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男生不婚不生很合理吧
說得很好 關於離婚這點我想補充一個資訊
大家知道贍養費請求的條件放寬了嗎?
https://ctee.com.tw/news/tax-law/498247.html
以前的贍養費請求有兩個條件
一、在婚姻關係中「無過失」
二、裁判離婚
現在放寬這兩個條件之後,只要主張因為離婚導致生活困難,就可以請求贍養費
只要在離婚後五年內都可以請求,而且贍養費必須一直給到收受方再婚或死亡
再來根據內政部統計
108年當年度離婚對數約有5萬4,346對
108年當年度結婚對數約有13萬4,524對
我的前女友在交往半年後曾經跟我聊過
如果將來結婚,該怎麼處理離婚的事情
當時我十分不能理解,如果現在就想著以後該怎麼離婚,那這段感情又何必經營??
在她劈腿跟我提分手後,我想明白了
上述的思路只不過是為了
最大化個人利益 & 風險最小化
以此來看,結婚對於男性的人生是負報酬
買車、買房、婚宴這些就要花掉人生上千萬的經濟
假如能鶼鰈情深、白頭偕老、子女孝順,在年老力衰的時候陪伴著你走到生命的終結那就算了
最怕是不幸成為那離婚13萬的其中1對
在你努力為了家庭打拼事業的時候,老婆跟人跑了
很遺憾,現在通姦無罪
你一怒之下要求離婚,打算恢復單身生活
前妻主張生活困難,你還必須要給贍養費
假如不幸你們有小孩
依照法院慣例,小孩判給媽媽的機率極高
那麼你不但要養出軌的前妻,還要把小孩子養大(而且你還不知道孩子是誰的種)
贍養費可能佔去你收入的1/3到1/2
你的前妻可以每個月拿著你的贍養費去尋找人生第二春,而你只能無條件供養她一輩子
收入被閹割的你,還怎麼找人生第二春呢?
你後續的人生規劃怎麼辦??
不知道
沒人在乎
※ 引述 《school5566 (千年大嫌者)》 之銘言:
:
:
: 現在結婚幾乎所有花費都傾向男方要出,
: 從交往開始就是約會男生出比較多,
: 還加開房錢 送禮 月經照顧等,
: 一年至少幾萬,
: 再來買車幾十萬買房一千萬,
: 每年的地價稅汽車稅停車費又要噴,
: 之後結婚開始又要聘金 婚禮 蜜月 喜餅 喜帖,
: 這些多則一兩百萬又噴了,
: 生一胎坐月子中心三十萬,
: 小孩扶養到大五百萬,
: 生兩胎就一千萬了,
: 男生一輩子賺的錢就只是為了結婚生子嗎?
: 每天只能看著這個年華老去越來越肥的女人,
: 越來越沒慾望,
: 天天碎碎念,說別人家老公多有錢,
: 又說你不體貼,
: 還要每天做家事,
: 自己住半年打掃一次,
: 每天回家就打電動也沒人管,
: 又不能去把外面漂亮妹妹,
: 月經來情緒失調三餐跟你歡,
: 又有婆媳問題,
: 生病你要照顧他,
: 你生病他不一定會照顧你,
: 女人其實很臭,
: 也會拉屎尿狐臭口臭下面臭,
: 你要容忍別人的髒亂,
: 你事業成功是背後有一個女人,
: 你事業失敗是自己太廢,
: 離婚錢又要分一半出去,
: 為什麼就要分了錢還要分他
:
: 反之不婚不生好了,
: 有需求一個月吃魚喝茶頂多五千,
: 老了甚至也可以省下來,
: 不用買車,房子買個小套房住五百萬,
: 剩下錢都可以養老,
: 想買什麼就買什麼,
: 支持男人躺平過日子
--
pekora還是那句 沒結就不叫他媽的劈
不開心可以不要發文
呃....不開心可以不要回文? 我的事怎樣都好,那不是重點啦peko
※ 編輯: Freeven (1.200.106.21 臺灣), 10/01/2021 13:16:37
沒結婚就不算劈腿?
那怎麼會有一堆沒結婚的所謂“渣男”?
