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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益] 北部有人使用住宅無障礙車位嗎?(急)北部有人使用住宅無障礙車位嗎? 2車中間斜線下車區共550公分(200公分車格+150下車區+200公分車格) 說明: 因這個法規很明顯不明確;有爭議!! 立委將實地會勘並要求營建署"與時俱進"檢討3
Re: [請益] 預售屋剩下殘障車位跟一些不好停的位置建築管理組發布日期:2017-08-21 內政部書函 106.08.21.內授營建管字第1060812613號 說明: 一、復貴部106年7月18日交路字第1060020060號書函。 二、按「公共停車場應保留百分之二停車位,作為行動不便之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車位未滿五十個之公共停車場,至少應保留一個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非領有專用停車位識別證明者,不得違規占用。......第一項專用停車位之設置地點、空間規劃、使用方式、識別證明之核發及違規占用之處理,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交通、營建等相關單位定之。......」為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56條所明定,查衛生福利部業依上開規定訂有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設置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設置管理辦法)。7
Re: [請益] 預售屋剩下殘障車位跟一些不好停的位置內政部110.7.14內授營建管字第1100811552號函 說明: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110年5月26日府授都新字第1106010944號函辦理。 二、按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58條第2項規定,「法定停車空間」為共用部分,不得讓售於特定人或為區分所有權人以外之特定人設定專用使用權或為其他有損害區分所有權人權益之行為。且法定停車空間非本條例第7條各款所列不得約定專用部分,故得依本條例第2條第5款規定約定專用,合先敘明。 三、為推動建築物無障礙環境,本部已於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167條之6明定無障礙停車位檢討規定,屬適用範圍者應依規定設置,該無障礙停車位係通用概念,可讓身心障礙者、老人、兒童、孕婦及暫時性受傷者等人員方便使用,非僅限於身心障礙者專用,其管理模式與需持用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識別證明始得停放之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有別。4
[請益] 有人使用無障礙車格嗎?您好, 請問有人使用住宅"無障礙車位"嗎? 發現這車位有很多疑問 可來信請益or聊聊 謝謝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