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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心得/抒發] 我與貓O苑貓旅館的官司

看板cat標題Re: [心得/抒發] 我與貓O苑貓旅館的官司作者
bigbowl
( Gathering Sto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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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請律師方面 我想分享一些看法:

我在八卦板有分享一篇我打官司的文章
#1YFWIk5I (Gossiping)

裡面有講到關於請律師前要做好的心理準備:

聽到一些朋友請律師的經驗分享
我深深覺得 抱著"律師會救我" "不想煩心就請律師"這種想法而請律師的人
往往會最失望

因為其實打官司是一件非常觸及內心感受的事情
而律師不一定能成功接收到委託人的真實心聲
我不是說請律師不好
而是如果抱著想省麻煩的心情請律師 往往會跟律師之間的溝通不足
造成事後覺得律師費白花 埋怨律師的心情
我個人覺得這並不完全是律師的責任 委託人也有其責任

我認為如果要花錢請律師 務必把自己的需求考量清楚 並且盡量跟律師有充分溝通
律師不是神 他們或許熟悉各個法律實務流程 但他們不可能操控法官的自由心證

而如果就是認為不想麻煩 或是因為身為受害者 已經沒力氣替自己說話
需要律師來替自己處理事務 表明主張的人
就先做好結果可能不會如自己親自把每一個細節都處理得如己意般的心理準備
再去請律師 這樣或許事後比較不會因為結果跟自己期待的落差而失落得太嚴重

雖然不是跟貓直接相關 但也算是這個貓旅館事件的延伸討論

然後其實現在免費的法律資源比以前多很多
例如各民意代表 各公所 甚至地院 都有免費法律諮詢可以運用
所以真的不要害怕伸張自己權利
也不要因為沒錢就卻步隱忍

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ps.補充說明:
由於此案是簡易庭民事簡易判決
所以目前到司法院查判決書 要從"簡易案件查詢"裡才查得到
網址為
https://law.judicial.gov.tw/FJUD/defaulte.aspx

此判決書目前從"判決書查詢"中查不到

附上此判決書之網址
https://tinyurl.com/4pjbus6y
網路截圖
https://imgur.com/6BDRqLF

判決書滿長的 對寵物法律有興趣的大大可以研究研究
這也算是動物權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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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3.8.201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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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bigbowl (220.133.8.201 臺灣), 04/27/2022 18:46:04

barkingdog04/27 20:12謝謝分享

momvic11045604/28 00:23推分享

arihanta04/28 00:49感謝分享~~

lacerant04/28 08:50感謝分享

mohmmm04/28 11:26辛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