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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見] TINBING

看板marriage標題[政見] TINBING作者
TINBING
(TINBING)
時間推噓48 推:52 噓:4 →:70

一、個人資料
《ID暱稱》TINBING (TINBING) 《經濟狀況》普通 ($8536)
《登入次數》5811 次 (同天內只計一次) 《有效文章》497 篇 (退:0)
《目前動態》不在站上 《私人信箱》最近無新信件
《上次上站》03/31/2020 09:54:28 Tue 《上次故鄉》118.167.76.4
《 五子棋 》 0 勝 0 敗 0 和 《象棋戰績》 0 勝 0 敗 0 和

二、管板經驗


三、管板時間
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見紅即休,希望板務處理及家庭時間能平衡。

四、自我介紹
正義魔人、檢舉魔人、崩潰魔人、愛演戲魔人、討厭莫須有魔人、討厭嗆家教魔人、 討厭人嗆意見那麼多不會出來選板主哦魔人、討厭人身攻擊魔人。

五、預計採用的管理方式及政見

壹、定義標準及解釋板規
板規的理解大家有不同的想法,因此定義板主的見解很重要,執法上才有依據

貳、更改檢舉方式及增加檢舉時限
1.讓檢舉者自己找證據去論述其違規理由
2.讓被檢舉者自己找證據去論述其合理性
3.板主只根據二造之說法是否符合上述政見壹所定義之標準裁決。減
少球員兼裁判情況。
4.此方式可能造成同一事件但判決出來不同結果。
所謂” 舉證之所在 敗訴之所在”
5.檢舉採實名檢舉。檢舉人及被檢舉人之論述以寄站內信寄給板主。其
論述最好能同意板主公開以示公評。
6.檢舉時限為最後發文或編輯時間72小時內。
7.寫太詳細會和上次一樣有人講寫太多看不完,有選上在來講細節,簡
而言之就是,不要只丟一句”XXX 犯了什麼規則”,這樣子我不會理你。

參、罰責調整
1.之前有板友提過罰責失去比例原則,將重新調整
2.因改變檢舉及判決方式,所以罰責不以單一固定天數計算,而以區間計算,例
如7-180天
3.板主可根據情況及其論述做出裁量。例如不小心的就罰少一點,惡意的就罰個 多一點。例如對方有道歉了,可能就視情況警告或罰三天。當然如果當事人雙 方和解,願意撤下檢舉,家和萬事興,就會撤銷罰責(人身攻擊狀況之下)

肆、增加水桶及申訴中間之緩衝
在判決出來到被檢舉人水桶中間,會設定緩衝。這緩衝時間就是讓被檢舉人申訴 用的,若超過時間就不受理申訴。若申訴期間有相同事由違規會加倍處罰。被
檢舉人要自己重視自己權益。
補:申訴時不接受新事證新論述,申訴著重在板主判決過程中是否偏頗、是否忽略
某事證及論述等。

伍、放寛婚前文
1.可增加懷孕狀況
2.可增加未定婚但已確定定結同天
補3.kirbycopy – 不走傳統定婚但有規畫登記是否納入婚前
補4.novagirl – 以長久共同生活為目標是否納入婚前,
(TINBING或上述是否納入婚姻板業務)

陸、取消禁自刪
1.板規2-9有可刪文的做法,禁自刪已失去原本精神
2.檢舉時所附舉證資料,請檢舉人自行備份。如被刪除,除廣告、亂板、公怖他 人隱私及19條外,板主不主動提供任何資料。

柒、口頭推廣正名運動
本板爭吵或歧視或貶意, 不少是由一些名詞展開,如同先前吵很兇的男同志代稱 一般。 但本於言論自由, 加上禁止名詞容易形成文字獄, 所以只要使用的名詞 不違反15-1就可使用。

