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我對曾傳昇事件的一些看法
我在編輯剛剛那篇的過程中不小心刪除一部分內容,故此重發,如果因此打擾到大家的話我深感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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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希望能夠暫時去除個人情感因素,單純以這次的事件分享我的看法。
我知道我的意見一定會有人反對,但還請保持理性討論。
一、味全龍的處理得體,給予球員足夠信任的也保障球團名譽,同時也確保中職對於賭博行為的標準
首先,根據無罪推定原則,如刑事訴訟法154條1項所寫:「被告未經審判證明有罪確定前,推定其為無罪」[1]。
因此,味全龍球團在一月得知相關訊息時,並沒有直接直接開除曾傳昇,我認為是非常合理的作法。畢竟若是在根本不知道是否有罪且檢察官尚未起訴的情況下
任意開鍘自家球員,這不就意味著就算是無罪的情況下,只要球隊想要,就可以直接開除嗎?這樣球團根本也不用跟球員跟合約了,想要你打就給你打,不想給你打就可以直接踢走。
舉個例子,如果今天曾傳昇只是剛好走到賭場前看看招牌,突然就被當成賭客之一被警察帶走,請問味全龍球團該因為這樣就開除他嗎?
此外,我認為在球員、球團雙方簽訂的合約中也不會允許球團以這種理由輕易解除合約。
再來就到八月時我們所看到的曾傳昇被起訴一事。起訴就意味著檢察官「偵查完案件後,認為被告的行為足以構成犯罪,以起訴書請求法院進行審理」[2]。
在這邊我們就可以看出檢察官認為曾傳昇有犯罪行為,所以才決定起訴他,此時就不像上一個段落中我所舉的「曾傳昇只是剛好路過看看招牌」,而是「有足夠理由相信曾傳昇在賭場裡面進行非法賭博」。
我們看到味全龍球團在這個時間點才選擇解除合約,我認為這個時間、處罰力度都是合理的,在處罰時間點的部分上,如我在本節標題所述,給了球員足夠的信任的同時,也在可能會影響球團名譽的當下果選擇結束合約,
而不是直到曾傳昇被定讞後才決定,當時既影響球隊乃至聯盟聲譽,實際的處罰也已經無用了,畢竟人都要抓去關了,還處罰他不能打球或是禁賽幹嘛?
最後,這也為往後涉及非法行為的球員定下「被起訴就是開除」的標準,讓球員引以為鑑。
二、直接將責任完全推給球員本身無濟於事
在新聞剛出來時,常看到有人說「球員自己要知道哪裡可以去哪裡不能去」,
我自己認為這種論調超級不負責任,就像是跟被詐騙的人說「你自己就該知道這是詐騙了怎麼還會被騙錢」一樣。
台灣絕大部分的球員都是以體育班方式長期在封閉的環境中訓練,這點我相信在台灣念書的鄉民們都非常了解。以這種方式培育出來的學生,又怎麼能期望他們一出來
就能完全了解社會並且避開任何可能會隊球團或聯盟造成影響的行為呢?這也是為什麼各球團在黑象事件後時常在隊內舉辦防賭博、防詐講座,目的就是為了讓球員們能夠更快速的理解
社會生態與球團所要求的行為標準,但這樣做也不能完全讓球員們避開這類型的風險,因此也要透過獎勵、懲處的方式讓球員自發的遠離這種行為。
三、曾傳昇IG與新聞中描述有出入
曾傳昇IG中所描述的賭場:「...朋友說明店家是經撲克協會認證之場所、現場
有明顯店面且張貼協會合格證書...」
ETTODAY於8/2所發布之新聞對於賭場描述:「34歲吳姓男子於士林夜市經營德州撲克賭場,卻狡詐以藝廊掩飾...」[3]
這就很有問題了,究竟是(1)曾傳昇被朋友欺騙,朋友刻意將藝廊解釋為德撲協會認證的合法場所(2)曾傳昇在聲明中說謊,其實一直都知道該場所是私營賭場,只是為了脫罪而稱是朋友說明才誤信(3)曾傳昇所述為真,
ETTODAY並未確實查核事實。
不論結果是哪一種,都只能等待後續的調查說明了。
參考資料:
1. 全國法規資料庫-刑事訴訟法154條1項
https://reurl.cc/8XyvX4
2. 法律百科-起訴
https://reurl.cc/g68G6R
3. 曾傳昇涉賭被逮畫面曝!連帽外套遮臉 低頭緊貼賭客怕被認出
