢舉看看 成效如何
吹哨人保護法呢
四樓這不可能~只能說大家很聰明
現在也是也是有熱門比賽一定要搭其他冷門比賽買
沒錯啦遲到總比不到好,但是更多更重要的法不處理
就是很遺憾
不過我們很喜歡比照國外,美國比賽門票也是有炒
是滿意外運動門票會這樣來抓~當然也跟大巨蛋搶票
造成社會關注有差啦 !
比屯房稅速度快多了
有政府會做事 大推
法官都教你怎麼躲避法律了 同捆包賣就好^^
文化部解釋綁物獲利主管機關可裁罰 是法官判無罪嗎
原來可以綁物賣喔?
五月天都唱完了
綁物品類似同捆包商業操作~怎麼罰!而且隔壁版還說
假如票根上有自己的簽名高價賣怎麼算
這問題超好的!
註定沒效果的法律,只要有人願意高價買票,自然有人
願意作黃牛生意
爆
[爆卦] 邱顯智:花敬群違法開後門護航炒房投資客#民進黨打炒房騙殺全國 #違法開後門護航投資客 平均地權條例三讀通過才一天,民進黨就不演了。 花敬群代理部長昨天說:「將用子法處理日出條款,對於在政策公布之前購買的預售屋, 不受轉售限制」。4
Re: [情報] 限縮檢舉三讀通過 完整整理總統府今天公告囉! 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條文 公布日期:110年12月22日 號次:第7579 號 總統令- 各位版友好。 請教關於移民法規條文施行的生效日。 入出國移民法、護照條例於今年1月修正部分條文,施行日期皆「由行政院定之」。 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資許可辦法於去年12月修正部分條文,施行日期「由主管機關定之」 (主管機關為經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