捌、增加引戰條款 – 待討論
這條我很想加,但又覺得和15條重複且更模糊不好判。會想加這條的原因在於, 有時大家討論會舉一些例子,或許這例子不適當,但適可而止,還是可以當作在 言論自由的範圍下。可是當這種負面例子不斷一直輪迴出現時,板規似乎找不到 任何一條可以制止。大家討論時鬼打牆會不斷重複論點雖然容易引起不悅但很正 常。因此如何定義何謂引戰就變的困難,一個用不好引戰條款就變成引戰的原兇 。

玖、取消或增加系列文硬限制
我自己觀察,過去有不少回文只是為了備份,或是為了酸而回,這些回文其實佔用 了不少份額。所以會取消20篇的限制用13-2去規範或增加成30篇。

壹拾、取消置底閒聊
聊天請移駕聊天板,專板專用,如果有關婚姻事項可用[閒聊]分類

壹拾壹、15 條
1.取消15-3,統一由15-1處理
2.15-1分成人身攻擊及族群攻擊二部分,特定人士剖分取消。
3.人身攻擊管理會較嚴格,並增設莫須有條款。檢舉犯圍擴大至當事者的二等親 親屬。因此也會取消15-4的綠帽條款。
4.族群攻擊部分會較寛鬆。族群這議題太大,區區一板板主很難去決定對是非, 但也不代表就可以盡情的隨意攻擊。
5.取消特定人仕這邊是因為, 如果當事者為ptt板友,可用人身攻擊檢舉、若為國 內人士,可直接去現實社會告發、若為國外人仕...這太飄了,如果本人透過任 何方式可聯繫到我,那我就會處理。

壹拾貳、簡述裁決依據
1.基本上會以是否有法院判決,或起訴,或相關新聞來當依據。這個請檢舉人及 被檢舉人自己去做功課,沒有附我就當沒有。
2.若同一事件,雙方都有找到相關的判決或起訴或不起訴,會當做此一事件為爭 議事件,以言論自由為前題下,不罰。
3.若是用字遺詞上造成的侮辱或人身攻擊,只要檢舉人能查到相關字詞的負面解 釋或是能證明被檢舉人使用反諷法等等即可。
4.根據上下文是否有其脈絡,這部分雙方自己提供論述,板主不會主動去幫你找 5.這只是簡單講一下,有選上在來詳談。

壹拾參、不告不理原則
1.基本採不告不理
2.廣告、問卷、活動、亂板、公怖他人隱私及19條事項,經查知會主動且立即處 理,無緩衝。

壹拾肆、改革急事緩辦

一開始變動那麼大很容易引起不安,會從簡單的先來。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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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7.76.4 (臺灣)
PTT 網址

AppleAlice 03/31 16:39推一下,有些政見挺不錯的

isaacc 03/31 16:41推政見很認真。。。

djboy 03/31 16:46認真給推

lin5656 03/31 16:47還行,你這次的政見好多了

petitebabe 03/31 16:47不錯喔

SeedDgas 03/31 16:51哇這個檢舉法很有趣啊,雙方攻防都要透過私信給你嗎

是的,初步是希望檢舉人先論述完,我把其論述寄給被檢舉人,讓被檢舉人在去論述, 但以一次為限。不然站內信會收不完。 但不確定站內信他人信件給另一人是否合呼站規,這要查一下。 最終的希望是二造的私信都讓我公開,這樣才能公平。

※ 編輯: TINBING (118.167.76.4 臺灣), 03/31/2020 16:57:37 ※ 編輯: TINBING (118.167.76.4 臺灣), 03/31/2020 16:58:09

SeedDgas 03/31 17:00既然最終希望可以公開,怎麼不乾脆一開始在板上就好

有想過,但擔心這樣子檢舉一多的話,整個板面會變成檢舉板...

Whiteplus 03/31 17:02我覺得第伍點非常好,因為對有些人來說真的非常需要

Whiteplus 03/31 17:02聽聽已婚人士的看法,不過是「訂」婚喔!

