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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欄] 大谷條款不是唯一 盤點以球員為名的神奇

看板Baseball標題[專欄] 大谷條款不是唯一 盤點以球員為名的神奇作者
WanY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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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谷條款不是唯一 盤點以球員為名的神奇規則

聯合新聞網 / tyrus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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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https://i.imgur.com/iTxT8oS.jpg?e=1667378657&s=pet-Z6paUtPXixQX5Ftsyw, 大谷條款不是唯一 盤點以球員為名的神奇
大聯盟本季為大谷翔平量身訂製「Ohtani Rule」,擔任DH的先發投手在投球退場之後,還能以DH身份上場打擊。除了大谷翔平外,應該根本沒有其他先發投手會擔任DH。 美聯社

大家都聽過「規定是死的,人是活的」。然而在規則至上的運動比賽,這句話有時卻得改成:「如果你太強,我們只好改規定」。最有名的例子當屬過去NBA跟NCAA大學籃球為了降低籃球巨星張伯倫(Wilt Chamberlain)有如大人打小孩的恐怖籃下威力,竟曾新增或修改多達五項籃球規則。其中包括一直沿用至今的妨礙中籃(Goaltending,又稱「勾天頂」)以及最誇張的——「罰球時不准從罰球線原地起跳灌籃」。

這次大聯盟勞資協議也出現了一條可說是專為大谷翔平量身訂做的「大谷條款」。然而有趣的是,這條款的目的不但不是降低他的威力,反倒是為了增加他上場機會。根據這項條款,在兩聯盟全面實施DH制度後,如果球隊讓先發投手上場打擊,即使他被換下,仍可以DH身份留在棒次繼續打擊。雖然官方說法是為了鼓勵更多球隊跟球員嘗試二刀流,但大家心知肚明,目前因這條款而受惠的也就只有大谷一人,稱之為「大谷條款」實不為過。

「大谷條款」雖說僅造福大谷一人,也只對他的母隊天使有利。但此舉讓這位當紅炸子雞多一些亮相的機會,多數球迷自是張開雙手歡迎。由於大谷是憑藉震古鑠今的二刀流技藝讓聯盟及工會自願增訂這項條款,要跟天使對壘的其他球隊自不至於有什麼意見。更何況兩年後大谷就將成為自由球員,到時候各隊都有機會享受這份利益(當然不包括海盜、運動家那些「窮酸」球隊)。因此這項條款的制定可說是皆大歡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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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https://i.imgur.com/GGQAjma.jpg?e=1667390048&s=snMfK-7s-HQYTwA7kwVuoA, 大谷條款不是唯一 盤點以球員為名的神奇
大谷翔平的「二刀流」無論到哪裏都是很好的賣點,其他球隊自然也是樂觀其成。 路透社

事實上,這也不是大聯盟頭一次針對DH制度修改規則。早在1973年美聯率先開始實施DH制時,素以足智多謀著稱的前金鶯總教頭威佛(Earl Weaver)就曾大鑽這項制度的漏洞。當時大聯盟只規定球隊必須在賽前提出DH人選,但沒有規定不能在輪到他上場打擊前換人。於是乎威佛常常在DH位置填上當天不會派上用場的投手名字。等比賽開打後輪到DH打擊時,再視當時狀況換上特定代打,甚至曾經出現威佛賽前寫上的DH人選,其實是個正在參加喪禮根本未到場的投手等滑稽情形。之後「不堪其擾」的聯盟官方終於在1980年堵上這個漏洞,制定了「所有DH必須至少上場打擊一打席」的「威佛條款」。

「大谷條款」的出現大家喜聞樂見,但大聯盟過去幾次修改規則被不成文地冠上某位球員之名的故事可就不是那麼美好。近年來較令人印象深刻的兩大規則修訂都跟跑者衝撞野手造成嚴重受傷有關。去年11月剛宣佈退休的巨人鐵捕波西(Buster Posey)曾在2011年5月一場對馬林魚的比賽中被奔回本壘的跑者狠狠撂倒在地,結果造成這位前一年剛拿下新人王,有著大好前程的未來之星整季報銷。隔年規則委員會就推出所謂的「波西條款」草案,最終導致大聯盟在2014年球季開始全面禁止跑者跑回本壘時衝撞捕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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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https://i.imgur.com/JVzKgo5.jpg?e=1667422560&s=rZN0nrgpIEGn1Flz2zkR3g, 大谷條款不是唯一 盤點以球員為名的神奇
巨人捕手波西(右)在2011年被馬林魚跑者卡珍斯(左)衝本壘時撞傷,整季只出賽45場就報銷,他前一年才拿下國聯新人王。聯盟經過長期討論,在2014年起增設「波西條款」禁止本壘衝撞,中華職棒則是從2016年起跟進。 歐新社資料照片

