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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刻在》原劇本曝光!角色名、關鍵戲全保留

看板movie標題Re: [新聞] 《刻在》原劇本曝光!角色名、關鍵戲全保留作者
chirex
(沒有銅鋰鋅)
時間推噓11 推:11 噓:0 →:36

基本上,這個已經授權讓與後來作品大紅又爆發爭議的事,

會讓我想到另外一件事。

就是巫師3的遊戲和作者產生的糾紛。

https://www.u-acg.com/archives/18737
《巫師》版稅爭議浮上台面:作者十分後悔當初認為本遊戲一文不值

https://news.ltn.com.tw/news/world/breakingnews/2695709
會吵的孩子有糖吃 《巫師》原作者與遊戲公司達成和解


簡單的說就是作者當初用3.5萬波蘭幣賣斷遊戲版權,

結果後來看見遊戲大賣座,覺得後悔,

就以引用波蘭在 1994 年版權法第 44 條,
「如果考慮到現實狀況給予作者的報酬過低,可以援引本法條進行補救」之條文

其次認為 CDP 違反了版權使用原則。他們認為當初 CDP 購買的版權只限於在遊戲的
第一作中使用,也就是於 2007 年發售的《The Witcher》,之後該公司推出的其他後
續作品和周邊都超出當時的授權,故 CDP 應該支付違約和遊戲的銷售利潤分成。



基本上有玩過遊戲的人都知道,其實2跟3已經算是CDPR基於原作基礎上的同人作了。

只有世界觀跟人物名字延用。其它部分價構完全不同,可以說巫師3系列會大賣,

算是遊戲公司所作的努力了。


所以這就跟投資一樣,你當初看好會漲會跌很重要,


再舉一個例子,當初朱學恆去主動幫聯經說重譯魔戒小說版的時候,

請他們重新發行,因為當時聯經其實已經發行過一次的魔戒小說了,

其實第一次賣的不是太好。再發行出版社也是有疑慮。

所以他才提出了當時算是業界首創的分潤制,就是書如果賣到一萬套以上,

才分潤給他當翻譯費。

結果書籍上市後搭上電影風潮,大賣63萬套,

當時他拿到2700萬的分潤。

https://reurl.cc/eEjp8m 把夢做大,用力實踐的朱學恆



所以這很難判斷吧?

誰會知道一部作品後來是會大賣還是得獎?

搞不好賠到跑路也不一定?



不過我倒是覺得可以借鑑波蘭的法律,立個法,

爭取一下,如果版權基於現實賣得太便宜的話,

可以爭取補救。


大家覺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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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5.143.181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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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rto 08/31 19:52大部分罵人的才不在意什麼權益呢,只要血流成河

Amygo 08/31 20:04著作人格權主要是保護著作人之名譽、聲望或其他無形

Amygo 08/31 20:04的人格利益,該項權利因具有一身專屬性,故不得讓與

Amygo 08/31 20:04或繼承(著作權法第二十一條)

Amygo 08/31 20:06一堆護航的搞不懂 著作人格權是不能轉讓的 原創就是

Amygo 08/31 20:06原創 賣了也不能改作者名

chirex 08/31 20:08https://imgur.com/E3WK27U.jpg 合約有上著明啊

圖https://imgur.com/E3WK27U.jpg, Re: [新聞] 《刻在》原劇本曝光!角色名、關鍵戲全保留

chirex 08/31 20:09(包含但不限於智慧財產權及著作人格權)

Amygo 08/31 20:09契約與法律抵觸無效你不知道嗎==

包含但不限於智慧財產權及著作人格權 這一條代表的是智慧財產權跟及著作人格權還是鄭的。 所以並沒有抵觸法律啊。

chirex 08/31 20:09所以人格權沒轉讓。

chirex 08/31 20:10所以你的意思是要她爭取她才是原創,要求掛編劇嗎?

chirex 08/31 20:10那只能走法律途徑了。

Amygo 08/31 20:10這和約看的出鄭編劇那時真的很弱勢 甚至不懂法律保

Amygo 08/31 20:11障自己的權利

chirex 08/31 20:14這合約表示的是智產權跟著格人格權還是屬於鄭的

chirex 08/31 20:14她讓與的只有著作財產權。

※ 編輯: chirex (36.235.143.181 臺灣), 08/31/2021 20:16:44

Amygo 08/31 20:18(包含但不限於智慧財產權及著作人格權)讓予給乙方..

Amygo 08/31 20:18.

Amygo 08/31 20:19後面讓與給乙方 沒看到嗎==

所以你的意思是這合約是表示連人格權都被讓與嗎?

opmina 08/31 20:22就你這個比喻,原作是柳導喔,因為一開始他就摻入自

opmina 08/31 20:22己的經歷,鄭對他們來說只是個寫手,沒有資格講著作

opmina 08/31 20:22

opmina 08/31 20:23導演經歷是萬物的根源,是這部電影不可褻瀆的靈魂

fdtu0928 08/31 20:25不是啦。著作權法翻一下好嗎?如果沒有任何事前約定

fdtu0928 08/31 20:26誰寫出來的,誰擁有著作權。

fdtu0928 08/31 20:28著作權法第三章的規定項目包含出資與雇用,另有約定

chirex 08/31 20:28所以A的意思是這合約是違法的,所以無效嗎?

fdtu0928 08/31 20:29都作了規範。但我猜,鄭心媚這個案子,第一份以及

fdtu0928 08/31 20:29唯一一份合約,就是渡讓著作權XD

fdtu0928 08/31 20:30我看起來好像可以爭議。

哇喔@@,這下才真的有趣了。

Amygo 08/31 20:30法條很清楚自己看啊

chirex 08/31 20:31你比較懂,所以問你啊?

fdtu0928 08/31 20:31只能說台灣編劇完全不簽合約就開始工作,以及簽了什

fdtu0928 08/31 20:31麼都不知道的狀況太普遍了。

※ 編輯: chirex (36.235.143.181 臺灣), 08/31/2021 20:33:07

Amygo 08/31 20:32法條明明白白 看不懂?

對,我看不懂,求教。

fdtu0928 08/31 20:33然後有一件事其實大家都忽略F,就是合約是保障雙方

chirex 08/31 20:33對啊,明明白白,但我還是不懂,真心求教。

plutox 08/31 20:34但是你怎麼知道鄭原本的劇本拍出來不會大賣?

※ 編輯: chirex (36.235.143.181 臺灣), 08/31/2021 20:36:07

fdtu0928 08/31 20:36如果一個大公司要投一個政府標案,核心授權在某人手

sleepyrat 08/31 20:36以後在台灣當編劇,除了會寫劇本,還要會通靈,不然

sleepyrat 08/31 20:37誰知道那些部分是導演的經歷? 那些不是??

fdtu0928 08/31 20:38上,敢不簽合約就上,不怕被獅子大開口嗎?

fdtu0928 08/31 20:44真要爭議,應該要先議柳導和鄭有無合約或約定

fdtu0928 08/31 20:45不然每個著作只要給過意見的人都有權利,那會大亂

fdtu0928 08/31 20:46其實目前看起來兩方也都都不明白自己簽了什麼東西

fdtu0928 08/31 20:47因為那份合約看起來就很兩光,到底是誰擬的呀?

jimhall 08/31 21:51大家心知肚明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