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TT推薦

Re: [新聞] 朱雲豪續留健行科大 目標三連霸!

看板basketballTW標題Re: [新聞] 朱雲豪續留健行科大 目標三連霸!作者
g1101104
(g1101104)
時間推噓13 推:13 噓:0 →:3

※ 引述《thnlkj0665 (灰色地帶)》之銘言:
: UBA/朱雲豪續留健行科大 目標三連霸!
: 拉莫斯
: 健行科大前鋒朱雲豪於近期做出留校的決定,同時也代表著明年球季將會持續在UBA賽

: 上看見他的身影。
: 談到留在UBA的原因,朱雲豪提到「畢業後我與孟竹哥討論後,我覺得再為球隊多打一

: ,同時也把自己的能力磨練得更好,也是一個不錯的選擇」而留下來的這一年內朱雲豪
: 於個人目標沒有特別的期許或是設定,而是把重心放在帶著學弟完成三連霸。
: 至於先前已加盟的三對三職籃是否與UBA會有衝突,朱雲豪表示「賽季沒有衝突到,UBA

: 束後,三對三才會在約四五月的時候開打」,一同投身三對三職籃的石博恩先前也與台
: 富邦勇士完成簽約,朱雲豪也希望說明年可以像石博恩一樣成為P聯盟的一份子。
: 談到近期參與的中華培訓隊,他也談到「與各校的球員們當隊友,可以學習他們的好習

: ,也讓我更加明確自己不足的地方,並去加以改進,同時也感受到每個教練不同的風格
: 是一個讓我學習的大好機會,跟職業隊打過比賽後,也知道自己還要更努力才能踏上更
: 的舞台!」
: 朱雲豪上賽季於UBA繳出場均8.6分、3.5籃板、1.4助攻的成績,身高194公分的他擁有

: 俗的外線手感,過去四年三度助隊拿下冠軍,是健行近年來依賴的得分好手。
: 來源: https://reurl.cc/bRNeDE


UBA簡章 《第八條 參賽資格》
二、 自 109 學年起,凡報名國內外任何職業聯盟之籃球隊、中華民國籃球協會所屬 SBL或 WSBL 球團之任何比賽者,不得報名大專校院籃球聯賽(以下簡稱 UBA)。

三、 曾報名參加下列賽事之球員,不得報名 UBA:
(一) 中國全國男子籃球聯賽(National Basketball League,以下簡稱 NBL) (二) 其他經規劃委員會認定之職業性質比賽

四、 球員已報名 UBA,又報名本條第二款及第三款賽事,取消該員所屬球隊已賽成績。

五、 球隊於非 UBA 賽季期間,得以單一學校名義組隊方式報名參加本條第二款及第三款賽事(球員不可跨校報名),惟須函報大專體總同意後始得辦理。

/

國內首個三對三籃球職業聯盟T3BA 3X3在今天宣布成立,其中桃園E.Son隊也在今天以約金100萬元、月薪8萬元的價碼簽下健行科大朱雲豪與石博恩,創下我國籃壇的新里程碑,擔任聯盟顧問的健行科大教練劉孟竹表示,新聯盟的成立將為我國球員提供另外一個選擇。

在國內籃球新職業聯賽確定於年底開打後,由中華三人籃球協會所發起的T3BA 3X3職業聯盟也在今天成立,並宣布由桃園E.Son隊簽下朱雲豪與石博恩兩名球員,兩人不僅簽下每個月八萬元、為期兩年的合約,還包括了在國內籃壇許久未見的「簽約金」各100萬元,也代表這兩年就能賺進超過300萬元。

https://www.google.com.tw/amp/s/udn.com/news/amp/story/7003/4716438

/

結論:
雖然看起來UBA跟3x3時程沒有衝到,但從當初的新聞稿來看3x3明顯就是個職業聯盟(除非籃協不承認),且朱雲豪參加的球隊也不是由健行組成的(隊名和健行無關、且隊友非健行的現役學生),不管怎麼看都和UBA簡章抵觸,不知道這件事之後會怎麼發展。

--

※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40.247.180 (臺灣)
PTT 網址
※ 編輯: g1101104 (223.140.247.180 臺灣), 10/20/2020 12:56:53

harry987999 10/20 13:003x3, 5x5視為不同運動吧 如果朱加入中職也不能打UBA

章程有說是「籃球」比賽,所以拿中職舉例很奇怪

harry987999 10/20 13:00

kkl522608 10/20 13:20推 樓上的解釋

lwswjs 10/20 13:4233 55 是不同運動

我覺得33跟55是同一種「運動」不同種「項目」,就像我們不會說徑賽100公尺跟400公尺是不同種運動一樣

abc33211 10/20 14:05但章程是文字遊戲喔,其他校可以抓

harry987999 10/20 14:47文字有模糊空間就是各自解讀啊

a1995840420 10/20 15:13簡章只有寫籃球隊?!有明定5打5籃球嗎?

aesdfqty 10/20 18:42當年是SBL條款 因為沒人想到街頭33會成為正式比賽

aesdfqty 10/20 18:43現在有了先例 之後可能就會因應修改新增33條款了

那我覺得還有得修了,之後如果1-3-1正式成立說不定又有爭議

※ 編輯: g1101104 (223.136.125.4 臺灣), 10/20/2020 19:58:33 ※ 編輯: g1101104 (223.136.125.4 臺灣), 10/20/2020 20:00:19 ※ 編輯: g1101104 (223.136.125.4 臺灣), 10/20/2020 20:01:24

beautydots 10/20 20:07推g大看得細

nba811902 10/20 21:50

LoveJunsu5 10/20 22:54領職業薪水了 怎麼可以回來打UBA

mingxian 10/20 23:08台灣有台灣的玩法,人脈夠廣背景夠硬就有得玩

johnnylakers10/20 23:53推g大 這邏輯才是正確

wataman 10/21 00:05不知籃協跟大專體總會不會出面說明一下

et00211 10/21 19:18一樓解釋有點硬拗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