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攻城獅將採取法律行動
隔壁棚以前發生過的案例
https://www.cpbl.com.tw/xmdoc/cont?sid=0L132509842596495841
童琮輝重返中信.聯盟處以禁賽十場罰款十萬元
歷經三年多的訴訟與紛擾,因違約離隊的中信鯨隊選手童琮輝終於在今(5/16)歸隊,並對自己不當行為,向廣大球迷致歉,童琮輝也是中華職棒選手跳槽那魯灣,經法院判決中信球團勝訴後,第一位重返母球隊的選手,他表示,自己因不當行為被罰了許多「數字」,現在只希望自己能夠趕快加入鯨隊訓練比賽行列,用成績的「數字」把罰款討回來。
童琮輝在記者會上表示,個人不當行為,違反合約,造成球團與球迷朋友的傷害,對大家鄭重道歉。歸隊後,他將以最大的努力與最精湛的球技,融入球隊,並希望球迷朋友能接納他,他將在鯨隊教練團的指導下,與隊友併肩合作,爭取最好成績。
雖然如此,球團仍對其先前不當行為所造成的傷害,依相關處罰規定處置。中信鯨林明鈿領隊表示,職棒選手本身即是公眾人物,除了個人的球技表現外,更應以敬業的認知與社會認同的道德行為、守法的態度,成為青少年行為舉止的楷模,依法務人員的意見,球團請求最重處罰可高達6,920,000元,但球團基於童琮輝歸隊後,承認自己犯錯,並願意接受處罰,將再給他一次機會,希望能重新奮起,展現球技,回饋球迷及大眾。
中信球團將要求童琮輝給付包括律師訴訟費20萬元、判決後仍執意出賽(計八場),每場3萬元的罰金及原合約的違約金144萬的60%,(原合約至少五年計算,未履約達三分之二),所以中信球團對童琮輝的違約懲處為130.4萬元,得於兩年內分期攤還。中華職棒聯盟也依規章處罰10萬元與禁賽10場。
薪資部份,球團將依離隊時的22萬月薪,扣減百分之三十五。童琮輝將在明(5/17)週五台中鯨牛賽事正式向球隊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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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攻城獅真的告下去,但訴訟期間大聖應該還是能在台新打球?
只是不知道攻城獅會不會就以這季例行賽場次來判罰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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獅有說要窮盡手段阻止阿,看T1立場了
跳槽那魯灣的一拖拉庫人都照打 你卻只挑他來講
台新知法犯法,惡性挖角
喵註冊他就不能打了阿 除非T為了大聖改規章
這是回不了攻城獅出賽吧 攻城獅要怎麼阻止大聖在T1
出賽?
你喵加油!!
“3年”
球員只要在別的聯盟註冊,就沒辦法打T1,看這個情
勢喵喵會直接給他註冊下去,讓他沒辦法在T1打球,然
後接下來就看T1要不要整個聯盟拉下來一起滾動式調
整規章XDD
問題是球員註冊要怎麼註冊 有沒有現役球員出來講一
下
如果要什麼雙證件本人到場 那就沒辦法 如果只要有
合約事實 那就可以
連人都沒報到,到底能不能註冊
雙證件本人到場 乍聽很像菜市場盃檢錄XD
註冊下去就更精彩了
喵喵要註冊也要大聖簽準則切結書跟提供身分證明阿
大聖不提供 喵也不能註冊
窩不知道阿 我又沒打過職籃 怎麼會知道==
分手擂台誰都跑不了,燈不點不亮,話不說不明,人
的一生當中裡面,是有許許多多事情都是不清不楚,
我們得把它弄個清清楚楚,才不會造成一生當中的遺
憾
@小胡
建議攻城獅註冊LeBron Curry KD 他們就不能打NBA了
倒是PLG註冊沒有規定不能擁有其他聯盟合約這點倒是
挺有趣的
不是阿 註冊也要本人同意吧
註冊也要本人吧 大聖沒去球隊報到要怎麼算註冊
PCL你也要看攻城獅有沒有像某球團這麼不要臉啊
感覺T1不敢對台新怎樣
P有P的玩法 T也有T的玩法 看大聖IG現在根本不受影響
的樣子
一堆人叫喵喵註冊他 是想要偽造文書嗎?
