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預告修法 分娩半年 醫師同意可上夜班
※ 引述《Atima ()》之銘言:
: 勞動部預告修法/分娩半年 醫師同意可上夜班
: 2022-02-09 23:54 經濟日報 / 記者江睿智/台北報導
: 大法官去年宣告《勞動基準法》第49條第1項限制女性勞工夜間工作違憲。勞動部已預告: 勞基法部分修正條文,仍明訂懷孕或哺乳期間仍不得上夜班,但放寬讓分娩後六個月以上: 、未滿二年的哺乳期女工,經醫師評估同意後就可在夜間時段工作。
: 現行勞基法第49條第1項規定,雇主不得要求女性勞工在晚上10點到隔天凌晨6點間工作,: 但若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且雇主在無大眾運輸工具時段提供交通工具或宿舍,女工就: 不受此限。但大法官做出釋字第807號解釋,認為上述規定違憲,因此勞動部在農曆年前: 預告勞基法部分修正條文。
: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長黃維琛表示,修法後,勞工從事夜間工作,不分性別同受: 保障,在無大眾運輸工具時段,雇主仍應負擔協助義務,包括交通工具、宿舍及交通費,: 這些協助措施不可男女有別,否則就涉及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可罰30萬至150萬元: 。
: https://bit.ly/34AaT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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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挖 不知道要哪科的醫師來背書
: 如果真的出事
: 會不會告當初開證明的醫師啊 O_O..........
: 這比開孕婦上飛機證明還賭
: 一次還要賭好幾個月.....
不贊成
孕婦就不應該熬夜值班
但
要在住院醫師時期懷孕
就要延後一年考證書時間
把不夠的訓練時數補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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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推~ 不然把loading都加給同事,自己時間到了爽考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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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
推
男生當兵要補訓,女生懷孕也要補訓,很公平合理吧
推
合理來說是這樣子,不過現在台灣孕婦=無敵星星,少子化
→
大招開下去沒有誰能夠擋得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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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有R當到一半去當兵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