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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與結婚

看板marriage標題離婚與結婚作者
Bedlem
(Bedl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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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跟女友處的不錯,有在思考結婚
的事情,也算是有約定往這個方向努
力吧。

那天和女友聊天時,我們聊到現代社
會離婚率很高,會不會讓人害怕結婚?

我跟女友説,正因為現代社會離婚率
高,所以當人們覺得婚姻不快樂時,
單方面要離婚,是很方便的。既然這
樣,又為什麼要擔心或害怕結婚呢?

存在主義哲學家海德格爾,提出了向
死而生的哲學觀點,其實引伸過來看,
人總會死亡,在跟另一半相處的每一
天,不是朝著哪天會離婚前進,就是
朝著自己的死亡或喪偶前進,這是不
可避免的事。如果人不會因為必然死
亡而害怕生命,又為什麼要因為必然
會離婚或喪偶,而害怕結婚呢?

所以,為了其他各種原因而推遲結婚
的決定,是可以理解的,但如果儘為
了現代社會離婚率高,而自始放棄這
種生活方式,並不是件理智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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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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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tkin 08/23 19:06我也在思考分類的事

Agneta 08/23 19:07不符合婚前文

有可以結婚的對象,又在思考結婚的 事情,為何不符合婚前文?

businesschou08/23 19:07我在思考自身婚姻點的事

jfw616 08/23 19:09不要結婚不就不會離婚…怎麼那麼笨

結婚了,也總有一天會離婚或喪偶。 所以不用因為現代社會離婚率高, 而害怕結婚。

jfw616 08/23 19:09不要結婚也可以生小孩

不結婚也可以養小孩,還可以養的很 好。我小孩在學校是模範生,表現非 常優秀,但我還沒結婚。

saluawu 08/23 19:13板龜好歹也去看一下

ONCEupon 08/23 19:14你怎麼回來了?出桶了?

Agneta 08/23 19:14不過 還以為你被永桶 原來還可以發文

bonnie0218 08/23 19:15單方面要離婚,是很方便的???你一定誤會了什麼 X

bonnie0218 08/23 19:15D

你的人生經驗不太夠,現代社會要離 婚,真的非常方便。

taohua 08/23 19:15遇到不對的人才不敢結婚吧

如果是不對的人,其實在交往階段直 接分手就好。

mepe1018 08/23 19:16一開始不要結婚就好,想離婚還要對方同意太麻煩

businesschou08/23 19:16阿彌陀佛

Agneta 08/23 19:17你前妻應該不覺得離婚很容易吧

離婚很容易的,我們當初談定這件事,不 會超過三個月。這還是在有兩個小小孩的 情況下。

Linzoma 08/23 19:32跑錯地方了?

Kukuxumusu 08/23 19:35哇靠又是你

keepingtime 08/23 19:56單方面就能離婚?!真是對法律無知!

法律是法律,實際是實際。你這樣講 只是對離婚的實務面無知。

ronale 08/23 20:01走錯板

djboy 08/23 20:12離婚版 ,大家先去看看

我是在思考結婚的事,可不是在考慮 離婚問題。

HayaSan 08/23 20:33錯版掰

yaxis 08/23 20:33還以為後面會附blog連結XD

Kukuxumusu 08/23 20:42靠北你還要結喔 XDD

如果兩個人相愛,又有天時地利人和, 為什麼不能結婚?

mark0204 08/23 20:42你貼你那一點意義都沒有的思考來做啥?廢文...zzz...

我在思考婚姻的本質,以及怎麼從高 離婚率的社會現象,來思考婚姻對人 們的意義。

Agneta 08/23 20:43版規不會自己看喔

girlo 08/23 20:45嗄?我以為是永久水桶耶!這麼快就出桶了?

btinyworm 08/23 20:48又是你

yuhung 08/23 20:52農曆七月抓交替嗎?