就算這樣一過12點台新發註冊T1 你在註冊有啥用
是說喵喵也沒得到同意就官宣 沒球員同意就註冊好像
也很合理
P的規則下喵什麼時候要註冊都可以 不用搶
沒同意註冊 就偽造文書了吧
而且先註冊t的話會有影響嗎?註冊的時候沒註冊p就
好了吧?
P沒管你有沒有在其他聯盟打球 只限制HBL UBA不能註
冊而已
那喵自己先被告...
暗部出動!
合約都簽了還需要官宣同意嗎 還是大聖反告獅侵犯肖
像權
現在唯一的重點是P能不能在林秉聖不在的情況註冊吧
那堆文件 有沒有可能當初簽約就簽好了
合約都簽下去了還需要官宣同意喔
會不會簽合約時那些文件都備好了 正常流程誰想得到
有人會不報到
who knows
有人貼了,我查的時候也好奇,到底是簽約的時候就辦
好了,還是還要另外再報道註冊XD 有人知道嗎
合約都簽了,代表你同意成為球員啊,如果合約沒寫
生效日前不能官宣,那為啥不能官宣有簽約?
所以有合約 球員就是東西而已 什麼意見都不重要
喵也不會先註冊吧
如果像Z板說的 當初簽合約的時候就簽好那些文件了
喵直接註冊真沒問題
雖然很難 到時候法院判獅敗訴 阿不就變造假?
主要就合約吧 有簽名感覺註冊問題不大
那喵喵就自行註冊吧 感覺有合約也不用球員同意了
在雙方規則底下 喵不用"先"註冊 他只要能註冊就無敵
合約簽了,球員可以有意見,但也不是球員想怎樣就
怎樣 不要滑坡
球員有意見 球團有不參考 那還算意見嗎?
因為只有T單方面有禁止其他聯盟同時註冊
獅子一定要註冊下去拜託 這樣才好看
P沒有 只有限制HBL跟UBA
所以喵只要能註冊 什麼時候註冊什麼時候T聯盟就要
出來解釋
甚至不用跟你搶快看誰先
就看簽約時這些文件有沒有簽啊,沒有簽,喵當然不
能偽造文書
不是啊你簽約前有一百種個人意願都沒關係 簽下去還
在考慮個人意願嗎 合約裡應該有合理使用肖像權甚至
做成商品的相關條文吧
球員有意見,球團就要照著做,那不就是球員想怎樣就
怎樣嗎?
P的規章是不只國內聯盟 就連國外有合約也能直接註冊
耶 真的屌
某人整天只能拿官宣跳針有夠好笑XDD
T1最好是不要為了林秉聖一個人賠上整聯盟的形象
沒說一定要照著做阿 但完全不參考意見 不要滑坡
國外的要有所謂的FIBA聲明書吧
為了林秉聖一個人胡鬧的行為修改規章滿噁心的
獅子直接註冊一波 到時候就看T是要改規章還是不給大
聖打
想想就刺激
邏輯上大家都有限制 只有你沒限制 那等於你也是限制
只是現在有人打破這面牆了
你的參考意見就這件事不就是林不要官宣,你喵就不
准官宣嗎,為什麼就要聽林的,合約簽了啊
國外聯盟有合約可以註冊是可以註冊 但沒人這樣玩啊
正常都嘛買斷合約或自由球員這些才註冊
但國外聯盟有合約為什麼能註冊??也是雙份合約??