會加懷孕這個,我是認為事關人命,多聽點前輩意見是不錯的 我查過定、訂都可以~ 我比較喜歡用定就是了~~

※ 編輯: TINBING (118.167.76.4 臺灣), 03/31/2020 17:04:59 ※ 編輯: TINBING (118.167.76.4 臺灣), 03/31/2020 17:07:02

Whiteplus 03/31 17:10真的耶!剛剛查了:《原應寫為「定婚」,今從華語寫

Whiteplus 03/31 17:10法寫為「訂婚」》謝謝告知。

alinde 03/31 17:17很認真的政見,推個!

PinkRosa 03/31 17:17好像不錯

antibody27 03/31 17:18認真寫政見給推

kirbycopy 03/31 17:21其實我覺得以訂婚這個當婚前節點有點奇怪 因為這不

kirbycopy 03/31 17:22是必要程序 只宴客一次的就當訂結一起是還OK 但如果

kirbycopy 03/31 17:22只想登記的呢?

這點沒有想到!! 感謝k大提到! 這部分我這幾天好好想一想!

※ 編輯: TINBING (118.167.76.4 臺灣), 03/31/2020 17:25:10

s6525480 03/31 17:28祝好運

AppleAlice 03/31 17:30我覺得可以做一個類似法院辯論意旨狀或綜合辯論狀那

AppleAlice 03/31 17:31樣,最後雙方整理各自的說法再公開,中間你來我往的

AppleAlice 03/31 17:31過程可以略過,也不用擔心被版主斷章取義的節錄或意

AppleAlice 03/31 17:31思錯置

感謝A大的意見,希望能公開其實就是不想被認為斷章取義, 想確定一下,中間提到 "雙方整理各自的說法再公開"這句, 是讓雙方自己做總結嗎? 主要我還是考量到板面簡潔及私人信箱爆掉的二個因素,想取得平衡

※ 編輯: TINBING (118.167.76.4 臺灣), 03/31/2020 17:36:43

TINBING 03/31 17:47A大你的提議讓我靈光一閃!感謝!!

skytowerlll 03/31 17:52我是覺得, 還是保留板主裁罰, 當檢舉和被檢舉者不服

SeedDgas 03/31 17:52我覺得你沒公開的話很容易會讓人覺得不公平

skytowerlll 03/31 17:52的時候, 再來信件論述

lumpfish 03/31 17:52推這次政見,可是覺得信箱還是會爆,同一檢舉就公

lumpfish 03/31 17:52開在版上推文攻防,限制不可回文呢?畢竟檢舉魔人

lumpfish 03/31 17:52如果選上之後很忙的,版面應該不至於不簡潔啊!

skytowerlll 03/31 17:53別把簡單的事情複雜化, 但又保留上訴論辯的機會

lumpfish 03/31 17:55系統若沒辦法限制回文,那可能真的不簡潔,那就照

lumpfish 03/31 17:55你的方法

檢舉不放在板面上是擔心在檢舉量少時還不佔板面,但如果一次來個七個檢舉,加 上被檢舉人回覆,就會滿滿的有14篇檢舉文,這樣子很可怕。

skytowerlll 03/31 17:56另外參-2 及參-3, 雖然不錯, 但實際操作可能會搞死

skytowerlll 03/31 17:56自己.

skytowerlll 03/31 17:58建議僅將道歉或和解等減免條件列出即可

會有參二參三這個構想,來至於這幾年來在板上個人和板友的爭執, 幾年前會來參選,老實講一句,”氣不過”, 為什麼只是提一個欵問就要被攻擊成這樣子, 自然對群體產生敵視的心情, 但近來,有不少我本視為敵人的板友,給我不少的回饋, 他們遞出了橄欖枝,我自然的就收下了, 敵視的心情自然也就轉變了 例如最近我和L板友的爭吵,最終在二人互相道歉下結束, 雖然我和L板友,現階段不可能成為什麼真正的好朋友, 但至少在我心中會記得這件事, 下次在別的事情發生爭執時, 雖不知L板友會怎麼看待我, 但我自然會對L板友有所收斂 總之,加上新的檢舉制度,至少讓雙方有機會透過對話能彼此了解, 進而放下彼此的仇視, 如果雙方真的能夠互相體諒, 水桶這種東西就變的很沒意義。