另一項規定的出現就更加「惡名昭彰」。2015年季中剛被交易到道奇的明星二壘手阿特利(Chase Utley)在分區季後賽第二戰為了破壞對手的雙殺守備,滑向二壘時轉向鏟倒正準備傳球的游擊手塔哈達(Ruben Tejada)。這次衝撞導致塔哈達小腿骨折,也讓阿特利「打球很髒」的臭名從此不脛而走,最重要的是大聯盟為此又增訂了跑者上二壘滑壘的詳細規則,嚴格禁止跑者為破壞雙殺守備而衝撞野手的「阿特利條款」就此誕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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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https://i.imgur.com/bttYzwv.jpg?e=1667392056&s=ubiigzaugj0UELJNUPEMFg, 大谷條款不是唯一 盤點以球員為名的神奇
阿特利(右)的滑壘動作從他在費城人時期就相當危險,往往會帶給防守球隊二壘手很大的心理壓力。他在撞傷塔哈達之後,終於讓聯盟製訂了「阿特利條款」。 歐新社資料照片

波西與塔哈達的受傷確屬不幸,而大聯盟史上唯一一次觸身球致死意外所催生的「查普曼條款」則更是悲劇。現代球迷絕對難以想像一百年前的棒球比賽現場畫面:打者不戴頭盔就上場打擊(直到1971年大聯盟才開始強制規定打者戴頭盔,在此之前戴頭盔甚至被視為是一種「娘娘腔」的行為)、投手會在球上塗口水、泥巴或用各種工具破壞棒球表面以製造各種詭異的球路變化(當時並不禁止唾液球等非法投球)、整場比賽只用一顆被這樣「惡搞」過的球打到破破爛爛仍不更換…正因為諸如此類的「草創」因素,導致1920年8月一場比賽中明星游擊手查普曼(Ray Chapman)因為躲不過一記正中腦門的觸身球,在12小時後不治身亡。

查普曼之死讓聯盟開始正視比賽用球的使用情形,禁止了唾液球等非法投球的使用,並要求裁判在比賽中隨時更換表面變髒或磨損的球。「查普曼條款」的誕生也終結了死球年代(Dead Ball Era)。在還給打者一顆「乾淨的棒球」後,他們開始將球打得又高又遠,這才有了貝比魯斯(Babe Ruth)跟他那不朽的全壘打演出。

不過也不是每一次規則修改都帶有這麼濃厚的悲劇色彩。像是大聯盟曾一度因為打者抗議前藍鳥投手米勒(Justin Miller)手臂上的大量刺青會干擾打者視線,要求他投球時必須穿長袖球衣,而有了所謂的「米勒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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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https://i.imgur.com/j5qfB8p.jpg?e=1667386412&s=L1V9eamWL8zCANRryGAERA, 大谷條款不是唯一 盤點以球員為名的神奇
米勒的刺青就像電影「角頭」那樣遍部全身,因此大聯盟特別為他設立「米勒條款」,即使是在大熱天也要穿長袖球衣上場投球。 2008 Upper Deck 球員卡

另外大聯盟也曾為了「左右開弓」投手凡迪特(Pat Venditte)會在場上頻頻換手投球,不得不制定「投手必須事先決定好要用哪隻手投球,在打席結束前不得換手投球」的「凡迪特條款」。這一類雞毛蒜皮的規定與其說是為球員量身訂做的條款,更像是一場喜劇(或鬧劇),雖說只能充當球迷茶餘飯後的談資,卻也讓人見識到棒球場上什麼都有的趣味性。

https://youtu.be/ut0xK9gBSIw

投手、打者換邊來換邊去,搞得裁判好煩啊!大聯盟不得不訂定凡迪特條款。

https://bit.ly/3Lo487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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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GoStyle03/28 15:00這篇有趣

jiaxie03/28 15:31左右都能投,比左右都能打還強!

Abill03/28 15:42當然 左右開弓每個球季都有 左右開投就他一個

FAYeeeeeeee03/28 15:47那條訂下來直接讓Venditte變最後一個左右開投

FAYeeeeeeee03/28 15:48兩打的數量是幾千幾萬倍 然後叫投手先選 真是鳥

BHrabal03/28 16:17有道理 怎麼不讓打者先選

polanco03/28 16:25威佛條款的背景有夠好笑

pejawade03/28 17:14我記得大聯盟讓投手先選擇投球手的原因是,因為打者不知

pejawade03/28 17:14道投手會丟出什麼球,因此在投打對戰中,投手佔有優勢,

pejawade03/28 17:14所以投手必須先決定投球的手,再讓打者選他要站哪一區打

pejawade03/28 17:14擊,不知道有沒有記錯。

elfsoosuk03/28 19:48

IDProblem03/28 20:48

miniwerr03/30 01:51威佛條款超好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