官宣只是用來像小孩子吵架先喊先贏 這才好笑吧
基本上都有限制不能註冊其他聯盟啦
更何況國外聯盟有轉籍的問題吧(參考洋將)
但仔細找找說不定真的有幾個聯盟可以這樣玩打兩邊
機票很貴就是了
直接兩邊都打 錢台新出就好 工程師也不虧 重複場次
就喬一下 反正什麼都能喬不是
你不想被官宣,簽約時談清楚啊,如果合約沒規範到肖
像使用,喵又擅自使用你肖像官宣,就告他侵權啊,這
麼難嗎
不會同時打兩邊…
如果沒有大聖的證件和切結書獅子無法註冊他吧
89樓這是球員球團的事,關聯盟什麼事啊
一般洋將要去別國打球都要經過身份照會
我覺得P不限制問題不大 畢竟其他人都有限制
那你喵有跟林協調過了嗎? 別再跳針啦
理論上不存在打兩邊的情況
所以沒有同時隸屬兩個球團的事情
但說真的台灣環境存在同時打兩邊但有一邊被選擇性
通常要有離隊證明書之類的
場次的狀況 例如平常就兩邊都打 但主要重心放在
合約簽了為什麼要找林協調,不處理合約的不一直都是
林嗎,你才不要整天跳針
不同國家不會有兩份合約的問題的,是國際籃總在管
某一個球團A 空閒時刻去另外一個球團B打比賽
時間衝突的狀況下就選擇A球團比賽 B球團跟球員提
那林有找喵協調過了嗎 簽兩張合約是他不是球團欸
不要一直跳針好嗎
對啊 要向那邊的籃協註冊
離隊證明書獅會有嗎?15號才離隊
未履約賠償(by場次)
為啥感覺王志群一直接屎缺
國籃重要消息插播:CHN目前暫時以78:65領先ANG 中
國即將在世界盃或成大贏家拿下首勝~
合約簽了就能不協調不溝通 不把球員意見當意見 這樣
球團也難怪會被放鳥
P+看起來沒有要求離隊證明
為什麼感覺林秉聖只要擺爛耍無賴 獅也拿他沒轍…
合約簽了就能不協調不溝通 不把球團意見當意見 這
樣球員難怪會簽兩份合約
哪裡協調哪裡溝通了 先斬後奏的是誰 台新這樣真的
很難看
林這樣看起來是有要跟獅協調嗎?
https://imgur.com/GLHT677 有合約 辦完手續就OK
為什麼都到這個節骨眼了 還有人在幫林講話 獅怎麼
看都有理有據吧
球畢竟還是球員要打的 球員真的不去 球團除了提告
之前一直喊獅快告,獅發新聞稿決定要告的時候又跳針
沒有協商
所以9/1開始就是了 如果文件都齊了
真的很難理解為什麼到現在還會有人幫林講話
要求賠償 還能做什麼? 最近足球還流行罷訓或稱有傷
簽約這個本身就是確認意願了啦,裡面正常要規範好
雙方的權利義務,沒規範擅自使用就告他啊,有點合
約法治精神好不好,簽了跳出來吵意願
手續部份上面OM有貼 看起來是有文件就好
那就真的對球團很重傷了
沒有告的時候說為什麼不告 告的時候又說為什麼不協
商不溝通 都你們說就好了啊
所以...說不定喵還真的有機會註冊
沒人在幫林說話 只是看不慣對球團像小孩子吵架一樣
的作法
告很好啊 早該告了
發新聞稿告知叫小孩子吵架?
獅要對話有對話 要合約有合約 要記者會有記者會 林
有什麼 誰比較像小孩子
如果該有都有 就先註冊下去吧 後面再說
林有錢
感覺台新到現在還不覺得有錯吧
林有兩份約
金價靠北的是 先在踢萬註冊然後去攻城獅報到
照著這個判例比較合理吧?窩豪興奮呀
有2000可以扣 應該沒差
台新的部份就是要去公平交易委員會檢舉阿==
先註冊 法院見 或乖乖來談買斷
然後攻城獅無法在霹靂哥註冊 球員說那是聯盟規章
當然不會覺得自己有錯
我很好奇說要獅協商 那林有出面提協商嗎?
官宣就是正常簽約球員都有的動作啊
不關我事
後續新聞稿記者會都沒問題 一開始先喊先贏的作法超
幼稚
需要與論
這還能吵什麼 明天就9/1 秉聖也一定不會去 反正就
直接進法律程序
不然換他們被噴
下次也別做圖了welcome了 直接貼簽字照
蛤 簽約還不能官宣喔,那你到底簽約幹嘛
台新看起來就在等獅 ,看戲吧
不會啊 有在T註冊也可以註冊P
是有註冊P不能註冊T
小孩子有人拿合約吵架喔?硬拗很難看欸
像我猿就直接放跟喬簽約的圖片官宣
國外發文都簽字照跟搖球衣 哪P圖那麼麻煩 = =
現在就是正式發新聞稿 但又扯回一開始官宣的事情
活在過去?