Altair 08/23 21:42錯板

iwilltry 08/23 22:04沒小孩可以這樣想拉,有小孩還這樣想太自私

現代社會中,自私的人太多了,這是 沒辦法的事。不過解決這個問題的方 法也不難,離婚後帶孩子的那一方, 找個愛小孩的人再婚,不就解決了?

shineming 08/23 22:40辯來辯去看了就煩

AQUANGEL 08/23 22:43廢文

cess 08/23 22:50被離婚版水桶的曠世怨男來了……

我只是在當年離婚時,看到人性黑 暗的一面,一時不太能接受而已。 其實我現在也不能接受一些事情,但 這不妨礙我重新思考婚姻這件事。

eliza0101 08/23 22:57找到替死鬼了

如果我們相信能互相為彼此帶來幸福, 是該考慮試看看。

aoi 08/23 23:16錯板

djboy 08/23 23:27和女方應該沒有認識多久吧,就想結婚?

withcat 08/23 23:36離婚還可能會你被放到網路上公審很久很久,超可怕XD

婚姻中有了孩子,就應該對孩子負責, 我只是勸她對孩子負責,支付她應該出 的那一半小孩撫養費而已,不要耍賴。 這是在勸人為善,是在積德做好事,並 不是在公審,你想多了。

withcat 08/23 23:36

melody0118 08/23 23:50從離婚版跑來這邊幹嘛?

我在思考結婚的事。

madeathmao 08/23 23:57哈哈哈哈哈

fujisakimomo08/24 00:12不要跑回來鬧好嗎

sfie 08/24 01:11看不懂版規

restinpeace 08/24 02:25補女友圖我就原諒你

ltn0318 08/24 02:40你會覺得離婚比較容易是因為前妻果斷的放你走,你很

ltn0318 08/24 02:40幸運沒有花太多時間,但就我觀察,其實這種真的不多

你講反了。 我沒有想離婚,但是我前妻已經不 肯對小孩負責,並付之行動,我覺 得她已經不逼合婚姻,才果斷的放 她走的。

ltn0318 08/24 02:40,大部分是一個想離,一個不想,所以才需要法律仲裁

ltn0318 08/24 02:40,多的是不想放另一半走的人,花了多年離不成婚的所

ltn0318 08/24 02:40在多有。

在通姦已經除罪化,男女方都可以 自己自行在社會上找工作賺錢,財 務也大多獨立的現代社會,如果婚 姻的實質-對家人的責任和承諾, 都已經被淘空,那放不放人走,又 有什麼差別?

seacall 08/24 03:00你可以找哲學系朋友,讓他們笑你思考能力超淺

s5862224 08/24 03:09離婚說容易是容易,不容易也難上天 ,要你放下前妻

s5862224 08/24 03:09,倒是挺不容易的

simonfz 08/24 06:14是喜歡被水桶的版友呢XD 水桶對你來說跟離婚一樣容

simonfz 08/24 06:14

我放不下的不是前妻,是孩子。 找到適合的人來當孩子的後媽, 是我離婚後一直在努力的事。最 近這件事有點影子了,所以我有 重新在思考婚姻這件事。

lyfr57513 08/24 07:20看了舊聞,完全不知悔改,個性一樣糟

讓孩子和不肯負責任的媽媽分開, 雖然不得已,但沒有什麼好後悔的。

AEae2014 08/24 08:00.....不知道該講什麼,牽拖的太誇張

台灣社會,在婚姻方面其實是在 走美國(特別是加州)的老路。 離婚率暴増以後,就是多段婚姻 的普及。站在存在主義哲學的視 角,重新省視婚姻的本質,考慮 婚姻的意義,似乎正是當前臺灣 最需要的思路。

monmonder 08/24 08:13我覺得對方是應該怕一下

Agneta 08/24 09:19「太太提出離婚,但我決定擺爛」文章關鍵字可以找一

Agneta 08/24 09:19下,當時要不是你媽幫你離婚,你可能還在擺爛呢,別

Agneta 08/24 09:19人幫你離當然容易XD

我前妻不肯付小孩撫養費,擺爛 的是她才對。現化社會夫妻處不 來,離婚是很容易的,但有沒有 對小孩的良心,就要由時間來檢 驗了。

businesschou08/24 09:50呵呵永遠都是孩子的媽不負責任都是她的錯

等她肯出小孩撫養費再說。她不 肯出小孩撫養費時,你的話當然 是肯定的。

mywade 08/24 10:05覺青先想辦法買間房再說

lins5940 08/24 10:19法律離婚部份我是沒研究.但版規比法律簡單易懂很多

lins5940 08/24 10:19吧..你都搞不懂版規了.真的對法律的認知是正確的嗎

我在思考結婚的事,也有可以考慮 結婚的對象,為何不符版規?

