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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務] 反對貓板禁止自刪文

看板cat標題[板務] 反對貓板禁止自刪文作者
tourism1003
(米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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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先說1.

依據 『板規A.貓板發文須知
九大類別,為方便板友搜尋文章,即日起請使用下列類別發文。』
裡面並沒有 [板務] 這個類別,另外以及
『違反規定者,處置方法:轉文未依照格式修改,一律刪除。直接在板上發表文章則
視情況幫改標題或文章標題前註記S,應於24小時內修改,否則刪文處置,累犯將
依板規水桶處罰
,備份請三天內來信索取。』
但本人因為故意挑戰看板秩序,願意在這篇文章發出的24小時後,直接受板規水桶裁處。在受到板規裁處後,並不會特地再向板主申訴,並不會特地請板主能夠解除水桶處罰。

前言先說2.

這篇文章原本是為了用在"反對貓板禁止刪文"之論述,
但既然板主已經有先於 #1aaRugSq (cat) 文章內之初步留言做出回應了,
故 這篇文章再直接一併回覆。

正文

6/16 #1aZ3H3dN (cat) arihanta □ [公告] 板規討論(6.22止)

"內文提到『即日起一週內,請大家在本文下方給予板規上的修改意見』"

6/16 板主所稱之J板友留言建議申請修改禁止自刪

同篇文章之接續留言裡面,關於針對"禁止刪文"的留言討論,只有
a. h板友: 不同意禁止修改(禁止自刪無意見不反對也不同意)
一位板友留言"表達"意見而已。但是

6/19 #1aa0MOvY (L_RelaxEnjoy) 板主就直接 □ [申請] cat板 禁止自刪文章

當時,以及此時 6/21 #1aaRugSq (cat) □ [公告] 即日起貓板禁止自刪文
都還是在一開始提到的『一週內』之討論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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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其他同性質的看板,列舉五個。有無禁止刪文的狀況如下:

a. 釣魚釣蝦版FishShrimp: 開放 自刪文章
b. 螞蟻板Ant: 開放 自刪文章
c. [水族] 水族板Aquarium: 開放 自刪文章
d. 鳥板Aves: 開放 自刪文章
e. 狗板dog: 開放 自刪文章

都是在 一樣也會有交易文的情況下,但並沒有限制發文者禁止刪文。
就只有 貓板cat 『不開放 自刪文章 而已』

> ───────────────────────────────────── <

雖然根據 #1aZ3H3dN (cat) 板主所稱之J板友留言建議申請修改禁止自刪的原因,
這邊沒有辦法直接做出整理。
但根據 #1aaRugSq (cat) 板主回覆
『避免商家自刪廣告,還有避免交易文以自刪來規避手動置底的罰則。』
之 會特地禁止自刪的原因,
其實我個人認為:與其特地做出大變動的看板設定,
還不如特地立定一個“相關情況文章自刪也會屬於違反板規”(以下用"特別條款"代稱),
把商家自刪的情況也列在裡面,就可避免商家屆時先自刪了,而就可以規避板規之疑慮。這個應該會是最簡單,以及最輕鬆的管板方式 —

若板主在看板上發現看板裡面有文章標題改成"(本文已被刪除) [***]"
就再從資源回收桶裡面查看該文章是不是屬於特別條款的範圍裡面,
如果是的話就再依特別條款與板規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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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上除了這次爭議 — 商業文之外,也還有其他文章。而且前者的占比算少數。
而且 PTT站台裡面也有廢文的存在。
原本在貓板這邊,這類廢文如果發文者看到文章裡面的留言評論不如自己預期,
那還可以自己就把廢文給刪掉,這樣子也可以讓發文者的發文數與P幣被扣回來。
但現在看板禁止刪文了,我看了一下板規並沒有明確規範廢文之裁處,
這樣子是不是就代表變相鼓勵有心人士能夠在"文筆比較好"的情況下,
就可以在貓板發表 板規無法刪文裁處的廢文,賺賺P幣跟文章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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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 #1aaRugSq (cat) 文章裡面,09:24 有留言,而板主回覆的時間是 13:51:45

#1348aPLp (SYSOP) □ [公告] 板主權力義務規範 裡面有提到:

