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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收入的幾成作為享受消費比較合理?

看板Boy-Girl標題[討論] 收入的幾成作為享受消費比較合理?作者
Townshend
(the WHO)
時間推噓 4 推:4 噓:0 →:10

男女或者夫妻吵架很大部份的原因是為了錢

當一方想過一個月可以花10萬享樂的生活水準
另一方覺得有5萬花用就很奢華了
其它應該存起來買保險或者投資進修工作技能用
這時就會產生衝突

不過雙方沒有對錯的問題
只是價值觀不同而已

大家覺得收入的幾成作為享受消費比較合理?
(美食旅遊興趣支出電信費用車貸房貸等等可以提升生活品質的支出都算)

至於錢要用在哪裡又是另一個大問題了
難怪男女總是有一堆事情可以吵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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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0.26.42.26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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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rrotkaka07/04 09:2480%拿來花用,剩下靠獎金存。@@。

Levesque07/04 09:28找自己的同溫層交往比較不會為這吵架

gostt07/04 09:36台灣男沒資格享受 存一輩子都沒辦法買房

gostt07/04 09:36台灣女只會花享受

evolution99907/04 13:47看賺多少,30萬跟3萬的成數差很多

transiency07/04 17:30跟另一半討論即可,這邊討論的意義在哪?就沒標準答案了

Townshend07/04 17:45想聽聽較多數人覺得合理的range大概在哪裡

charlie011207/04 18:19身為台男沒有享樂的權力;台女盡量玩,不要負債都好

transiency07/04 18:29台男也可以盡量玩啊 = = 哪條法律不准台男花錢享樂?

transiency07/04 18:29真好笑, 以為全台灣的男人都模範生, 全台女都揮霍狂.

wz0202207/05 12:28 樓上一堆反串XD

wz0202207/05 12:28 當然有對錯阿 我敢說沒有一定存款或遺產的月光族就是錯

wz0202207/05 12:29 就算有本錢月光 也不要整天只想找另一半贈飯 很無恥

akiwa07/05 20:56先存一筆錢,再把年收10-20%當玩樂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