Agneta 08/24 10:23因為你媽在談離婚條件時候,同意前妻不需要付撫養費

Agneta 08/24 10:23

不是,是因為我前妻耍賴。如果她 要出小孩撫養費,我們沒理由不收。

Agneta 08/24 10:24你媽要搶兩個孫子,所以約定前妻不用付錢。

是我要小孩,而且我有鼓勵我前妻 打官司,好由法院證明什麼安排對 小孩更好(其實我覺得不離婚更好), 是我前妻自己不要而已。 而且小孩的撫養照顧責任或監護權, 不是可以用金錢買賣的標的,我不 認同這種價值觀。

toshism 08/24 10:31

Agneta 08/24 10:31那你不滿撫養費 為何不打官司 只是抱怨數年

我是在勸我前妻悔悟和修正自己 錯誤的行為,支付撫養費,以及 感謝那些有在盡心力照顧小孩, 承擔她所拋棄的責任的人們。 法院或官司,最多只能拿到錢, 但我前妻要做的,遠遠不止是錢 而已。

Agneta 08/24 10:32問你媽為什麼要跟前妻這樣約定啊!

chillheart 08/24 10:36版規7你看過嗎?

剛看了一下。已訂婚...私下約 定算嗎?影響婚姻發展...對婚 姻的看法,應該是影響婚姻發 展的重要因素吧?

monmonder 08/24 11:07既然監護權不是金錢買賣你幹嘛一直講撫養費

因為養小孩是要花錢的。節錄一段法院 判決文給你參考 民法第1116條之2明文規定:「父母對於 未成年子女之扶養義務,不因結婚經撤銷 或離婚而受影響。」;民法第1119條規定: 「扶養之程度,應按受扶養權利者之需要, 與負扶養義務者之經濟能力及身分定之。」 另依民法第1115條第3項則規定:「負扶養 義務者有數人,而其親等同一時,應各依 其經濟能力,分擔義務。」。 所以,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之扶養義務, 乃係基於父母子女之身分而來,而父母 離婚所消滅者,乃雙方之婚姻關係,縱 因離婚而使一方對於未成年子女之親權 處於一時停止之狀態,但對於父母與子 女間之血親關係毫無影響,因此父母均 仍應依其各自資力對未成年子女負扶養 之義務。

lluunnaa 08/24 11:22單方面離婚方便?是不是有什麼誤會?

從我的經驗來看,確實是這樣沒錯。

jeffie 08/24 11:39覺得離婚很方便就可以輕易嘗試結婚,這樣的觀點我

jeffie 08/24 11:39不行

離婚愈來愈方便是事實,美國在上世 紀70年代,從加州開始,就已經有無 過失離婚的司法實務。台灣社會各方 面都跟著美國走,離婚當然是愈來愈 方便。 結婚這種事,當然是當事雙方都認為 對自己有益才會結。離婚方便可以降 低婚姻風險,當然可以幫助人們多考 慮結婚,重點是人們的觀念要轉變。

westgatepark08/24 11:45又是你

withcat 08/24 11:51你要求前妻對孩子的責任,你自己有做到丈夫對妻子的

withcat 08/24 11:51責任嗎?(還有婚姻關係時)

我工作正常,家用有出,不煙不酒, 我前妻想做什麼,我大都支持她,會 陪小孩,假日也有帶家人去玩,真不 懂你在説什麼?

