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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 《哲學是職場上最有效的武器》上篇

看板book標題[心得] 《哲學是職場上最有效的武器》上篇作者
vivina
(乘著夢想去流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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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文好讀版:
https://philosymposium.wordpress.com/2022/09/07/philosophy-for-businessman-1/

書名:哲學是職場上最有效的武器:50個關鍵哲學概念,幫助你洞察情況、學習批判思考、主導議題,正確解讀世界
原文書名: 武器になる哲学 人生を生き抜くための哲学・思想のキーコンセプト50
作者: 山口周
翻譯: 陳嫻若
出版社: 如果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9.09.23
讀墨電子書連結:http://moo.im/a/79ruCK

為什麼要讀這本書?
這是我讀山口周的第二本書,上一本書是《斜槓時代的高效閱讀法》,在這本書的讀後心得裡我說明了山口周為何認為哲學是所有人文素養的基礎。而這本書就更著重在說明哲學在職場上可以帶給商務人士怎樣的幫助。這其實是一個有趣的觀點,因為,長期以來,哲學一直被認為是不食人間煙火的學科,哲學家是關在象牙塔裡的學術人,跟競爭激烈的商場是八竿子打不著的關係,那麼哲學如何能成為職場上作有效的武器呢?我想要知道山口周是如何來論述這個觀點。

如同作者所述,這本書不是哲學入門書,因為這本書裡作者介紹的50個哲學概念,並沒有按照時間軸的順序來排列,而是按照「使用的用途」:根據「在思考什麼事物時最有效的用途」來整理。這裡將這50個哲學概念分成了四個思考面向:關於人、關於組織、關於社會和關於思考本身。此外,作者也是基於個人的實用性來篩選出這50個重要的概念,所以有些雖然在哲學史上很重要的哲學理論,但因為跟作者設定的主題無關,就不會被提及。那什麼是作者設定的主題呢?就是根據他所從事的組織、人才諮詢與實際生活的需求上會面臨到的問題,能夠給出一個提示或解決方法的重要概念。也因此,雖說書名是談哲學,實際上還包括了經濟學、人類學、心理學、語言學等學門所提出的概念。但這主要也是因為哲學,其實在某層面上就是包含了其他所有學問的領域,才會被稱為「學問之母」。所謂的博士學位 PhD. 就是來自拉丁文 philosophiae doctor, 又可稱為哲學博士。因此,作者在此是以一種廣泛的角度來談論「哲學」。

簡單來說,這本書可以分成兩部分來看。第一部分是作者提出四個理由來論述為什麼哲學是職場上最有效的武器。第二部分是介紹50個作者認為對職場人士有用的關鍵哲學理論或概念。因此,接下來我也將從這兩個部分來解讀這本書。

為什麼商務人士必須學「哲學」?

作者說不懂哲學的企業人是無知的,他們反而會給社會帶來危險。理由很簡單,因為這些企業人士會在社會上掌握著強大的權力,對世界的建設有很大的影響力,如果他們沒有足夠的人文修養,沒有明確的道德觀和價值判斷,將成為世界的「危險份子」。這也就是為什麼柏拉圖會說要培養「哲學家皇帝」,亞里斯多德曾經擔任過亞歷山大大帝的老師。在近代,法國自拿破崙掌權後就規定要將哲學納入中學必修,也成為創始於1808年的高中畢業會考的科目之一。這課程的目的就是為了培養「被啟蒙的公民」(citoyen éclairé)
,具有自由思考、獨立判斷的能力。

作者山口周從企業人士應該要有的哲學觀念為出發,認為學哲學能幫助企業人士成為有素養的領導人。關於這點,作者提出四個理由:

學哲學能幫助你正確地洞察實際的狀況。
學哲學能幫助你掌握批判性思考的要領。
學哲學能幫助你提高訂定課題、成就創新的能力
學哲學能幫助你學得教訓,不要重蹈覆轍

為什麼學哲學可以達到這四項成果呢?因為在職場上,尤其是公司老闆和部門主管,不論是在經營企業或是從事管理上,越高層越需要去思考「現在正在發生什麼,未來又會發生什麼」的問題。但我們面對問題的時候,都不可能從零開始去思考,而是會借用過去所學到的概念或經驗來套入目前的問題,藉此來找出解決之道。而過去哲學家建議的種種思考框架或概念,其實就很有助於更深入了解眼前發生的事,讓你能正確地洞察到實際的情況,以及未來還會發生什麼事。

接著,面對著變幻莫測的現實,職場人士必須要能批判性地重新審視自己當下的思考和應對方式,進而調整自己的應對態度,有能力將過去運行順利的結構變成更適應現實變化的形式。在這個時代,人人都強調批判性思考的重要性,那學習哲學就是最好的訓練,因為整個哲學的歷史,可以說完全就是對世人言論進行批判性探討的歷史。哲學的歷史就是靠著「提出想法→批判→再提出想法」這樣周而復始的脈絡形成的。例如,哲學裡的「辯證
法」就是一種可在職場上運用來訂定創新課題 (agenda) 的思考方法。首先要對過去理所當然的「常識」去質疑,要具備分辨的眼力,可以識破哪些是「可以睜一眼閉一眼的常識」,哪些是「必須懷疑的常識」。要做到這點,需要有一定的「人文素養」,也就是在時間和空間上的知識廣度。當一個人愈具有地理空間,或歷史時間廣度,就愈能將眼前的狀況相對化,也才能看到什麼是需要創新的課題。

最後,學習了解過去哲學家如何面對問題、如何思考,一方面也是為了學習過去用高學費所得到的教訓,以免重蹈覆轍,再犯與古人同樣的愚昧錯誤。待在象牙塔裡的哲學家確實不能以一己之力改變世界,但是他們寫下了我們從過歷史裡學到的教訓,並企圖提出解決之道。如果能讓大眾都學習到這樣的智慧,不再犯相同的錯誤,就已經具有了重大的意義。例如稍候會提到的漢娜鄂蘭,提出了「平庸的邪惡」這一個概念,就警惕了世人,不是只有窮凶惡極之人才會造就出巨大的惡行,更多惡行其實是極為普通的凡人所犯下的。

根據以上四個理由,作者論證了為何他主張只有學習能增加你解讀力與洞察力的哲學,才能讓你成為真正的菁英。尤其商務人士想要培養「創意思想」,即對現狀體制抱持批判精神上,那哲學這門學問確實能帶給我們重要的啟示。

接下來我將從書中挑選10個我認為與個人自身和在組織內重要的關鍵概念來討論。因為在職場上我們最常遇到的問題就是「人際關係」的問題,這裡的人際關係指的是自我和世界的互動所帶來的深層問題,涉及到的就不只一般我們在談人際關係時著重在如何相處和如何溝通的問題上。我想要談的是在自我與世界的互動上那些本質性的問題,唯有我們真正地了解了這些背後深層的概念,我們才有辦法進一步去思考當我身處在怎樣的環境中時,我該如何去和世界、和他人互動。但是因為這些概念都還滿深的,所以我會分成兩篇文章來補充說明,讓大家能慢慢消化。

10個與個人與組織相關的關鍵概念(上)

1. 卡爾.榮格:我們都戴著「面具」活著

關於「人格」的討論一直是個古老的哲學議題。在先前的文章裡,我也談過哲學家們關心「什麼是我?」「隨著時間的流逝,我還是同一個我嗎?」等問題。到了19世紀,心理學和精神分析學派興起,從社會的面向來告訴我們什麼是人格。

瑞士精神分析學家卡爾.榮格 (Carl Jung, 1875-1961) 就以「人格面具」(persona),來解釋人格當中與外界接觸的部分。人格面具原本是指希臘時期起古典戲劇中,演員使用的「面具」。

