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udyabroad2023年 1月18日 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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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美簽J1轉F1 212(e)條例效力各位留學版前輩好,我目前已經申請到美國的2023 Fall PhD,確定會去讀並希望畢業後留在當地工作,但在2023 Spring會先拿J1到美國當訪問學者做短期研究。
這一趟短期研究有拿教育部贊助的機票費用,但沒有簽任何的合約要求回國履行義務。
今天拿到J1 visa,發現上面有註明is subject to 212(e),想詢問一下若在半年後申請F1學生簽的話,仍然會受212(e)的規範嗎?還是F1簽證能夠覆蓋掉這個規範?
先前打電話詢問過AIT客服,客服跟我說除非我連面試費用、SEVIS Fee都不用繳,才代表我是政府派出去的學者、有回國服務的義務。
而在AIT面試時工作人員問我是否有拿教育部補助,我回答補助機票錢,工作人員表示那麽未來兩年內不能提交移民、工作簽申請,但沒有特別提及規章上必須有兩年physically present in their last country of citizenship才能申請工作簽這一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