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長期違法仲介、進用外籍機師
※ 引述《sammy98 (軍)》之銘言:
: 標題: Re: [情報] 長期違法仲介、進用外籍機師
: 時間: Wed Aug 2 14:32:56 2023
: 爭點:外國人司機太多了,違法
: 是多是少有沒有依據?
: 總不能說
: 有1位外國人好多喔
: 有1000位說好少喔
: 翻一下規定
:
: 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1款至第6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
:
: 第15條
: 聘僱前條外國籍駕駛員之雇主,應培訓本國籍駕駛員,其所聘僱外國籍駕駛員人數總和,
:
: 嗯查一下
: 過去該比例較高航空七年培訓353人,假如
: 今年培訓30名司機,那外國人不得超過353+30人的2.5倍
:
: 誒好像沒有耶超過2.5倍
: 所以484沒有違法?
:
: 如果依據這個標準
: 好像484聘雇太少外國人了?
你自己引用的這條, 條文之始就講了「前條」,
前條就是在講「條件」,
結果你「條件」不講, 就直接跳到「人數」, 是在哈囉?
還是你是民航局官員? 他們前幾天也有哈囉耶哈哈~
第 14 條
外國人受聘僱從事航空器營運飛航工作,應具備下列資格:
一、具有民航運輸駕駛員資格。
二、持有雇主所需機型之有效檢定證明。
三、持有民用航空醫務中心航空人員體格檢查合格證明。
雇主聘僱國內外缺乏所需航空器機型之駕駛員時,得聘僱未取得該機型有效檢定證明之外國飛航駕駛員,經施予訓練,於取得該機型之有效檢定證明後,始得從事本條之工作。但本國合格飛航駕駛員應予優先訓練。
: 一樣啊 違法應該由法院說的算
: 拿出法條和證據向
: 法院申訴營業登記不存在之訴啊
看到這句, 我的白眼都翻到後腦杓。
我就問一句:
今天台灣籍機師酒測沒過,民航局需要經過法院認證,
才能廢止這名台灣籍機師的檢定證嗎?
拜託~~~~
--
贊成一人酒駕 fire 所有外籍機師
你自己要做的沙包, 就自己打哦, 敝人不予置評~
※ 編輯: ahodes (101.10.45.119 臺灣), 08/03/2023 21:29:52想問一下 波波機師是不是很多父母都是機師
但應該也不會 父母是機師應該可以幫忙喬的
不會沒有培訓機師當淪落到自學
所以酒駕這件事 本籍或外籍機師都有可能發生 屬於個案
裁罰在民航法 跟上面的外國人就業服務法有什麼關聯性?
酒駕 和 外國人就業服務法 要扯在一起?
每一個黑人被打、被開槍的事件, 都嘛是因為他犯的罪, 警察對於黑人、白人都開槍呀, 又不是只有對黑人, 所以為何要把對黑人開槍和種族歧視扯在一起呢? 我看到的是: 公司巧立名目, 用住宿津貼之類的名義, 給外籍機師多好幾萬元, (勞基法:同工同酬) 疫情後就沒在飛的, 一樣錄取, (台灣籍:12個月內需要飛行經驗) 沒有特定檢定證的, 公司訓好訓滿, 甚至偽造文書都敢, (就服法: 缺什麼機型的人, 就錄用什麼機型的人, 要訓的話須先找台灣人訓) 然後外籍機師酒測過不了, 公司直接跪下。 (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第199條) 是啊, 然後每個黑人在白人法庭上, 仍被要求證明警察開槍和種族有關聯。
其實第 2 條已定義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一、就業服務:
指協助國民就業及雇主徵求員工所提供之服務。
所以今天長榮稱說「APAS 提供長榮航空外籍航員候選名
單」這點不就自己招供了... lol
剩下就是有無合法登記及後續行政處分認定.
另外長榮說 將視情況採取法律行動,
可是... 長榮敗訴的不少... 請不要浪費股東的錢
把錢拿去提升員工福利與客艙餐食還差不多
其實長榮就已經認了, 那樣的講法, 就跟"He ran into my knife 10 times" 差不多吧^^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QatUaDGeRMY&t=252s
第4:06
※ 編輯: ahodes (49.216.177.140 臺灣), 08/03/2023 23:53:18純推 cell block tango
人家公司愛怎麼招怎麼招啊 只要有辦法規避法律就好 你能
說外籍機師開的飛機比較不安全?那為什麼你說的這家公司
在安全排行名列前茅
酒測跟就服法無關,公司要給外籍高薪也跟就服法無關,不要
一串綁在一起講,偽造文書找檢察官,酒測請找民航局,公司
要灑錢請找董事會跟股東.....
有個名詞叫做「動機」,或者叫做「意圖」, 有了這些, 做的事就會同時或連續或接續違反勞基法、就業服務法、刑法、民用航空法。 你問的是酒測和就業服務法的「關係」,我已經給你了,就是動機, 你不用一直努力轉移焦點、偷渡概念成「因果關係」。
※ 編輯: ahodes (49.216.225.150 臺灣), 08/04/2023 09:40:20長期規避法律對公司會產生法遵風險
稽核室在每年例行稽核有沒有查薪工循環這一塊?