榮格:「人格面具,是關於一個人在以什麼樣的姿態示人這一點上,在個人與社會團體之間的一種妥協。」

榮格將一個人的人格比喻為面具,他主張在不同的社交場合裡,人們會表現出不同的形象,也就是戴上不同的面具,因此面具並不只有一個,而人格就是所有面具的總和。

「人格」可以說是人們為了保護真實的自己,而對外形成的「面具」。人格面具使人能夠演繹各種性格,通常是符合社會期待的一面,給予他人一個好印象,以便得到社會的認同。人格面具對於人在社會上的生存來說是必需的,它使我們能夠與各式各樣的人們交際。例如,與父母相處的時候戴的是一幅面具,與朋友相處的時候戴的是另一幅面具。但另一方面,人格面具也用來隱藏真實自我,所以當一個人的人格特質存在著衝突和矛盾的時候,就會出現各種心理問題。諷刺的是,即便我們摘掉所有偽裝的面具,最後留下來的真面目,也還是一個面具。

為什麼「人格面具」這個概念是重要的呢?山口周說我們總是對於「面具與真實面目的界線模糊不清」感到困惑,這或許是因為我們發現,人的自我和人格其實都非常脆弱,很有可能受到外界環境的影響而扭曲,或是曝露出想隱藏的潛意識。我們必須體認到為了適應社會生活,讓自己過的更舒適,在不同的場所理戴上不同的面具是很正常,甚至是很必要的。例如,在公司、在家庭和在個人三種基本的環境下,就至少有三種人格面具。然而,因為這些面具有著不同的立場和不同的角色扮演,未必有著一貫的自我認同,所以我們要學會自我調適,要懂得如何整合這些不同的人格。現代人有越來越多的心理困擾,像是憂鬱症、邊緣性人格、情緒障礙等等問題往往就是各種人格面具無法順利整合在一起所導致的結果。

這讓我想到最近剛看的台劇《媽,別鬧了》,讓我很印象深刻的第六集,劇中的爸爸在這一集裡成了故事的主述者,從他的角度來看一家人的生活,他是如何在家裡扮演好一個疼愛妻女的好丈夫、好爸爸。大家都以為爸爸是個很溫柔、沒有脾氣的人,殊不知,原來爸爸都把他真實的心情紀錄在日記裡,一直等到他過世了,他的妻女才發現日記的內容,霎時間,她們都無法接受,難道她們一生所接觸到的那個人都不是真的?原來日記裡的才是爸爸的真面目嗎?爸爸已經死了,這個問題在也得不到解答了。但是如果他們知道了「人格面具」這個概念,或許也就不會再糾結去思考到底哪一個才是爸爸的真面目了。


2. 尚.保羅.沙特:主體性的介入,創造人生

尚.保羅.沙特 (Jean-Paul Sartre, 1905-1980) 是法國哲學家,是法國二戰後重要的思想家之一。因為曾經參遇過二戰的關係, 在被俘虜期間他閱讀馬海德格《存在與時間》,1940 年 8 月回到巴黎後,他潛心寫作,把自己多年對人與世界關係的思考寫進了《存在與虛無》 (L’Être et le Néant ) 這本哲學專著中。這本書在1945年戰爭結束後
吸引了大量的讀者,使得存在主義成為五十年代最具影響力的思潮,而這本書也被視為法國存在主義運動的奠基之作。

存在主義是關於「我們應該如何活著?」這個問題的思考。沙特對於這個問題的回答是「介入」(法語:engagement)。它指的是「以主體性參與相關之事」 。這裡指我們要介入、參與兩件事:第一,介入我們自己的行動。在民主主義社會中,我們被賦予主體性,擁有選擇自己行為的自由,因此,我們對「要做什麼」或「不做什麼」等意願的決定,都必須自己負責。因為自由與責任是相連的,你無法只要自由但不要責任,因此, 在沙特的存在主義中,也給「自由」定位為是一種「沉重的東西」。

