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提案「用手機架滑手機也處罰」引反彈
剛好跟朋友討論到使用手機架的議題
來回一下一月的這篇
先抱怨一下執法單位的臉真的都是被自己踩在地上
很明顯的選擇性執法
但當被質疑的時候又總是道貌岸然的使用那句名言:「不得主張不法之平等」
噁心至極
回到正題,現在的重點應該是「行駛中」怎麼去定義
目前的定義只要發動在路上都算行駛中
而使用行動裝置的定義則是「手持」
於是就造就了以下BUG
紅燈時手持使用行動裝置違規
綠燈正在運行中的車輛,使用手機架上的行動裝置卻無法可罰
只要裝上手機架就無敵
應該要重新定義「行駛中」是「車輛正在移動時」
行駛中搭配「任意方式使用行動裝置」
這樣才能罰到「真正行駛中使用行動裝置」的人吧?
反之紅燈時操作手機架上的手機看個導航、換個音樂
就好比調整車上的音量旋鈕,並不會造成他人危害
倒是停等紅燈時到底能不能手持,可以再討論
因為變燈時,有手機架是不用有額外放置的動作
真希望這邏輯立委諸公也能了解
並不是只有手機架這個變數這麼簡單而已
※ 引述《james7923 (詹姆士Q)》之銘言:
: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3401750
: 提案「用手機架滑手機也處罰」引反彈 趙天麟決定撤案
: 〔記者黃欣柏/台北報導〕為避免駕駛人分心使用手機而釀成車禍事故,民進黨立委趙天: 麟日前提案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擬將在手機架上操作手機也納入處罰範圍,: 不料此一構想卻引發部分用路人反彈。對此,趙天麟表示,相關政策確實還需要更精準的: 法律配套措施,因此他已決定先行撤案。
: 趙天麟原先提案指出,根據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之1條,駕駛人在行駛過: 程中若有手持使用手機、手持香菸或吸食、點燃香菸等單手駕駛樣態,警方都可取締,然: 而同樣是單手駕駛,目前使用手機架操作手機卻無罰則,因此擬將「以手持或輔助裝置固: 定於汽車(機車)方式使用行動電話」納入處罰。
: 不料此一提案曝光後引發部分用路人反彈,對此趙天麟指出,當初提案是希望讓用路人能: 有更安全的交通環境,因為在行駛中單手操作手機,易導致交通險象環生,也有不少用路: 人向他請託修法制止,然而根據警政署統計,今年1至9月警方取締駕駛人滑手機的件數共: 2萬6364件,其中機車就佔了2萬1699件,開汽車滑手機因取締不易,僅有4665件,確實對: 機車族並不公平。
: 趙天麟表示,行政院、交通部與警政署日前曾就行駛間透過手機架使用手機的相關規定進: 行研擬,但尚未有結論,他認為用路人的行車安全需要保障,但外送服務業的勞工權益也: 需要更精準的法律配套措施,考量目前違規態樣難以界定且執法困難,因此已決定先行撤: 案。
: 對於趙天麟決定撤案,趙的臉書專頁上湧入不少民眾留言表達意見,許多人均建議政府可: 先從汽車車窗隔熱紙的透光度下手管制,否則警方難以針對汽車族使用3C產品的行為執法: ,相關修法對於機車族群而言都會有不公平的情形。
: 心得:
: 現有的違規先抓一抓比較實在
: 每次立了那麼多的法,請問有拿一條現在有在認真抓的嗎?
: 如果真為用路人行車安全著想,違停、酒駕這種更影響公共安全的先嚴格取締
: 再來討論手機架的問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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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對華國廢鴿跟交通幫有太多期待
我覺得趙天麟這方向其實沒有不對,只是細節沒有搞好當然會被罵 路上常看到外送員邊騎邊滑,但因為有手機架所以免罰,有夠沒邏輯
他們只會插測速、降速限、禁行機車
汽車中控台能操作為什麼機車就要被限制?
我認為旋鈕/按鍵式的操作比觸控螢幕直覺很多,不過到底該不該開放也很有討論空間 至於車用觸控螢幕,我看像我同事的TOYOTA都是內建行駛中禁止使用螢幕 不知道是不是大部分有觸控螢幕的汽車都有這樣設定? 或是說行駛中統一禁止操作中控區及行動裝置(包括但不限於多媒體控制、溫度控制等等) 這樣我個人也是可以接受
※ 編輯: inSec (59.126.49.230 臺灣), 12/15/2021 13:58:21我支持用手機架滑手機也開罰,但在那
之前先規定並實行汽車隔熱紙的透光率
限制,不然又是多一條專抓機車的
同時跟樓上一樣汽車用觸控中控也要開
罰
原廠禁止是安全設計,但跟不用開罰是
兩回事
覺得白牌沒路權的人改上黃牌,
覺得兩輪沒人權的人怎麼不改上四輪呢?
忙著架設新的測速 沒時間鳥這個
智障立委跟警察,路上違停一堆視若無
睹
台灣就是一堆自以為是的正義仔搭配違規
仔 超熱鬧
你華國的官員沒在騎機車,誰管你這麼多
官猿不騎機車的
兩輪沒人權上四輪
那以前的黑人沒人權也應該要改做白人
四輪隔熱紙貼好貼滿也看不到
交通管理不就是為了用路環境 這麼多影響
行車安全的三寶跟垃圾不處理在那搞些有的
沒的
這叫做文字邏輯
管太寬
20
[問題] 行駛中使用手機支架邊騎邊滑手機檢舉結果這週遇到兩次 兩位騎士都是邊騎機車 (行駛中) 左手依然在滑手機 (有使用手機支架) 邊騎邊滑的概念 已經影響到其它用路人的安全7
[問題] 將手機置於機車坐墊上使用,是否違規?如題 {道交條例 第 31-1 條 機車駕駛人行駛於道路時,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 、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者,處新臺幣一千元罰鍰。} 現在的法規規定要手持使用手機才算違規7
[問卦] 開車&騎重機 用手機以後無法檢舉了?是這樣的 今年看到新聞 發現民眾檢舉條款限縮 然後就注意到上面 這個 只罰這一條31-1-2 手持行動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