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幕後》指揮中心難溝通 華航「心累到心死
: 清零2.0其實有合法性的問題.
我貼一個法條就可以打臉你 清零2.0 絕對沒有合法性的問題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L0050039&flno=7
第 7 條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為防治控制疫情需要,得實施必要之應變處置或措施。
你貼了這麼多法條 卻忘記這一條 難道你要打到行政法院 還是打到大法官會議
我保證你一定輸
說真的我覺得該檢討的是 指揮中心罔顧防疫需求 縮短機組人員檢疫期間的問題
還讓在檢疫後 自主健康管理期間 讓機師可以聚餐 還可以接空姐去酒吧約會
原來說身心受不了檢疫期間痛苦 是忍不住上面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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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條就隨便他講啊 要發射飛彈都行 只要國防部願意買單
如果為了防疫 還真的可以喔
※ 編輯: freeclouds (180.217.37.95 臺灣), 05/11/2021 21:09:20XDDD
如果是殭屍病毒 抱歉 還真的可以發射
明明政府要擴權就有緊急命令事後請國會追認的機制 偏偏要
搞一個霸王條款
疫調本來就很容易因人權受阻,如果沒有這條霸王法
這抓猴..不是啦是疫調怎麼查的下去
哪個國家這樣搞 呵
這樣搞的國家多了,不然禁止上街、宵禁、封城都是啥
你不亂搞,政府怎麼會需要動到這個條款?我不信7本土
跟花航無關
不然搞到像印度這樣是有比較好?
防疫本來就是在人權和霸王之間取得平衡很難
覺得台灣太霸王的 要不要看看對面之前怎麼搞的
台灣就是不想進入緊急狀態才修這東西
進入緊急狀態會是史上留名的
你知道國外進緊急狀態是什麼情況嗎
看國泰的就好.14天,有誰出來寒扣
刑部尚書花大人: 這可是最鯛的鯛民阿
你知道實施緊急狀態的原因嗎?有哪國是用臨時修法的?
一條特別法不用透過緊急狀態可以凌駕於憲法之上....
規則是死的,方法是活的
凌駕在憲法之上是你自己的解讀,事實上是大法官在解釋的
並不是每個人民都可以自行腦補法條該怎麼解釋
不要再說什麼該法違憲了,你覺的違憲就去申請大法官釋憲
但不要到處去帶風向說該法條違憲
之前不是吵說要釋憲,好奇結果?
指揮官的確有權要求執行不違反憲法的公權力。
一堆吵著違憲,結果沒有一個敢去走釋憲流程的
每個都當自己是大法官,說違憲就是違憲
原po都修改文章了,說違憲被打臉
自主健康管理本來就不可以去公共場所....這些人都該
被開除。
指揮中心怎麼不快修改規定 把自主健康管理期間改爲 禁止
外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