再來,沙特主張,我們不但對「自己的行為」有責任,也對這個世界有責任,所以藉由介入而參與的第二個對象,就是「世界」。當我們運用自己的能力與時間,也就是「整個人生」,試圖去實現某個「計畫」時,我們就必須接受自己身上發生的所有事,把它當成「計畫」的一部分。又淺白的話說,就是因為我們是自由的,我們隨時都有選擇,不論那是怎樣的選擇。例如戰爭,雖然戰爭不是我引起的,不論什麼因素我被捲入了戰爭之中,面對這樣的處境,我還是有選擇:我可以選擇參戰、或是逃走、或是用自殺的方式抗議等等,總是有我能做的事情(這裡的「能」指的不是道德上而是物理邏輯上的可能),最終極的是,即便我什麼都不做,也是一種選擇。所以才說「人是自由的,總是有選擇」。既然一切都是自己的選擇,那麼也就有相關的責任要負。這點跟我們一般人以為的常識相反,一般人都以為外部的現實狀況不是我能掌控的,所以我就沒有責任,但沙特告訴我們,這想法是錯的,因為我是外部現實的一部分,外部現實也是我的一部分,這兩者是不可分割的。

簡言之,沙特的存在主義是建立在尼采說的「上帝以死」的前提下來推展。因為如果上帝不存在,人就沒有客觀的價值判斷和戒律來說明怎樣的行為是正當的。既然在人的身內身外,都無法找到依託的東西,人就不能用一種天生的現有的人性來解釋自己的行動;也就是說,沒有決定論,人是自由的。這就推導出沙特理論的核心–「存在先於本質」:雖然一個人並不是自願存在於世的,然而一旦存在,他就是自由的;但同時他要對自己所做的一切負責。人的本質是由他自己來決定、自己創造出來的。

山口周認為從沙特這樣一種激進的自由意志觀下出發,我們要拋棄宿命論,相信自己有絕對的自由。只有完全自由地把自己的人生當作藝術作品來創造,不要依據眼前的組織、社會強塞的尺度陷入自我欺騙,才有可能領悟到自己真正的潛力。

3. 埃里希.弗洛姆:逃避自由

生活在21世紀的民主國家,「自由」對我們來說是習以為常的存在,我們享受著自由所帶來的舒適感。然而,沙特提醒了我們,我們有著絕對的自由,可以盡情地去發揮自我,但也別忘了有絕對的責任,我們所有的行動都是我們的責任。因此,有人其實早已經發現到了這絕對自由的背後的可怕:自由其實伴隨著難以忍耐的孤獨和沈痛的責任。

美籍精神分析學家埃里希.弗洛姆(Erich Fromm,1900-1980) 在1941年發表了他的第一本重大著作《逃避自由》,在這本書裡弗洛姆從心理分析出發,企圖回答為何人們會選擇向納粹的極權主義傾斜。他認為歐洲人民是在十六世紀到十八世紀間,經歷過文藝復興和宗教改革之後,才從中世紀以來的封建制度中解放出來,獲得了自由。我們忍受著痛苦,想要展露真正人性的自由,終於產生了目前的社會。但是,伴隨著自由必然產生的代價是孤獨與責任,它們卻沉重的令多數人筋疲力盡,因而最終寧可選擇拋棄自由。弗洛姆說,歡迎納粹的中下階層人民,具有容易逃離自由的性格,有容易從自由的重擔中逃走,追求新依靠和附庸的性格,他取名為 「權威主義式的性格」。具有這種性格的人喜歡從屬於權威,另一方面「他們自己也希望成為權威,希望別人服從」。最後,弗洛姆主張,為了實現人的理想,個人的成長、幸福,重點在於自己要有獨立的思考、感受、說話,而不是隔離自我。進而,最不可缺少的是徹底肯定自己,擁有勇氣和堅強去捍衛「自己」。

山口周順著弗洛姆的結論,也認為如果我們想要有更幸福豐富的人生,我們需要脫離組織或社團的束縛,讓立場更自由,但另一方面也要強化「自我和素養」的強度,培養成具有精神力和知識的人,才有辦法能承受自由帶來的孤獨與責任,但同時也能活出自我的人生。