有沒有法律專業的大大可以解釋一下這邊的無過失怎麼判斷
其實也不用去了解 條件放寬之後,不論有無過失都可以請求贍養費
就沒結婚才叫劈腿 結婚叫外遇
無過失應該是說我沒劈腿沒犯錯 現在拿掉了 我劈腿也要拿
錢
純噓1樓 每個人都有發言權 他想發文你管不著
你可以告她跟小王啊 這怎不提?
可以的,但是金額不會太高 我目前看到最高的判賠金額是50萬
他劈腿然後要你就一定養他一輩子?
對,要養一輩子 法律上是這樣明定的
看懂了,放寬這個不曉得用意是什麼
同樣是指偷吃的行為,
“劈腿”一詞通常用於交往階段,
婚姻階段的偷吃,是用“出軌”來形容。
所謂沒結婚就不算劈腿...
是指所謂的男女交往、愛情長跑,
通通不算數不存在嗎?
難怪渣男總是比較吃得開。
她劈腿事實明確 民法敗訴 哪個法官會判你給他你收入
的一半當贍養費
是我不好,我應該用數字來表達的 假如法官判贍養費每個月3萬 你收入只有6萬那不就1/2了嗎 假如你收入9萬那就1/3了
※ 編輯: Freeven (1.200.106.21 臺灣), 10/01/2021 13:32:38
生活困難很難啦 除非她大擺爛或殘障
小孩可舉證非所出 不用養好嗎
真是這樣的話那風險倒是變小了 D大是法律專業的嗎? 我想聽聽更多見解
而且你怎麼知道你收入比較高?
的確沒辦法知道 不過男性的平均收入比女性來得高,我認為以自身條件找到的另一半頂多打平或略低於我
而且女生要第二春幹嘛跟前夫要一個小孩拖油瓶?
至少不需要供養他人一輩子
對 那反駁看看
你眼睛乾不乾
通姦無罪是刑事無罪,民法還是有罪
懂得
裡面沒有限定只有女的可以跟男人要 男人也可以跟女人要啊
平等公平啊
不是的,這個修正案是為符合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才通過的 本意就是為了增進婦女福祉才提的草案
你可能要看一下最高院87台上128對「生活困難」的定義
,跟贍養費給付標準的說法。
好,晚點去找找看
那要無工作能力啦 除非前配偶中風殘障或太老 不然很難
真的嗎 我很相信你哦
不懂在那邊亂扯,法律上的生活困難認定超級嚴格,只
要有工作能力一般都不太會構成,更別說實務上擺爛不
給的更多
那很好啊 這不就讓懂得人來告訴我甚麼才是正確的了 我沒出來講搞不好一堆人也一樣認知呢
我也不知道明明Google就有的東西可以說的煞有其事幹嘛XD
既然民法能認定外遇事實,就不符合無過失的要件了好嗎
不是不是,現在有無過失已經不是要件了
離婚跟結婚好像標錯了?
話說,美國的相關法律是怎麼定的?
吐血,連民法有罪都出來了,民法哪條是判人有罪的你跟我
講,下次有事我免費幫你辯護一次
我剛剛看到也覺得有點疑惑 民法應該是就損害權益這點來做拉扯吧?
不好意思用詞失當
美國上次看到一個每月要付5萬美金 前夫斃掉前妻的說案
結婚有風險啊 怕就不要結嘛 想享受婚姻就要承擔風險啊
另外這個法律沒有限制性別啊 反過要求前妻贍養費也行啊
其實台灣給的很少 贍養費這個年紀離婚基本上拿不到 都是
小孩的扶養費 但是一個月通常才判一萬多 只能窮養而已
我是覺得啦台男不想屈服自助餐女性很合理,不婚也很
合理,但連法律都搞不清楚就拿來亂扯只會讓人覺得蠻l
ow的
然後工作不穩定一堆擺爛不付的 反正+9很快就再娶再嫁再
生 之前的小孩就不要了 ~.~
https://i.imgur.com/dDJ649w.jpg 美國的 中國的資料
所以歐美劇中也常對再婚人士的經濟狀況描述 會有個要付
很多錢給前妻的備註XD 歐美離婚率一樣很高誒
因為外遇訴請離婚 有對象可以拒絕贍養吧 有精神找
對象跟我講生活有困難 是講笑話嘛?