利用輿論就算不會挽回秉聖 但也能收穫一大波流量
註冊要身份證 除了跟大聖借 不然註冊不了XD
我就問官宣了 但人呢? 所以你官宣目的是為了解決問
題?還是只是想帶風向?
生效日前半個月官宣的例子多嗎?
官宣像小孩子?
照你的邏輯 台新如果10月才官宣 獅就要一直吃悶虧
不然就是先喊先贏?
帶什麼風向 啊我就簽約了不能官宣嗎
有簽約為何不能官宣 不懂
多喔~ 明星級的才有這待遇
那就先註冊踢萬再註冊霹靂哥啊
簽約會有身分證影本啊XD
可能還沒到生效日吧,不知道
我管別人要不要官宣 我跟你簽約了就可以官宣
所以人呢? 官宣了 人呢?
有官宣沒官宣 今天不都是一樣的局面嗎 糾結這個幹
嘛…
搶別人球員也像小孩子啦 這齣不就鬧劇嗎
要帶什麼風向?我就簽約了也不是拿槍抵著頭逼人簽
約的 難道不能官宣嗎?
有合約官宣沒問題啊 會搞成這樣也不是獅的問題
踢萬應該只說「註冊時」不能註冊在其他聯盟註冊球員
沒說「註冊後」被其他聯盟註冊要取消註冊? XDDDD
林有要解決問題嗎? 不處理合約 那就照流程官宣啊
從頭到尾不想解決事情的好像不是獅欸
簽約了人沒來啊 啊是不是違約 看不懂你在跳針什麼
會搞成這樣還不是林的問題 怪球團官宣?
我也覺得是註冊時
所以不官宣就會有人嗎?
人你要去問林秉聖啊 為啥簽約了人跑掉 怪獅幹嘛
喵從頭到尾都有想解決問題 沒有想解決問題的是林欸
我覺得所謂註冊時是指已註冊的整個狀態下
帶什麼風向 風向就是林有簽名 有對話紀錄 不是嗎
T1的註冊怎麼算
他的意思應該是大聖都不想去了 你獅幹嘛官宣 乖乖吞
下去就對了
硬要這樣滾動也不是不行 但就...
不要說什麼球團情勒球員 從頭到尾不想解決這份合約
問題的就是林跟甩鍋台新
不會沒多久又冒出新規章吧==
反正踢萬規章跟塑膠的一樣 熱一點就融化了 沒差啦XD
這樣獅子幹嘛吞 被牽著走喔?
差不多啦啊
當時是告球員還是球團啊
你要說獅官宣逼林跟台新面對沒問題 但要跳針解決
沒錯,他們的結論是獅不吞下去就是情勒,就是小孩子
林秉聖一副事不關己的樣子真的令人反感
你什麼時候看踢萬有在抓本土團隊薪資3000w的
好奇問一下 如果攻城獅註冊林秉聖 那秉聖是不也能
要求攻城獅支付合約款項
問題,那林不處理合約 不官宣有什麼處理高見說來聽?
要有訓練跟出賽事實啊
可以 但大聖領錢不履約 那就問題更大
你要看清楚規章欸,3000下面還有字
單看獅的聲明當然會覺得有理有據阿 反正既然要告了
就等法院看是否真有不法之處
做錯事就乖乖想辦法解決,而不是這樣擺爛
有履約就能請求合約內的薪資啊 但要履約
反正就法院判不就知道了
你又不是官宣完才知道人家跑了 都知道跑了 還在以為
先喊先贏
你人要參與球隊活動啊 才有錢啊
不喊就是吞下去啊
對啊 踢萬規章都有但書啊 有沒有開會誰知道
那你覺得要喊嗎??
CHN贏非洲國家了,中國能在世界盃拿勝總覺得台灣也
有機會吧
G.U.T.S
他們知道我們來自TRC 已經鐵了心 不掉頭回去 離開
還在那邊堅持先喊先贏幼稚論 合約都簽了不能官宣是
哪招
地表 展開雙翼飛行 WE GRINDING 黃金級的 SKY TEAM
^_^
合約這重事要耗費時間血流成河真是某方格局問題
要註冊T1很簡單啦 如果台新贏 隨便都有辦法幫他註
冊
所以人簽完約跑了 就該乖乖吞下去嗎?