4. 史坦利.米爾格倫:服從權威會導致人的良心難以發揮作用

1960年納粹黨徒阿道夫·艾希曼從阿根廷被抓回耶路撒冷接受審判。在審判庭上艾希曼面對所有犯罪的指控,都以「一切都是奉命行事」回答。但最後他還是被以色列用「反人道罪」等罪名判處死刑。這場審判在1961年促使了耶魯大學的心理學家史坦利.米爾格倫
(Stanley Milgram) 設計了這個實驗–權力服從研究 (Obedience to Authority Study),便是為了測試艾希曼以及其他千百萬名參與了猶太人大屠殺的納粹追隨者,有沒有可能只是單純的服從了上級的命令。

這實驗是先在報紙上登廣告來招募受試者,受試者兩兩配對,由抽籤的方式來決定其中一位擔任老師,另一位擔任學生的角色。學生要背下單字的組合後接受測驗,如果答錯就必須接受電擊處罰。但實際上,每位受試者都是被設計要擔任老師的角色,隨著學生不斷地犯錯,受試者身為老師被要求要不斷地提高電擊的電壓。從15伏特,可以一直增加到450伏特。

實驗開始後,隨著電擊的電壓升高,學生會開始哀號求救,但其實學生都是預先安排好的暗樁,電擊實際上並沒有發生,受試者聽到的哀號都是事先先錄製好的音效,整個實驗的主要目的就是要觀察身為老師的受試者會有怎樣的反應。

在過程中,有許多參與者都表現出希望暫停實驗以檢查學生的狀況。許多參與者在到達
135伏特時暫停,並質疑這次實驗的目的。但也有一些人在獲得了他們無須承擔任何責任的保證後繼續測驗。甚至一些人則在聽到學生尖叫聲時有點緊張地笑了出來。

若是參與者表示想要停止實驗時,實驗人員會依以下順序這樣子回覆他:
請繼續。
這個實驗需要你繼續進行,請繼續。
你繼續進行是必要的。
你沒有選擇,你必須繼續。

如果經過四次回覆的慫恿後,參與者仍然希望停止,那實驗便會停止。否則,實驗將繼續進行,直到參與者施加的懲罰電壓提升至最大的450伏特並持續三次後,實驗才會停止。
實驗結果超乎米爾格倫的預期。在第一次實驗中,62.5%(40人中超過27人)的參與者都達到了最大的450伏特懲罰——儘管他們都表現出不太舒服;每個人都在伏特數到達某種
程度時暫停並質疑這項實驗,一些人甚至說他們想退回實驗的報酬。沒有參與者在到達
300伏特之前堅持停止。後來米爾格倫自己以及許多全世界的心理學家也做了類似或有所差異的實驗,但都得到了類似的結果。為了證實這項實驗,也有許多更改了架構的實驗產生。但都顯示了無論實驗的時間和地點,每次實驗都有一定比率的參與者願意施加致命的伏特數,約在61%至66%之間。

米爾格倫實驗顯示了一個普通成年人對於權力者的威權命令居然會有這麼大的服從意願,即使他受到強烈的道德不安,卻仍然去做出超出極大尺度的行為。那我們該如何解釋這樣的結果呢?一個假設是,受試者把責任轉嫁給下命令的白袍實驗負責人,認為「自己只不過是命令的執行者」。因為許多扮演老師的受試者,在實驗過程中都表現出遲疑或掙扎,但是,一旦穿白袍的實驗負責人說,有任何問題,學校會負起全部責任,他們就放心地繼續實驗了。這顯示當幹壞事的主體者責任愈是含糊不明,人愈會把責任轉嫁給他人,自制心與良心的作用也愈差。

這個道理麻煩在哪裡呢?主要是假如組織愈大良心與自制心的作用也愈差,則組織擴大,做壞事的尺度也會變得更大了。這點會在下面討論漢娜鄂蘭所提出的「平庸的邪惡」裡有更進一步的說明。

