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關於平均地權條例預售屋轉移的時間
想請問一下,目前5月初時有購買了一個預售屋。
當時業代說目前買的預售屋未來都不能轉移。
不過今天看到似乎有落日條款,在下個月7/1日平均地權條例正式上路前,不溯及既往。請問這樣的話,是否我5月初已簽約付款10%購買的預售屋,之後應該是可以轉移呢?
剛詢問業代,他說應該是不能轉移,之前政府還有人去稽核他們的合約。
但是他也不是很確定這部分。
目前購買的預售屋其實計畫是自住。
因為預算考量,買的3房坪數小了一些,適合的坪數大約要再多6-700萬。
所以如果目前購買的是可以轉移,在成屋前我們若能多存2-300萬資金。
這樣就還有彈性可以成屋前看是否有機會平轉,再換大一些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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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商有規定不能換約嗎?
就算你7/1後買預售屋想換約還是有辦法可以走漏洞
這就是台灣法規亂七八糟的地方
我看合約書裡面沒有寫到不能換約,但是有提到要付千
分之一的手續費。
只是業代一直說他的認知是不可以,讓我覺得很困惑
合約書寫這樣,我的認知看起來是可以轉讓,除非有被
條例卡到不能轉讓變成賣方有正當理由
賣方可以不同意 代銷沒權限 這都是大家鬧出來的 無奈
建商有同意,7/1前簽約的都能換約吧
預售不能換約蠻白癡的,工期那麼長不能換約
合約這樣寫就是可以轉才是,問代銷不如直接問建商吧。
買預售屋的人自己要曉得和承擔工期長的風險,這個是你在
買預售屋前就應該要知道和評估的事,既然買了就等新屋落
成囉
可以轉啦!只是不能廣告
有的建商現在已經不給轉了
也拿他沒皮條 不然就對簿公堂
不過等判下來早就成屋了
建商怕麻煩吧,乾脆先不給轉了
請教2F是什麼漏洞?我也想鑽
我找不太到施行細則
新聞也只查到內政部說不會溯及既往
漏洞就是買賣雙方約一約去結婚,結婚後一手交錢一手過戶
,整個流程結束後,你們兩個就可以離婚
那像樓上說的五億會被A走嗎?
你找一條完美無缺的法條出來看看
台灣爛的是配套 不是漏洞
代銷當然不敢跟你說可不可以轉售,如果不能轉卻跟你說可
以轉,出事你會找他負責的!
代銷不一定都懂,還有跟我講成屋五年內不能賣的,自己查
完才覺得他搞錯是私法人才有限制
事實上還是可換,但代銷本就不專業,建商也未必要乖乖配合
,你能換出去,代銷就少賣一戶耶。
現在建商不會幫你做這種事了,一來他也怕麻煩,甚至被檢
舉或常常被稽核,二來是他們的目標是把手上的量清掉,沒
必要幫你清這些額外的物件,你只能自己想辦法
請問若七月後跟第一手買家購買預售屋,第一手是在七月
之前就簽約的,那第二手適用落日條款嗎?
有的建商蠻賭爛換約的,自己投資人力物力蓋房子,結
果投資客利潤比建商高
只要是七月之前買的都不會被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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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財劃法修法三讀 估中央失血3753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