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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求助] 在海外工作 老婆帶小孩離家出走

看板marriage標題Re: [求助] 在海外工作 老婆帶小孩離家出走作者
ArrancarnNo4
(4號)
時間推噓 7 推:9 噓:2 →:18

※ 引述《chalaqqq (豬王)》之銘言:
: 是否同意記者抄文:NO
: 在兩週前
: 老婆帶著小孩離家出走了
: 而我知道消息後搭了最快的班機回到台灣
: 且目前正在隔離第七天中
: 目前已經收到離婚協議書了
: 我想問的是
: 小孩可以這樣說帶走就帶走嗎?

現職律師簡單回一下

你可以對老婆提告略誘罪啊,實務上有類似狀況成立略誘罪的案例喔

只是告下去大概就是真的準備離婚了吧

: 目前不知道小孩住哪裡
: 且女方不讓我跟小孩見面 連視訊也不肯
: 目前想行使公權力把小孩帶回家
: 但是對方同樣有監護權

你可以向地方法院家事庭聲請交付子女,同時聲請請暫時處分要求女方交還子女同時酌定暫時的會面交往

: 在法律上小孩應該要跟誰同住?
: 我知道目前還沒有遷出戶籍
: 是否小孩應該住在戶籍地法理上比較有根據呢?

看小孩年齡跟性別,以及誰是主要照顧者

五歲以下、女孩,主要照顧者又是媽媽的話,跟媽媽的機率很高,你頂多只能拿到探視權

我看你在海外工作應該都是老婆在帶,你想拿到監護權應該是不太可能了

另外離婚可能還有剩餘財產分配的問題,找律師好好研究研究吧

: 以上問題再麻煩各位大大了

找律師吧,花點錢好好諮詢一下比你在板上隨便亂問有用啦

都在海外工作了應該付得起律師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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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0.67.183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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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zo 06/29 13:44推,快去給律師剝皮

心口不一欸,他想處理本來就找律師問問是最快的 而且律師也沒有那麼愛剝當事人的皮好嗎? 專業是要付費的,廉價健保用太多搞不清楚專業的價值嗎?有點可憐哪

eipduolc 06/29 13:47略誘怎麼可能成立

eipduolc 06/29 13:49我講太快,應該說不知道牙膏的情況下

無論有什麼牙膏,一方任意把小孩帶走完全斷絕他方行使親權的途徑,成立略誘的機率是 有的,都有判決了

bunreachable06/29 14:05給他這種策略就是撕破臉了,短暫的奪回小孩長久也沒

bunreachable06/29 14:05辦法給孩子最好的撫養,小孩長期跟媽媽生活,爸爸只

bunreachable06/29 14:05是視訊的一個畫面,這樣搞對孩子很傷

所以我說他想走法律途徑就要有徹底決裂到離婚道打算啊

kizo 06/29 14:11律師對當事人負責,小孩是有付錢嗎?

我們在給建議時也會把小孩的利益一併考慮進去的,畢竟小孩不是物品

xulu0 06/29 14:26女方的態度已經是撕破臉了,男方這邊感覺也沒很有心

※ 編輯: ArrancarnNo4 (49.216.22.6 臺灣), 06/29/2020 14:41:05

monocero 06/29 15:03太太有工作女強人會出差,照顧小孩及住在婆家,先

monocero 06/29 15:03生海外工作2年及有婆媳問題,怎麼看太太很猛能獨立

monocero 06/29 15:03照顧

acman 06/29 15:18略誘成立的原因不光是離家,主要是不給見面跟視訊

沒錯,連子女所在地點都不告知的話,成立略誘的機率不算低

mark0204 06/29 15:37推,不過爛律師也不少......

律師業不透明啊,沒辦法

AppleAlice 06/29 16:38不一定啦,我也有碰過很好戰的律師,完全把子女監護

AppleAlice 06/29 16:39和探視當成訴訟策略在操作的,有些律師其實不是很適

AppleAlice 06/29 16:39合做家事這一塊

AppleAlice 06/29 16:40(不一定是指不一定所有律師在給建議時都把小孩利益

AppleAlice 06/29 16:40考慮進去)

大多數律師還是會考量子女利益就是了

※ 編輯: ArrancarnNo4 (49.216.22.6 臺灣), 06/29/2020 17:20:24

addog74 06/29 19:44妻子無故不與丈夫居住並履行配偶的義務,原po向法院

addog74 06/29 19:44訴請離婚勝率很高,且財產分配原po也佔優勢喔

addog74 06/29 19:44再來太太如果沒有工作,法官九成九是判給先生的

littlechild 06/29 19:53樓上妻子有工作,是女強人

businesschou06/29 20:35樓上有人還沒搞清楚狀況就在護航的也真好笑,現在沒

businesschou06/29 20:35工作的是先生不是太太。

moknaa 06/30 08:48沒履行同居義務也是先生吧

eipduolc 06/30 09:51他講那些話就故意的,幹嘛跟他認真

yo706001 06/30 10:45某樓閱讀能力請加強…太太有上班

Estetico 06/30 14:12略誘這個字眼太早出現,原po死也不提離婚理由這就很

Estetico 06/30 14:12

不管什麼理由,至少要讓先生知道孩子在哪

※ 編輯: ArrancarnNo4 (117.19.211.243 臺灣), 06/30/2020 15:1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