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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罰則

看板BaseballXXXX標題[討論] 罰則作者
riadapi
(合家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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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說真的
課本都寫法律是最低道德標準了
配合台灣社會的一些歷史因素
酒駕重罰其實蠻合理吧
現在聯盟規定罰錢+禁賽幾場有點太輕,還是靠各隊自肅性質的處罰,但這邊就有很大的空間
所以大家才會討論郭阜林跟楊家維的差別
當然要說一個有肇事一個沒肇事跟規則不一樣我也同意
但看得出來球迷們的共識就是一開始的酒駕都是已經違法在先了
假設要這樣解讀的話是不是其實可以把規定改的更量化一點,比方說酒駕罰一個程度(當然不能太輕、韓職一年好像可以參考)然後肇事直接開除永不錄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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