hinghtlimit 03/31 17:58推認真

hinghtlimit 03/31 17:59確實擔心參選人給自己太大負擔

skytowerlll 03/31 18:04第陸點取消禁自刪, 不樂見板主政見與板友投票衝突

skytowerlll 03/31 18:04這好比公投出來的事項, 又由另一選舉人改變之

simonfz 03/31 18:19紅明顯,上次的政見文被許多版友指責容易感情用事

simonfz 03/31 18:19,狹怨報復,這次政見雖然還好,但個性很難改,請

simonfz 03/31 18:19問你確定能做到公正不淪為你個人的報復之利用嗎?

以上收到,手機難回,明日統一回應,感謝大家的意見。 回simonfz大,先簡單回,所以提出檢舉及裁決方式的改變,減少球員兼裁判,加上若能 公開雙方往來信件,就至少能達到可受公評的狀況。

※ 編輯: TINBING (36.228.176.55 臺灣), 03/31/2020 18:25:11

love121323 03/31 18:25開放婚前自刪就投你ww

AppleAlice 03/31 18:37我覺得細節做法可以再討論,因為我也沒當過版主,不

AppleAlice 03/31 18:37確定檢舉量如何,也許你可以向前任版主請益,要當事

AppleAlice 03/31 18:39人自己具名發文或版主代發都可以

susanna026 03/31 19:00推 12

susanna026 03/31 19:02覺得 推 投你一票

iangkor 03/31 19:12推有心

cklol 03/31 19:14請看一下 為什麼會禁止自刪..這是公投兩階段通過了

cklol 03/31 19:15花費了許多時間 才決議而成的

cklol 03/31 19:15真的要廢除 也不是不行 請走同樣的流程 謝謝

這種重大變動,一定會經過討論程序,怎麼來就怎麼變動。投票而來就投票決定。

ultbacon 03/31 19:44如果同時有三四個人檢舉一個人咧?

ultbacon 03/31 19:59甲方檢舉乙方,乙方不回。那是怎樣都一造辯論甲方

ultbacon 03/31 19:59勝嗎

simonfz 03/31 20:04站內信如果有一方不願公開,也無法強制吧?

是的,但a大的意見有讓我靈光一閃,明天回。 如果有一方不同意公開, 此時板主就開始製做如A大講的綜合辯論狀的東西, 把”雙方”的論述整理成板主所寫的著作 按之前sandra80032板主在回應禁自刪一文中, 把站內信的內容用大意寫出應該沒有觸犯站規, 目前初步構想是這樣子, 真有當選,會在去信小組長詢問是否有問題 至於為什麼不整理不公開方的就好, 是因為同意公開方的信件有很大可能會含有不同意方的信件內容。

ultbacon 03/31 20:04有沒進入檢舉辯論流程,還是檢舉無效退回,由板主決

ultbacon 03/31 20:04定、心證?標準?還是有檢舉一概成立、一概需兩方

ultbacon 03/31 20:04都到案說明?

ultbacon 03/31 20:04案說明?

這個有想到過,原則是以第一人檢舉優先。所以有二人以上檢舉時,請檢舉人自己站內信 寫論述。 另如果被檢舉人放棄申辨,會以檢舉人之論述是否有符合政見壹的板主對板規的見解。 細節明天回。

wn7158 03/31 20:35不錯,至少有溝通。不然我的心得是碰到版皇那種,

wn7158 03/31 20:35抓準你申訴過程麻煩

wn7158 03/31 20:35至於政見細節,再慢慢修改就好

labdog 03/31 20:41笑死人了

※ 編輯: TINBING (114.136.235.157 臺灣), 03/31/2020 20:50:58 ※ 編輯: TINBING (114.136.235.157 臺灣), 03/31/2020 20:51:58

