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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關於補習教室準則

看板toberich標題[問題] 關於補習教室準則作者
Ied
(所謂的長大就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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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教關於補習班的規範

"短期補習班"
指於固定場址,對外招生達五人以上,並收取費用
補習班修業期限為一個月至一年六個月

Q1.若租借開放教室 (類似小樹屋空間or某公司辦公室)
每周一次課程,為期三個月
這樣是否屬於補習行為? 是否會被檢舉?
若無固定上課地點,是否就不算固定場址的補習行為?

Q2.暑假營隊為期七天
這樣是否屬於補習行為?
公文標示 :補習班修業期限為一個月至一年六個月
是否超過一個月才算補習行為?

還請版上先進指點迷津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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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6.65.225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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