不是啊官宣到底哪裡有問題 獅就不想吞 很難看懂嗎
要什麼高見 知道大聖不打算回攻城獅就能開記者會揭
露了 該告就告 該協調就協調 把問題解決 這需要什麼
說實話喊不喊官宣是喵的事 但喊了沒人 不喊也沒人
高見
可能理解出了一些問題吧
贏了 直接用對面惡意註冊來解就好了 最後還是看法
院如何決定
幹嘛開會,薪資上限是寫保有彈性,因為基礎不同
從理性面來看一開始就直接告下去趕快解決我覺得比較
實際一些
要開會的是外籍球員不符規定
懂了 你就是想跳針 林不願意你獅就不能官宣啦 獅錯
啊所以是不是在解決了
你比較像小孩子
但9/1才能告啊
為什麼不問台新跟大聖 要去質疑一直在解決問題的那
方
那是咬定合約生效才有不履約事實
薪資上限本來就好看的 P洋將也有上限 也不是會靠獎
金補 台灣一堆暗盤獎金
更正 合約起始日後
這通常有律師團看過
但一開始就說了不打算履約 照喵說法其實就可以告了
本來就是合約生效才有不履約事實吧
所以攻城獅就是設定9/1產生實際損害後提告吧
這有啥意義??這樣告了勝率會比較高??
我覺得給個時間讓輿論發酵 逼迫別人 最好不要上法院
才是正確的 不然直接告 又被說欺負球員囉
主張應該先解決問題又變小孩子了 好喔
就 早半個月知道結果
官宣也許在法院攻防上影響 窩不知道
那請問林有要出面協商嗎…
那請問獅該怎麼解決問題??
獅一直在解決問題啊 你就只在意官宣不是嗎?
9/1之前還能多發幾篇文呀
走到法律問題了 官宣重要嗎? 在意這個不是小孩是啥
放手就是最後的溫柔是你覺得解決問題的方法
先走輿論再走法律
但獅就是想說來報到才是解決問題啊
9/1才告可以噁心回去阿 不然提早出來 他就提早打球
了XDDDD
我上面已經講過了 稍微看一下acerttt
工程師這樣做 才叫做 傑出的一手 好嗎~ 幼稚是看不
懂的人講得
也留給他反悔時間
在意球員意願最重要 吵感覺而不看法律就小孩子阿
又是協商迴圈
童琮輝當年是走仲裁 法院判的話就難說
大聖:不能有騎見,廣告見嗎?
簽約了不能官宣 邏輯怪物
官宣就官宣啊 你要說人家情勒也無妨 簽了約不履行
要人家用大版面情勒的 丟人啊
我在想 大聖寄出書面終止後才告 跟先告他才寄
其實上法院也是處理的一種 呵呵
不知道會不會有影響
簡單來說約簽下去你不想來就拿錢出來換自由 在這之
前獅就做他該做的事 該官宣也合情合理
笑死都簽約還不能關宣喔 不然要吞下去被吃死死?
官宣一方面也是告訴大聖 現在回頭還來的及
先告才寄可以認為起始日前壓線也可以認為心虛的表現
簽約官宣被說成帶風向 喵喵真的可憐
上法院本來就是處理的一種阿 法院判啥就是啥
喵喵會盡可能擁有對自己有利的證據 法院可能會用到
吵啥感覺 在講的是 問題早就發生 應該第一時間解決
因為不知道法官會不會做參考
看是繼續協調或者直接提告
大聖還在那邊嘻嘻哈哈的,可能覺得有富爸爸罩吧
對 那林有要出面協調嗎
...不就說了9/1才能告嗎??