TsukimiyaAyu03/31 20:53還我檢舉王

susanna026 03/31 20:54推 推

※ 編輯: TINBING (114.136.235.157 臺灣), 03/31/2020 20:57:38

lumpfish 03/31 20:56流程不要太複雜讓自己overload,盡量公開版面,避

lumpfish 03/31 20:56免爆信箱又被批私心自用,或可減低暴走機率

會的,我想盡量透過板規的技術面,去減少這情況, 目前自己腦中跑過的流程是 檢舉人置底檢舉證記-> 二日內寫論述->板主轉寄論述給被檢舉人-> 被檢舉人寫論述給板主 ->板主整理好後寫下簡易判決寄給雙方-> 雙方在最後一次申論 -> 板主整理結案 中間可能有更細的東西,但目前覺得應該只有寄信、整理及最終判決要做

love121323 03/31 21:41是不是兩個人出來選T大比較有機會上啊?

traman 03/31 21:52多幾個板主好了

rainwalnut 03/31 22:01這個有趣喔

rainwalnut 03/31 22:02那如果兩邊都不想檢舉 只想吵架呢?

我會用愛與希望去感化他們~(誤) 按過去觀察, 板主禁回後, 過個幾天, 連推文都不會有了~ 會看情況禁回

artclove 03/31 22:40推你熱心

gen001 03/31 22:55真的出來選了,投你一票

novagirl 03/31 23:17吵歸吵,但其實你也滿正經的嘛~就投你了

novagirl 03/31 23:17婚前的部份,是不是可以增設"以長久共同生活為目標"

novagirl 03/31 23:18之類的?因為也是有人想要一輩子同居不婚,但一樣會遇

novagirl 03/31 23:18到跟已婚族群相似的問題

謝謝啦~其實我一直很正經~ 之前選板主算是黑歷史,氣到腦筋斷線!! 至於婚前文部分,我個人覺得你的提議很不錯, 但小組長有提醒有同居板, 加上婚前文在板上算是比較有爭議的, 這點有機會我會開放大家討論~

skyjazz 03/31 23:56PTT其實有同居板 cohabitation

AQQQQQQQ 04/01 00:38推熱心

sandy69 04/01 01:25贊同開放婚前文給他們一盞明燈

sandy69 04/01 01:26禁自刪的確沒意義 ,因為後來大家都直接刪除內文了

sheilarea20004/01 02:27還好有正常人參選....

babymu 04/01 02:49PTT特色匿名導致大家很嗜血撿到槍不用負責的地方XD

babymu 04/01 02:52臉書IG相對來說 大家比較懂尊重彼此 懂禮貌跟客氣XD

qq204 04/01 02:54因為那邊會被檢舉砍帳號,所以比較收斂

qq204 04/01 02:54PTT要在各版搞到永桶難度很高

hhua 04/01 03:03推你認真,我會投你

babymu 04/01 03:06就是有沒有"匿名"的問題,匿名等於不用面對負責一樣

babymu 04/01 03:09我覺得不是因為檢舉砍帳號比較收斂 水桶也不痛不癢

babymu 04/01 03:11臉書IG人家知道你長什麼樣在哪裡叫什麼跟匿名差太多

showdo 04/01 03:14

babymu 04/01 03:16沒有"匿名" 需要面對負責自己的話 人才懂得尊重了XD

PttCraft 04/01 06:27我相信你會比現任公正

vicious666 04/01 07:46我相信他不會。建議不要只有一個板主

y2k2001year 04/01 08:52認真給推

shrink5566 04/01 08:58選你就相信你的判斷拉 大不了下次不投你 制度沒問題

complexe 04/01 09:05禁自刪是重要德政 不能廢 這個版會更亂

hjo44 04/01 10:36有人出來選就給推~

hjo44 04/01 10:37但有個疑問,取消置底閒聊,那可以閒聊別人婚姻?

hjo44 04/01 10:38現在板規規定要有自身婚姻點耶~很難閒聊阿!!