一、責任
(1) 板主有責任對所管轄之看板,進行維護,若有不當之文章需儘快處理。

在原本貓板的情況是: 如果商家在看板裡發表文章後,還可以自己刪文。
若看板使用者並沒有從"(本文已被刪除) [***]"特地去搜尋使用者ID,
這樣子就不會知道原來該使用者是因為發表商家文等文章,之後才自刪的。

我認同板主不無,而且也無法持續留在看板上面維持看板秩序,

但現在貓板禁止刪文了,而誠如這段落一開始提到的:板主回覆的時間
這樣子就會導致實為違反板規之商家文,在板主看到 -> 刪文裁處之前,
就能夠留在文章,雖然違反板規了,但還是有 達到持續露出 的效果,

我想試問:這個是板主想要達到的結果嗎?
還是可以改直接至組務檢舉板主變相包庇商家業者廣告露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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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板主在 #1aaRugSq (cat) 文章裡面,
對於我特地詢問是否可以特地開放回文討論 看板禁止自刪 ,
結果就只有回覆 板規複製貼上
『貓板發文須知
9.[公告] 為隱藏標題,沒有副標題。除了板主外,禁止使用與回文。』而已

現在大家所看到的,是我之後 16:12 留言時,板主才特地另外"個人回覆"的,
那我想我也不用再需要客氣什麼,我就直接不客氣的說了:

由於上一位板主的爭議,我只有有興趣 follow到某位板友一開始質疑的而已,
之後就沒有再繼續關注 — 仔細確認前板主有沒有特地回覆。
然後就這樣子直接看著前板主自爆 -> 被辭職。

好不容易貓板走了一個自由心證的前板主,
結果現在是換來了一個 從"管理精華區之小板主"升上來的板主,但在板規有明確規範
[公告] 為隱藏標題,沒有副標題。除了板主外,禁止使用與回文。』 —

#1aYmmjQP (cat) 6/15 arihanta □ [公告] 貓板近日規劃
#1aZ3H3dN (cat) 6/16 arihanta □ [公告] 板規討論(6.22止)
#1aaRugSq (cat) 6/20 arihanta □ [公告] 即日起貓板禁止自刪文

三篇關於板務有關之文章,都直接標上[公告],而且在使用者 — 我
特地留言詢問能不能開放的時候,卻只有特地複製貼上板規回覆的獨裁板主
— 為了達到維穩目的,而不讓使用者特地發文論述板務 嗎?

> ───────────────────────────────────── <

關於板主於 #1aaRugSq (cat) 文章裡面所指出的:

『 J板友在板規討論一文中提出禁止自刪的理由後,我同意了並打算申請,
之後還有快兩日的時間在討論其他的板規內容;
版主並沒有不給討論空間,板友們請在規則討論階段時提出反對意見,
而不是在規則已經設定生效後才來反對。』

其實我原本沒記錯的話,確實 6/16 #1aZ3H3dN (cat) 的時候,我就有看到
板主所稱之J板友建議貓板禁止刪文之留言。

雖然我是站在反對的一方,但因為扣掉板規有規範 [公告]禁止回文 之外,
其實最主要的因素是那一陣子並沒有足夠的時間可以特地打一篇文章回文論述,
進而忘記了這件事情。

這邊特地解釋一下。

※ 引述《arihanta (sai)》之銘言:
: 各位板友好
: 近日板友jackloutter在「板規討論」的文章中 #1aZ3H3dN (cat) 提議讓貓板禁止自刪文: ,經考慮後覺得對於管板有幫助,因此我去組務申請了這項變更,並且在今日收到了設定: 成功的通知 #1aa0jw0B (About_Life)
: 因此從即日起,貓板將取消自刪文的功能,
: 未來請商家勿擾,也請大家發交易文時留心2週內不超過1篇的規定。
: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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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athslipkno06/21 20:24確實 突然宣佈禁刪 難道是板主不會查紀錄嗎?

loveriver77706/22 01:16貓版禁止刪文要幹嘛????

arihanta06/22 20:55to d大:確實還不太會,抱歉~

ayame062506/22 21:35禁止自刪不是針對鬧板和來賺文章數的人,禁止自刪但版

ayame062506/22 21:35主還是能依照版規刪除和貓無關的鬧板「廢文」,現況上

ayame062506/22 21:35貓版流量上所謂不著邊際的文章也不多,禁自刪影響應該

ayame062506/22 21:35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