喵覺得這樣對自己有利所以就這樣操作啊 不是不能理
解
當然是告死背骨仔
獅就要先用與論壓力呀,很正常
你要不要看一下妳自己前面講的 你前面一直跳針球員
攻城獅也不一定想解決問題 鬧大收穫流量也可以吧
之後再提告這樣
他的意思應該是獅該殺去松山高中找大聖協調吧
意願欸,現在變解決問題 獅一直在協調啊 林不處理啊
大聖不怕 也可能那邊也有辦法打贏官司阿
他們也想直接上法院解決
獅也沒有不處理啊 就只是除了處理照樣官宣啊
現在大聖身上就是兩份合約,就算跟獅報到就變成台新
台新不是一直講 上法院去講
告他而已
背骨仔9/1前回心轉意就不告啦
真有趣 簽約還不能官宣XD
所以才需要三方一起協調啊
阿就是先說要告了 給你林先生和台新最後機會
也給你輿論壓力 不然就是法院見啦
但台新就是不理獅啊
搞不好他們很有把握 攻城獅會輸阿
喵喵背後也有高人在指點
台新本來就不用理獅啊== 公平交易都沒檢舉他理你幹
麻
應該
大聖身上有兩份合約,去獅就換成台新告他
這樣台新不用出來協調??
台新有理攻城獅阿
但大聖看起來就不會去呀
攻城獅應該主動找林秉聖釐清,如果雙方還是有歧見
那就是台新跟大聖的事啊
,那就上法院不要一直用輿論
他們就直接講上法院 不要在放話了
有理啊 就台新要的 法院見
...現在獅都說了要讓大聖不能出賽,那台新也用這招?
不就說上法院
說了就不能?
提告也是直接要人出來面對吧
如果真的不能出賽 台新要怎麼告喵
反正就這樣啦
獅其實沒辦法讓大聖不能上場啦 大聖耍無賴嬉皮笑臉
就好
沒東西可以告啊==
我怎麼知道,所以我的意思是這是三方的問題
雙方球團面對面的機會就是公平交易委員會
某樓就自知無理一直在誅心啊 呵呵 真可笑
他繼續上場就好了啊
攻城獅 在要賠償就好了 輸了什麼都不用講
而不單是獅跟大聖與大聖跟台新兩件事,這是獅大聖
天空才沒有極限,這樣子的事,台籃在兩邊走向司法
前沒有任何共識可擬出辦法,實在也是盃哀
又一次你们闹别扭
又一次你伤心泪流
與台新的一件事
又一次你转身 留我一个
我以为你不会走
又一次你说放不开
又一次被你无心伤害
这次我还是在 可悲的存在感
会刺痛我的偏爱
我永远在你身后
傻傻陪伴 做你的备爱
也许朋友只是找个借口留下不离开
台新其實也是聰明 懶得跟你廢話 法院見
你永远不明白 我想要的未来
就是简单的依赖和有你的现在
可能會多說多錯 跟那個聲明一樣==
哪有那麼複雜
怎麼會有簡體字部隊
有人要88了
我不能理解
喵如果讓大聖不能在台新上場 台新也沒得告喵 只能告
不用理解啊,繼續看戲就好
大聖 但是台新如果讓大聖不能在台新上場 這就是兩
球團的事 有這麼單方面的嗎==
購億A啦
*台新如果讓大聖不能在喵上場
如果台新能註冊 是不知道有什麼方法能夠讓他不上場
除非他自己不想打
8/16台新合約生效,應該註冊了吧?
台新一定是能註冊的 問題是喵能不能註冊
不重要啦!只想吃瓜看戲,這隻去那隊打根本不重要,
血流成河才是觀眾要的
喵如果註冊了 聯盟勢必要解釋"註冊時"一詞
其實喵能不能註冊我覺得沒啥差
沒報到能註冊嗎? 如果已經生效了 為什麼要等9/1
註冊時,8/16大聖沒任何註冊呀
一般來說是指在註時 如果真的要說只是"註冊當下"
註冊時就是註冊當下啊..
註冊時~註冊的時候~註冊的當下
.........是可以但就......
很正常吧 都寫註冊時了
T1下一季已經開放註冊了?
不知道什麼時候
制度有缺餡,不及早雙方好好談談,結果還是要朝向
把人鬥臭方向錢進,果然台彎民主社會棒棒
不願意談的是猴子跟台新吧
T1是有啥立場,事情發生到現在裝沒事不回應啊,倒
是行銷姊跟違約球員有來往只是都在裝死不回應啊,
平常不是會來發文逛版還是剛好最近都沒來,還是又
老招合約球員私事不清楚
支持不被愛的才是第三者
簽合約有可能會有影本,只要證明就能註冊了吧
不過林秉聖或許可以告 強制罪
趕快出來處理了,別躲了
不然現在跟台新練球練心酸的
喵喵跟台新都註冊那要怎麼算?