不過,我們從實驗中也發現一線人性曙光,就是當象徵權威的「白袍實驗負責人」之間產生意見分歧時,百分之百的受試者都會在一百五十伏特「相當低電壓的階段」就停止實驗。這個事實告訴我們,當出現鼓勵自己良心或自制心的意見或態度出現時,只要一點點協助,人就可以停止「服從權威」,聽從良心或自制力採取行動。這一點,在最近的《人慈》這本書中也有提到。

從這一點,山口周建議我們,必須拉高視角,觀察自己參與了什麼樣的系統,以及自己目前從事的工作,就整個系統來說,給予社會什麼樣的衝擊,然後從空間或時間的大框架多方思考。進而,若是認為需要做出什麼樣的改變時,就應該拿出勇氣,挺而發聲。當整個系統往壞的方向走去時,只要有人能站出來登高一呼往往就可以阻止悲劇的發生。


5. 漢娜.鄂蘭:壞事是停止思考的「平凡人」幹出來的

先前提到阿道夫.艾希曼在納粹德國屠殺猶太人的計畫中,為了「處理」六百萬猶太人,主導了一套有效率的系統與營運,後來被抓回以色列審判。猶太裔的哲學家漢娜·鄂蘭在也去旁聽了審判的過程並寫成一本書。

《艾希曼在耶路撒冷》(Eichmann in Jerusalem)一書中,鄂蘭說艾希曼明明是大屠殺的策劃人,但卻是一個沉悶、普通、平庸得可怕的官僚,他平凡到令人感受不到一點變態和殘酷的氣息。而根據其證詞,他對猶太人沒有一絲恨意,只是在整個納粹官僚體制中奮發向上。最終那種不帶個人思想的官僚心態,令他把自己的所作所為,從現實脈絡中抽離,在沒有惡念的情況下,做出歷史上最邪惡的事。

鄂蘭認為艾希曼就是一個遵從命令的官僚,他所體現的不是「極端的邪惡」,而是 「平庸的惡」(The banality of evil) ,這意思是說,當任何人甘於放棄對善惡是非的判斷力去服膺權威時,那麼最平凡的人也可能導致最極致的邪惡。

根據她的分析,納粹主導的猶太人大屠殺,正是因為官僚制度的特徵── 「過度分工體
制」 才得以發生。從為猶太民眾造冊開始,檢舉、拘留、移送、處刑等作業,分別由各部門的人員分擔,整體系統的責任歸屬含糊不明,很容易產生責任轉嫁的環境 。主導這套操作結構任務的阿道夫.艾希曼憶述,他就是刻意建立一個盡可能將責任分段的操作模式,使他們不會受到良心的苛責。

通常一般人都認為「邪惡」是意圖行惡的主體主動犯下的行為。但是鄂蘭指出,也許「邪惡」的本質並不存在於有目的的進行,而是被動地執行,尤其結合人性中「服從權威」的傾向,當人們不認為自己的行動是出於自己的自由意志時,就不需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也就可以擺脫良心的譴責。 「平庸的邪惡」成了二十世紀政治哲學裡非常重要的觀點。我們必須了解到人類史上極致的惡行,並不是剛好出現的「邪門歪道」製造出來的產物,而是停止思索,只曉得跟隨體系,如同倉鼠跑滾輪般執著的小雜役所引發的。

藉此,山口周主張我們要時時去思考現行體制帶來的弊害,不要只想著要在體制內如何脫穎而出,有時也應該對體制進行批判性思考,去思考該如何讓體制變成更好的生存方式。
延伸閱讀:

《哲學是職場上最有效的武器》:十個與個人和組織相關的重要哲學概念(下)
https://philosymposium.wordpress.com/2022/09/13/philosophy-for-businessman-2/
《斜槓時代的高效閱讀法》 讀書心得:如何利用自學系統的四個步驟提高知識戰鬥力
https://philosymposium.wordpress.com/2022/05/18/effecient-self-learning-skil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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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vivina (88.169.127.83 法國), 09/16/2022 16:2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