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有人能完整解釋「判將條款」嗎??
※ 引述《kerkerson (高處不勝寒)》之銘言:
: 「叛將條款」SBL球員及未經選秀制度與球團同意就違規跳槽其他聯盟者,將處以最高3年: 禁賽。
: 中文博大精深阿
: 拆解之後第一個意思應該是
: SBL球員未與球團同意就違規跳槽其他聯盟者??
: 蠻合理的就是有合約要買斷 沒合約隨便你去哪
: 問題是
: 及未經選秀制度與球團同意就違規跳槽其他聯盟者
: 看不太懂
: 是沒有參加SBL選秀就跑去其它聯盟?? 像盈駿龍貓
: 還是應該看成
: 經選秀制度未與球團同意就違規跳槽其他聯盟者
: 換句話說就是你參加選秀 你被選到你不簽約 直接跑去新聯盟???
: 好像這個稍微合理一點
: 不過整個條款這樣看是廢話嗎??
: 有合約在身不跟母隊喬 球員應該不敢跳吧
: 選秀選上不簽約想換新聯盟 目前好像只有一個案例 而且最後也沒跳
: 然後 SBL球員及未經選秀制度與球團同意就違規跳槽其他聯盟者,將處以最高3年
: 禁賽。
: 所以最高三年 阿不是阿 最低你沒說
: 該不會牌子大就是禁賽一個月 牌子小又變成三年??
: 所以是有人完美理解這條款的嗎??
: 0.0
整個條款重點在於
你們這些剛畢業球員不管想去打P聯盟、CBA還是NBA,都要經過籃協的選秀
落選了,你就可以去打; 被SBL選中了不去報到,禁三年;
被選中後想轉p+,那就要需要得到母隊同意
但要是很多有骨氣的天才直接加入這些聯盟也沒啥,大不了不打SBL而已
籃協不喜歡成為籃球員最後養老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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弄一個條款能不能講白話文 理解方式很多種
老實說就是強迫球員選邊站而已
選秀站一排心裡默念不要選我
不是籃協吧,是球團委員會
沈都說CBA不算了阿XDDD
然後cba不算 直接針對p+
沈在哪邊說CBA不算的 我想看新聞稿
CBA台灣球員不算 這篇新聞說的
幹還真的是搞這種...
憲法嗎?人民必須有參加SBL選秀的義務
樓上這樣可以牽扯到憲法 聯賽自己的遊戲規則本來就
自己訂啊
當然可以啊,這就是商業競爭手段,完全沒有錯,只
是出這招大概就是想早點分勝負,不想拖
這格調真的低,為什麼cba不算
CBA不算真的笑死
有說一定要經過籃協選秀?SBL跟P+不是分開選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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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SBL/炮口轟向P聯盟 球團委員會設叛將禁台灣球員真的很可憐 實力允許的球員在SBL還要被關在籠內當籃協寶, 搞這種條款,真的會被大部分人看衰, 自己爛還要拖累人,搞這種條款就能讓SBL變好嗎? 認為最後會更慘而已,會讓大家更討厭SBL,8
[閒聊] 林書豪Jeremy Lin有符合判將條款嗎??當年簡浩用洋將身分打了幾季 拿到台灣護照之後 參加2009的SBL選秀成為狀元 從此之後就是台將了 今年書豪也拿到台灣護照了9
Re: [新聞] 確定了!SBL祭叛將條款、違規最高禁賽3年各位是不是搞錯了 SBL球團聲明稿並沒有針對PLG啊 明明是針對世界上所有聯盟 也就是說像劉錚、林韋翰 也算被CBA惡意挖角吧7
[情報] 艾迪 FB - 談李家慷條款轉貼自 艾迪臉書 中華民國籃協今公布2020年 #SBL #超級籃球聯賽 #新人選秀 報名辦法 (),我手邊存有歷年度的選秀辦法,每年公布選秀辦法我也都會 詳細研讀一番,看裡面是否還有規範不夠完全(可以鑽漏洞)之處,今年也不例外,我是不4
Re: [新聞] 禁賽令非叛將條款 未經選秀跳槽處最高3判將條款三年指的應該是惡意挖腳 EX:蔣淯安有三年合約,結果富邦出更多錢把它挖過來就等於惡意挖角 那這樣就符合惡意挖角,判三年,然後在富邦打超過三年也解套了! (未經選秀制度與球團同意即違規跳槽其他聯盟者,將處以最高三年禁賽) 不懂P+聯盟的球隊要簽球員要經過SBL球隊同意?4
Re: [新聞] 確定了!SBL祭叛將條款、違規最高禁賽3年當年台灣大聯盟跳出來時 CPBL也是有判將條款啦 不過就像上面的大大所說的 以現在的聲勢 金主願意投資的程度 就不是同樣的比較法了 是說 P+之後的選秀規章以及球隊薪資球員薪資限制 也該生出來了吧.... 行銷宣傳牌打得很好 大家想看到的透明牌卻還在磨 有點拖了 一招一招連著出呀2
Re: [閒聊] 雙聯盟能不能共同選秀/台灣冠軍賽?目前兩個聯盟的起始點不同怎麼共辦選秀? 中華職棒跟爆米花聯盟共辦選秀? EX:未來健行的簡廷兆畢業之後他會選P+還是SBL ? A:先探詢P+球隊有沒有機會,沒機會才會去SBL選秀 目前聯盟的規模就是這麼現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