某d還能護航哈哈哈哈哈哈
對阿
所以我就說很明顯是格局問題,但這裡論翻天,我覺
得還是沒騎添大聖能翻山越嶺,一邊騎乘一邊超車經
過其他上字幕指責他背骨、忘恩負義、金錢至上的山
道猴,加速突破重圍,強調煞車性能壓車過彎後,抵
達心曠神怡風景,身旁是他吃得下去最美的新夥伴
阿 最重要一幕是秉聖帶著戰神全罩式安全帽特寫面容
專注前方,心裡OS為什麼大家都要針對我阿
護T大將軍孤軍奮戰中
註冊文件看起來是可以在簽約時一併收集的,如果獅
當時有拿到,註冊下去,台新就不得不面對了,不然台
新回一個不痛不癢的,還鼓勵林自己去談
上面有個神邏輯跳針仔 這逆風局還能護航 真領航
如果林在被告期間還能在台新出賽 那台新根本沒差吧
台灣法律不是都拖很久
我是來看某可撥護航仔跳針的嘻嘻
sss最近十句有九句都在辱罵版友 有夠誇張
哪個可撥護航仔?
當年台灣大聯盟打官司幾乎都贏 梁功斌說的
速齁 簽約了說要幫拿冠軍 什麼時候官宣還要同意喔
哪怎麼不帳號給球員給他自己發好了
怎還有人挺台新啊 腦袋很好用
會不會到時候法官覺得你們搞兩個聯盟,在兩個聯盟同
時打球也可以啊
兄弟有拿不定存續約告過啊,結果人家在台灣大聯盟
打球一天的薪水都沒少過
還有人在幫林講話 台灣到底怎麼了
挺台新的是怎麼回事???
坐等跨聯盟法律戰在法院開打,然後律師提告刑事找
不到法條的joke.
踢萬又要改規章了嗎立群
*志群
改不改規章不知道 但你先把人家的名字改了
因為是T粉 所以不管什麼事都挺吧 我猜
兩邊都打 好爽 操到掛
dgq真的是笑死 好了啦
爆
[情報] 攻城獅聲明攻城獅球團呼籲台新球團勿背棄誠信 破壞台灣職籃環境 針對台新育樂股份有限公司(下簡稱「台新育樂」或「台新球團」)2023年8月18日發布 關於球員林秉聖之聲明稿,攻城獅球團回應如下: (一)針對本公司與林秉聖之簽約過程: 1.誠如18日早間之記者會所述,林秉聖最早係於西元2023年5月25日主動聯繫攻城獅球團8
Re: [問題] 當時TML怎麼沒有壓垮中華職棒說到TML和CPBL球員間其實也是來來去去 扣除掉合併時進來的 這幾年間大部分都是CPBL往TML,甚少TML轉往CPBL的 只有童琮輝是CPBL轉往TML,然後中信官司勝訴結果又回CPBL了 很疑惑當年為什麼中職只有童琮輝的官司勝訴了?7
Re: [討論] 職棒違規懲處的準則KBO聯盟規章 (譯自KBO官網) 第151條 [品位損害行為] 選手、監督、教練、球團任職人員或裁判委員因麻醉藥品犯罪、兵役舞弊 、種族歧視、暴力、性犯罪、飲酒駕駛(酒駕) 、賭博、服用興奮劑 等比賽外之品位損害行為,造成社會公眾質疑時,總裁將依照下述表格中所列施予失格處分、職務中止、參加活動中止、出場停止、賦課制裁金或警告處分等相關之制裁。 <對品位損害行爲相關之制裁規定> 賭博(非法網絡賭博及一般賭博等)3
[分享] 盤點近年CPBL著名禁賽事件:頭槌裁判、腳頭槌裁判、腳踹裁判室、介紹迪克先生...盤點近年CPBL著名禁賽事件 近日,統一獅隊三壘手郭阜林於休假期間,因為酒精濃度超標還騎車上路,引起輿論軒然 大波。雖然這次酒駕並未造成人員與財物傷害,但酒駕行為觸犯到台灣人最敏感的神經, 且身為知名球星還做出此等傷害球團與聯盟形象行為,導致聯盟給出禁賽2場及罰款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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