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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閒聊] 跟朋友合作創業有賺有賠

看板toberich標題Re: [閒聊] 跟朋友合作創業有賺有賠作者
MTKer5566
(MTKer5566)
時間推噓 X 推:0 噓:2 →:8

好奇
如果合夥的是兩個freeway0616
結局會不一樣嗎

※ 引述《freeway0616 (許韓生)》之銘言:
: 新人發文 文長慎入 謝謝各位大大
: 小弟剛結束一段合夥四年半的公司 在此提醒各位希望與朋友創業或已經合作的大大
: 合夥人真的要慎選,如果可以,根本不要合夥
: 我與友人在五年前一起從事寵物用品網拍行業,一開始起步並沒有投資多少金額進去,

: 能確定兩人投資是一樣多的金額,兩個人說好,有賺錢就繼續投資,慢慢擴大,足夠有
: 利的時候就當月拿一樣的薪水。
: 一開始也相安無事,畢竟多年好友,做不好的地方覺得慢慢改進就好,連後來知道要申

: 營業登記,我也是讓他填寫他一人獨資,並沒有跟他簽任何私下的合夥協議書。
: 但一兩年過去,我覺得做事的方式不同,思維上做的決策也差異太大,實在無法長期合

: ,只會更多摩擦以及更多不順心的遷就。
: 於是107年的11月,我決定自己出去開實體店面,把原本有穩定營運的網拍留給他,並

: 好的跟他談拆夥的這件事,畢竟他當時根本就不想做實體店面,在我提的時候多次拒絕
: 我也不希望之後還得跟他一塊做事做決策,這樣至少還可以當朋友。
: 但當時我們都還沒談拆夥的分配,他硬是說決定要一起開店,不要分開做..... 我最終

: 是答應了。
: 我們在台北東湖開立了實體店面一年半,除了又投了錢進去付貨款、裝潢款,前一年根

: 沒領薪水。
: 但至少熬到,除了網拍以外,店面也是已經很穩定的營收,不過我實在受不了這工作上

: 念的對立跟無法改善問題。
: 總之 我二度提出拆夥,在這之前我都覺得好聚好散,就這樣結束吧,只要還我我應得

: 部分,我自願離開。
: 但他接下來一連串不合理的行為我實在無法忍受。
: 我們兩個同時都想擁有這家店,但拆夥他只能接受我離開,所有之前的裝潢、器材設
: 備都要用殘值計算(2折、3折),甚至連要販售的貨物商品也是要個折數。
: 我提出網拍店面兩條穩定營收,可以各選一邊,他先選對他有利的,貨物設備對半分,

: 們一直是各50%的擁有人呀。但他堅持兩者不能分,並且他都要擁有。
: 我再提出,如果他今天想要兩個穩定的收入來源,等於要我全部賣給他,也可以,但裝

: 費用+設備器具+貨物成本+銀行裡面的金額,全部用原購買價還一半給我,同樣也被他
: 合理的邏輯拒絕。
: 我又提出,如果他願意離開,我會用我提出的算法公平還給他錢,也是完全沒有用。
: 各位鄉親,因為沒有任何保護我的依據,我竟然沒有任何可以讓他公平地把錢還給我的

: 法,或是把店賣給我的辦法。
: 而且不管最終如何,他都沒有犯法,那間公司從來沒有屬於我過。
: 我抱著最後一絲希望去找調解,但調解並沒有任何法律強制性
: 只多一個人(律師)陪我一起翻白眼,律師還建議我不要同意他的條件,開始擺爛到他自

: 願意提出拆夥,這樣對我才會比較公平。
: 畢竟我提出比他開的金額多75萬的價格要跟他買,他都拒絕。但他堅持不肯還合理的金

: 我。
: 題外話,我在調解時接受了遠低於我們店的資產一半的價格退出,因為我實在是沒時間

: 不想跟他耗,但在律師跟我合夥人以及他姊說我願意接受這金額時,他們竟然又說要分
: ,我覺得這個moment律師是比我生氣的,他開始說我們都談好了之前也沒說是分期的方
: *#&(*&(*[email protected]
: 然後他姊默默地說一句,跟銀行借要利息,痾,所以欠我不用利息是吧,到底要這麼難

: 到甚麼下限。
: 雖然我最後還是答應他們分期,只是從他們原本提的11期改為2期。
: 不好意思,長篇大論到此快要結束,辛苦大家了
: 統計一下這4年半的合夥,54個月,加最後我們調解時給的100w,我總共調解的錢+歷年

: 薪水-投資丟入,實領170w,這是我默默看銀行帳本算出來的金額
: 等於這54個月,包含(薪水、勞健保、勞退6%、年終、三節獎金、投資分紅),我一個月

: 均31k
: 令人不忍再去細算我平均每日工時至少12小時
: 原來在合夥關係中最好賺的錢就是沒有被法律保護的那方,真心奉勸所有想要合夥的鄉

: 請小心並白紙黑字寫清楚,不要說我朋友跟我是換帖的之類,那個人曾經也是我深信不
: 的人呀!
: 因此比起錢的金額,我更無法接受的是這份"惡意",這份他與他家人討論後精密計算,

: 管怎麼樣我都得接受的惡意。
: https://imgur.com/RayhObW
: 以上附上調解同意書,我其實還備份很多影音檔,但都是徒勞無功
: 我一直認為,法律是道德的最低標準,我們並不是為了這樣規範所以做好自己
: 但在社會上跑跳,說我蠢也是,就跌了這樣的大坑,多獨善其身也不會有人同情
: 希望大家在努力創業的過程,贊下來的收入不要跟我一樣是送給合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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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kps5010601/13 22:22你可以推文

BIGBBB01/14 02:04誰啦

MTKer556601/14 19:16我的問題其實很重要

MTKer556601/14 19:17到底是不存在與「朋友」合夥這回事

MTKer556601/14 19:17還是只要慎選「合適的朋友」就可以合夥呢?

MTKer556601/14 19:18所以如果2個自己來合夥,會怎樣?

MTKer556601/14 19:19還是說,其實你自己跟自己合夥也是會不歡而散?

seaping01/17 23:41我自己公司是合夥經營,不過我和我合夥人基本上不是朋友

seaping01/17 23:43雙方基本上就是法律上的事業夥伴而已,我們都相信這樣才

seaping01/17 23:43能長久,事實上也真的6~7年沒出什麼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