https://reurl.cc/WNExN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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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開除的原因是未告知球團
這個理由確實很可以了
至少開除的原因給的合理
同意
還是不合理 主因是未立即告知球團 就不會這兩天才砍人
阿不就知道才砍
哪裡不合理,球團不知道啊
我覺得你對網路鄉民言論太認真了,就一堆爲罵而罵爲酸
而酸的人。
我打這篇文主要還是想給自己一個備忘錄啦 紀錄一下我自己的想法而已 只是剛好這話題讓我有動力把他從記事本移到PTT上分享而已
同意 味全處理沒問題
知道就砍的話就五月要有動作啦、要吹毛求疵他給的理由
上報前就能處理了就是了
好像判決書會寄給球團一樣
起訴書
爆
[分享] 曾傳昇IG大家好,我是曾傳昇 對不起近日的事件造成球團以及聯盟的困擾,我也在這裡向所有愛棒球的粉絲深 深的道歉。 知道自己身為職棒球員的身分,也清楚大家一路重新再來的不容易,所以我真的96
[情報] 聯盟說明 (曾傳昇事件)聯盟說明: 針對味全龍球團曾姓球員涉及德州撲克賭博案,經確認起訴,將依照聯盟規章《球團隊職 員違規懲處規定》第5條:「球團隊職員若有賭博、鬥毆或其他影響職業棒球形象之不正 行為、或對外發表影響聯盟及球團形象之不當言論,經聯盟查證屬實者,由聯盟視情節輕20
Re: [新聞] 味全龍曾傳昇涉賭 聯盟:將依照規章處以德州撲克本來就很灰色地帶,起訴最後 無罪的其實也是有.. 曾傳昇有錯,但如果確實是以錦標賽的方式 繳報名費,然後結算後前幾名拿獎金,那我覺得 罪不至死啦.. 禁賽罰款就算了…38
[討論] 曾傳昇nice哥賭博被起訴 真的跟張政禹黃金交叉了 除了吳姓男子在內的9名賭場經營人員,警方也在現場逮捕13名賭客,其中包括現年24歲 的味全龍隊球星曾傳昇,曾傳昇坦承當時確實在玩德州撲克,但強調不是賭博,只是比賽 競技,全案經過士林地檢署檢察官偵查後,以賭博罪予以起訴。33
[討論] 6月就知道了聯盟表示,6月多便收到球團告知曾姓球員陪朋友去參加德州撲克活動一事,並向球團強 調不是賭博,是比賽競技。當時聯盟回覆,認定是否為賭博行為仍以司法機關判決作為依 據,如今經確認起訴後,聯盟即啟動相關懲處作業。 原文網址: 曾傳昇涉賭遭起訴 聯盟6月即獲通報:建議球團從重論處 | ETtoday運動雲 | ETtoday新聞雲24
[討論] 曾傳昇 本季成績曾傳昇 本季一軍&二軍成績 一軍 4/28升一軍 5/13下二軍 (5/11 VS 台鋼雄鷹 先發第九棒 游擊手) G PA AB H HR R RBI BB SB AVG. OBP. SLG. 1 2 2 0 0 0 0 0 0 0.00 0.00 0.0026
[閒聊] 味全領隊:嚴厲懲處!針對味全龍球員曾傳昇涉入賭博遭起訴,領隊丁仲緯表示,先前收到消息即立刻通報聯盟 ,目前先停止曾傳昇出賽和隨隊,球團內部也會做嚴厲懲處,至於是否開除或懲處結果, 待紀律委員會討論過後再一併對外說明。 --17
[分享] 味全龍FB味全龍球團公告|2024.08.03 針對球員曾傳昇遭起訴案,味全龍球團今日召開紀律委員會,決議依球隊規範及選手合約,即日起與曾員終止合約。球團將持續強化球員生活管理,嚴防類似事件發生。 -----3
Re: [新聞] 味全龍曾傳昇涉賭 聯盟:將依照規章處以認真嗎? 據週刊報導,曾傳昇曾到吳姓男子在士林私宅開設的賭場,曾傳昇坦言,當時玩德州撲克,是比賽競技,並非賭博,不過全案經過士林地檢署檢察官偵查後,以賭博罪予以起訴。 你講的跟查理跟小六完全是不一樣的東西 小六有比較清楚的解釋 你合法申請的協會基本都會被抄一次,然後讓法院判決- 隨著起訴書出來,曾傳昇涉賭一事曝光,味全龍昨日聲明,球團深表遺憾,並為未能落實 球員生活管理深表歉意,收到起訴書後,將召開紀律委員會討論。未來也將再強化選手教 育與生活管理,嚴禁涉足爭議場所。 球團今日召開紀律委員會,決議依球隊規範及選手合約,即日起與曾員終止合約。球團將 持續強化球員生活管理,嚴防類似事件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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