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重播輔助判決 審視技術室投票新制
重播輔助判決 審視技術室投票新制
審視房間三人+場上資深裁判 共四人觀看畫面討論後投票
如要推翻場上裁判原判 需要三人or三人以上同意才能改判
如投票為2:2 就維持場上裁判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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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一場主播楊政典今日賽前詢問聯盟長官 並於方才轉播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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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末倒置啊 除非場內裁判能一票否決 不然跟以前有什
麼不同
頭痛醫腳 腳痛醫鞋
暈倒
那為什麼不搞奇數就好了...
這樣好麻煩,台灣球場又沒多少畫面
扣掉當時裁判剩下的三位在場邊看畫面投票就好了吧
因為三個人太少吧 兩票就能推翻判決 五個人太多
太容易推翻的話就三票一致才通過就好了啊
資深裁判與場邊預備審
依聯盟做法,三個人應該也是兩個技術委員+預備裁判而已
一樓確定?場內裁判可以一票否決那還要小房間幹嘛?
還好啦,基本原則掌握住,沒明顯證據不要改判,其他還好
對啊 所以我一直認為根本不需要小房間啊 一群兼職的
會比場內裁判懂嗎
球迷都比場內裁判懂了不是嗎,以輔助判決來說的話
問題是另外兩票憑什麼
先公布每場小房間名單再說
應該有有人反對就不能改八 有反對不就代表不夠明顯?
先公佈名小房間單跟討論直播收音
可以學小葉發明的 看球場上球迷的反應決定是否為正確判決
就學VAR主審扛全責就好玩一堆花招幹嘛
傻眼 這確定是改革嗎
再過幾年"改革"可能有現場球迷投票決定,再等等 呵呵
父子騎驢派快出來
所以資深裁判還要進小房間喔?還是跟球迷一起看大螢幕?
有點像是脫褲子放屁 這樣沒比較好
那兩個不適任的 到底憑什麼在技術室?
這也很妙很明顯的 根本也不用投票
問ChatGPT可能比四個西瓜有用
擋人財路如殺人父母,只能喬成這樣四不像XD
房間三人可能網內互打嗎?所以以前小房間內是怎麼決定?
進去看 然後更拖時間 小房間酬庸缺太重要了
然後投票票數會公開嗎…?
就是多一個預備裁判跟資深裁判 看起來比較專業點
名單都不公開了,票數想必也不會公開XD
投票拖更久
如果要這樣,乾脆直接博杯就好了啊,請神明請示阿 反正台灣
人又不會罵神明
真的很低能 小房間大爺的工作機會一定要保留就對了?
爽缺就是要繼續就是了
為什麼不搞奇數就好了
笑死......
大開倒車的做法,裁判怎能加入決定,一審法官加入二審
合議庭一起決定要不要維持原判這像話嗎?
原本制度就最好了,不用硬要改
真的本末倒置
越改越爛,josh提議的參考一下啊
沒用 還是小房間最大 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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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從這個角度看好像陳俊秀的腳有比較快昨天這案例 很多爪在第一時間就說了 你判腳先到他們都可以接受 我看一壘審拿下耳機的瞬間 爪版推文 吱版推文 場上裁判 一片傻眼 阻擋? 你這不是捅了主審一刀 不熟條文 輔助判決應當是利用轉播設備 幫助現場裁判 瞬間 或角度無法看到關鍵證據時改判的工具 你昨天看了十分鐘表示找不到關鍵推翻原判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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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聯盟的公告也還了幾場小房間公道制度總是這樣,大家都在學習,透過一些重大事件的經驗讓制度越來越完備 電視輔助判決應該也是這樣,之後電視輔助判決的角色應該大家越來越清楚 以後天條就產生了:「如果沒有畫面可以明顯推翻場上裁判的判決,則維持原判」 以這個原則來看,就要還重羽那支全壘打小房間一個公道 花蓮的機器不夠,現場並沒有攝影機有拍到可以推翻原判的畫面,所以維持原判16
Re: [新聞] 改判1分差敗 丘總氣憤難平:改判沒有公當時裁判回應丘總「裡面改判,要問裡面聯盟人員」,丘總心灰意冷的語氣,表示「應該 要去請教他們我沒辦法解釋,也沒辦法跟球員教學,也無法說接下來怎麼做,現在判了但 重點是下次要怎麼做,要站在哪裡?怎麼觸殺,我真的沒辦法再說甚麼。」 其實主審會這樣講是情有可原的 去年的新聞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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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電視輔助判決的使用次數規定個人認為,電視輔助判決的機制應該由「挑戰次數」改為「挑戰失敗次數」, 即比照網球方式辦理。只要挑戰失敗不到2次就可以一直提挑戰, 一旦挑戰失敗次數達到2次即不得再提出挑戰。對球隊來說, 仍然可以維持每場至少挑戰2次,而且只要挑戰成功就可以保有挑戰權利, 各隊教練應該會更審慎使用挑戰,不會出現差很多硬要挑戰的情況。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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