如果是公眾人物婚姻的閒聊,其實可以走[轉錄]的方式, 附上新聞內容及其連結, 加上心得, 就可以聊了~ 或是可以在[閒聊]分類中加上"公眾人物"的條款~ 如果是板上他人的婚姻,在該文下推文或回文即可~

SeedDgas 04/01 10:43這板人氣常破千,會在置底出現的ID不知道有沒有30個

※ 編輯: TINBING (61.231.36.229 臺灣), 04/01/2020 11:13:32

babymu 04/01 11:13我看閒聊區還蠻常爆滿的餒

babymu 04/01 11:19匿名躲起來狂打嘴砲的世界 搞得筆戰來筆戰去真的累

稍微回一下有關置底閒聊這個 我想實驗一些東西,想看看是否是我判斷失誤, 我不會冒然的就馬上取消的啦~

※ 編輯: TINBING (61.231.36.229 臺灣), 04/01/2020 11:43:15 ※ 編輯: TINBING (61.231.36.229 臺灣), 04/01/2020 11:44:34 ※ 編輯: TINBING (61.231.36.229 臺灣), 04/01/2020 12:12:14 ※ 編輯: TINBING (61.231.36.229 臺灣), 04/01/2020 12:13:06 ※ 編輯: TINBING (61.231.36.229 臺灣), 04/01/2020 12:19:29

airforce110104/01 12:17走法院制度可以啊

airforce110104/01 12:18檢舉人本該負擔檢舉責任避免濫訴

※ 編輯: TINBING (61.231.36.229 臺灣), 04/01/2020 12:54:10

ab060986 04/01 12:56推 到時投你一票

※ 編輯: TINBING (61.231.36.229 臺灣), 04/01/2020 13:01:24

willike 04/01 13:25若真的都要寄到信箱 可能就需要副版了 工作量太大

willike 04/01 13:26但我贊成法院制度

willike 04/01 13:26而且提出告訴之人應該要負舉證責任

willike 04/01 13:27若是要走法院制度 要不要考慮納入調解制度

willike 04/01 13:27若是雙方已經私下和解(水球為證之類)則不處理

willike 04/01 13:29題外話問個版務 是不是多一個人參選T比較容易上

如果真走這個制度,而且發現業務量其實和我想像的不一樣,爆了, 我一定馬上徵選另一個板主, 我心中的板主是希望有三個人 另調解制度在參-3及回sky大的回文上有稍微講到, 基本上, 我希望透過雙方的論述能讓對方都互相了解對方的想法, 不打不相識,但也要有可以溝通的那個契機

※ 編輯: TINBING (61.231.36.229 臺灣), 04/01/2020 13:42:07 ※ 編輯: TINBING (61.231.36.229 臺灣), 04/01/2020 14:29:34

crazyL 04/01 14:38認真給推

ariel0829 04/01 14:39給推,正常人的政見

wn7158 04/01 14:40置底閒聊區,本來就該取消。常常閒聊區聊的都不是婚

wn7158 04/01 14:40

※ 編輯: TINBING (61.231.36.229 臺灣), 04/01/2020 16:31:32

npiemi 04/01 16:51單純不想讓另一個咖洨上,推

hateOnas 04/01 18:45樓上 我退選了 所以沒有另一個喔

cvplk 04/01 18:46放寬婚前文這點給推

freesoul 04/01 22:13推認真政見跟取消置底閒聊區, 要閒磕牙可以私信

freesoul 04/01 22:15另外建議假如有多人根據同一條板規檢舉同一篇文

freesoul 04/01 22:16第一個或最後一個提出檢舉人應該負起整理起訴文的責

freesoul 04/01 22:16

miffysocute 04/05 03:46禁自刪是投票而來,不可因個人意見而隨意改變!

ruby0502007 04/05 20:48認真給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