epicurus 08/24 12:05觀念正確 現在大家不能接受 但時間會證明一切

monmonder 08/24 12:05如果你女友有看到這篇 我勸她多想一下

rindesu 08/24 12:39直接噓

aoi 08/24 12:41私下約定不是訂婚。

民法第 972 條:婚約,應由男女當事人 自行訂定。 而且我和女友都超過法定年齡,這種事 是可以自己做主的,所以私下口頭約定, 當然也是訂婚。

Minkoff 08/24 12:52是離婚版最近太少人理你嗎?跳針到這裡來。

Minkoff 08/24 12:52私下約定也有想結婚就可以來發文一堆國中生都要來發

Minkoff 08/24 12:52文了。

民法第973條:男女未滿十七歲者, 不得訂定婚約。 國中生未達法定年齡,自然不可能訂 婚,依照版規,所以也不能在婚姻版 發表意見。

ul6na 08/24 15:35傳說中愛牽拖又放不下的來了

amyg812 08/24 15:54你就是還愛前妻不放手啊

amyg812 08/24 15:56「其實我覺得不離婚更好」這句就很明顯啊

我是為小孩著想

amyg812 08/24 15:56被離婚放不下一直跳針崩潰

darkMood 08/24 18:13廢文

m0630821 08/24 18:37你和前妻離婚了真是太好了居然還有人想要跟你結婚也

m0630821 08/24 18:37是厲害

valeria0929 08/24 18:53你女友知道你只是想幫小孩找後媽嗎?

她認同我是個為小孩著想的好 爸爸。

butterfinger08/24 19:33她知道你是Bedlem然後還願意跟你結婚?

我們是和一個有血有肉,實實 在在的人相處與生活,不是和 網路上的一個帳號結婚。

isaacc 08/24 20:42真的迷路了

bushiwo 08/24 20:57死亡是必然沒得選

bushiwo 08/24 20:57結婚又不是必然的

bushiwo 08/24 20:57比這兩個根本沒有邏輯好不好

sunny760222 08/24 21:59在哪裡都能被噓成這樣,也是蠻悲哀的,不忍噓~

thez 08/24 23:54懂。的確離婚紙只是其中一種結局..

Jetame 08/25 01:17邏輯有誤 死亡是無法避免 而離婚不是

Jetame 08/25 01:20當人直面死亡朝著終點而行時才能試圖尋找人生的意義

Jetame 08/25 01:21死亡和人生替換成離婚和結婚是不合邏輯的

我是説離婚丶喪偶或自己先死亡,在 邏輯上,是結婚以後必然的結局,不 是説離婚是婚姻的必然結局。 但喪偶和離婚,是有可比性的,因為 這同樣是另一半離開了你,或者更形 象一些,同樣是當初的另一半已經「 去世」,而不再存在了。 所以,以向死而生的存在主義哲學 套用在婚姻上,是完全合理的。

Casa5566 08/25 08:04新女友,塊陶啊

Thetimeispas08/25 08:25 https://i.imgur.com/HEiXoHY.jpg

wwxxb 08/25 09:00最近離婚版沒看到 原來跑來這了

Agneta 08/25 10:15喪偶和離婚怎麼有可比性,那你每每發文前妻不給錢,

Agneta 08/25 10:15或是小孩去前妻那裡時要控制功課等等抱怨,如果是

Agneta 08/25 10:15喪偶怎麼可能呢?

如果是喪偶… 我理想中的情況, 應該是另一半在病榻前託孤。 我是把離婚比做喪偶的,如果離 婚前能一起好好吃個飯,相互感 謝過去與祝福未來,然後非同住 方託孤孩子給未來會照顧他們的 同住方,會更完整一些。如果做 不到,只能類比成臨時出車禍而 喪偶這種情況了。

Agneta 08/25 10:16不同的事,不要硬凹成一樣的。

同樣是另一半離開你,在本質上 是一樣的。

tingji 08/25 10:57板規 你已經離婚了

我不久之後應該會再婚

backid 08/25 12:02要尋求認同或安慰建議去找好朋友就好了

※ 編輯: Bedlem (101.12.98.165 臺灣), 08/25/2021 12:53:44

chocorei 08/26 04:56來了來了,錯版毒雞湯它從山坡上悄悄的滾下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