沒查, 那要打屁股. 有查但沒查到, 那打小力一點囉
不要最後又拿股東的錢去敗訴啦
公關支持帳號還是會繼續跳針的
好了啦
亂撒股東錢叫背信罪,有證據麻煩去檢舉
講得好像一切符合就服法,就不會有外籍酒測問題,這才是
「好像」..應該不是我的錯 ^^ 一般會禁止反面解釋、反面理解, 是因為它違反邏輯。
偷渡概念,一事一論,工會要爭取權益沒問題,可立基點要
穩,訴求聘用外籍瑕疵違反就服法,找勞動部會民航局處理,
要講酒測就找民航局,不要無限上綱,偽造文書找檢察官,
還有要有證據.....覺得台外籍待遇不同.....公司願意給,
不滿意可以協調或罷工.....
應對作法:國籍航空公司全部機師回國後都去檢疫旅館關。 咦?? 外國籍航空公司的機師不用關? 又蹦出一個"外國籍" ?? 該不會跪舔的, 其實是公務員吧??! (台灣航運界真有趣) 再提到約聘, 不知是我最近查太多還是怎麼, 今天水管推薦我這個影片: 百萬年薪環遊世界 退休船員為何不願下一代跑船|公視P# 新聞實驗室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lWI8jTnxWVA&t=443s
04:12 年年跑船仍像臨時工? 跟前面鄉民提到的「約聘」作法很雷同, 好巧哦~~~ 所以當然可以很好聽地說: 啊約聘就給航空公司很多彈性呀點點點... 但說穿了, 就是剝削。
※ 編輯: ahodes (49.216.177.153 臺灣), 08/04/2023 12:51:39工會我看起來一事一論啊
還是同一天表達意見就叫做混為一談嗎?
違反就服法-影響就業權-甚而危機飛安-外籍酒測,我從原PO
轉錄的新聞稿看到的。
背信罪構成要件自己去查一下,
不要別人意見跟你不同就丟一句背信罪, 沒有意義
所以你到底是贊成約聘還是不贊成....如果約聘等於剝削,
我可沒說過贊成哦, 我是即使是約聘,也該把約聘的機會留給台灣人, 所以「有約聘需求所以聘僱外籍」根本站不住腳、自相矛盾。 (意思就是不知他在貢三小)
那航空業聘外籍剝削外籍....結果你的動機論是外國月亮比
較圓(恕我無法使用舔XX語詞),我還以為會是什麼內神通外
好像差不多唄.. 有個動作比較生動^^
鬼,從中拿取費用之類的,或是仲介也是公司用來作帳的電影
情節。
我有點不知道該回你「嘿!嘿!嘿」, 還是「五種可能」。 Come on.. 你這樣有點賊哦~
※ 編輯: ahodes (101.10.49.186 臺灣), 08/04/2023 13:37:43那不叫歸納,叫歧視,復興澎湖空難和南港空難的駕駛都是台
灣籍,所以台籍駕駛就是爛?
是怎麼推導出外籍機師都爛貨的資料都不給,直接喊相信我之
術,會信的腦子有問題吧
這是你做的第幾個沙包啊? 可愛! (啾) 努力打喔,記得打好打滿~
※ 編輯: ahodes (101.10.49.186 臺灣), 08/04/2023 17:06:41這是你今天第幾次講不贏就帶風向了?
其實長榮就是故意保持一定數量的約聘外籍跟一票滾蛋
要賠錢的培訓機師
藉此抗衡機師工會跟降低自身本國籍機師罷工的影響
講什麼歧視跟飛安 還是保障本國籍都是多的
兩邊抗衡的是有沒有發起罷工的本錢
總之,原PO你的確讓版友關注了這個議題,至於風往哪吹草
往哪倒.......
啊哈哈哈哈,台灣的薪水招得到什麼檔次的外籍,大家
不怕我都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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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Po心得1: 在這個青年失業率長期居高不下、連博士都在賣雞排、做外送士的現在,全世界的國家都 以增加國內就業機會、保護內國勞工為施政重點,台灣國卻反其道而行,寧願高薪、歧視 本國員工也要進用外籍機師,卻吝於於把工作機會留在國內、進用台灣人。我認為綠要綠 的真誠,而不是一邊喊綠、一邊使用台灣的資源、在台灣賺錢,卻把工作機會送給外國人1
爭點:外國人司機太多了,違法 是多是少有沒有依據? 總不能說 有1位外國人好多喔 有1000位說好少喔2
推 miragejames: 仲介公司營運未登記註冊本身就是違法 08/02 14:36 剛剛說太多違法 又說薪水太高違法 現在又說 未登記違法 一樣啊 違法應該由法院說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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