倒是好奇有沒有男方跟女方要求贍養的案例
樓上有啊,最近身邊朋友剛被沒工作的準前夫要50萬
只能說.....結婚對像要慎選啊
只有一樓出來給人笑而已 其他還蠻有道理
到底為啥有贍養費這種父權遺毒
女權不出來抗議一下?
小孩驗完DNA,不是的話可以不用給錢喔
官員指出,贍養費制度是在填補婚姻
關係存續中扶養請求權的喪失,及肯
定對婚姻貢獻的補償,與主觀責任因
素無關,因此,一併『刪除請求人須
為無過失規定。』
.............
這看起來確實是外遇也能請求贍養費
娶一個收入比你高的女生 風險降低許多喔 噓小孩的部
分不會去驗喔驗是你的要不要養
如果你要去跳傘 傘壞掉沒開的機率有5/13 你會去跳嗎
5/13是離婚的風險,
追求階段、交往階段還有其它風險
補充,贍養費風險也不完全等於
離婚風險。
但是,風險加一加,好像有點高?
簽婚前協議有用嗎?
聽你在放p 台灣對請求贍養費的要求超級高 懷疑小孩不是
你的不會去驗??
..... 因此,一併刪除請求人須為無
過失規定。
什麼年代了還有贍養費,看不起女生嗎?
現在新時代的女性各個都精英不用靠男生養啦
這個法條確實要三讀統過了。
幹,那放寬這個誰敢結婚
對 沒人在乎 男的只會被罵是父權 是既得利益者
不敢就別結啊 結婚本來就不是必須自己評估要不要啦
這條沒什麼意義,對方有錢你應該已經從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
求權拿到錢了,對方沒錢你也拿不到贍養費
實際上你大可以「直接簽一個契約」換取「任何你在離婚中想
拿到的東西」
贍養費這件事情上,台灣比較像是扶養制度的延伸,美國則比
較像是剩餘財產分配權的延伸
(美國當然也有一些扶養的概念就是了)
你是不是以為可以請求就會通過?
好喔,我知道了反正法官就是腦殘,所以你認為只要請求
就會通過。至於現實中的法官長什麼樣子不重要
對沒人在乎你
贍養不是到女方再婚或小孩成年為止嗎
還沒 快阿 不爽廢除憲法
其實你講的也不算錯,這串一堆不懂裝懂的真令人煩躁
所以我說 結婚 愛愛 生子 要分開啊 就不知道哪裡來的老
阿姨 約跑就說人家要結婚
通姦無罪是刑法吧 民事還是可以求償不是
要主張生活困難,那是大概重度傷病手冊的程度
整串看下來我還是不懂,所以外遇訴請離婚到底要不要
付贍養費?
阿你怎麼會不知道呢 那問pekora幹嘛
離婚哪來十三萬對???
1樓就反串仔 不用太在意
不懂法條就在隨便扯一篇
民事不叫「有罪」,叫「損害賠償責任」。
老婆外遇你訴請離婚 除非他沒有工作能力啦 要贍養費??
再補充 老婆外遇你訴請離婚還可以請求侵權行為和離因損害
4
我去東南亞國家看過蠻多歐美老魯蛇穿的又破又爛,只拖了一個破行李 住很便宜很爛的旅館,然後夜夜去夜店找年輕咩咩找溫存找激情 當然..還有也有許多的日本、韓國人、台灣、中國人 也同樣這麼去尋歡作樂... : 花點錢就可以了(但疫情期間不行)2
大推這篇 裡面寫的內容我都認同 可以不婚不生但我覺得是可以交個女友 老了至少有個伴可以照料 也有個可以說話的對象比較不那麼空虛寂寞8
如果婚姻是一次買斷的機制 那男人可以考慮「短期租賃」的模式 也就是除了不結婚不生小孩以外 雙方純交往即可,要花在女友身上的錢自己設個上限,比如十萬元以內,超過免談 這段關係內有投資有回報(情感及性)即可8
法院有判決是這樣說的 如因離婚而陷於生活困難,固得請求贍養費,惟倘其離婚後尚有親屬,而其親屬又有扶養 義務,且有負擔扶養之資力,即不能謂因離婚而陷於生活困難。 扶養順序參民法第1115條 負扶養義務者有數人時,應依左列順序定其履行義務之人:2
很合理 但是躺平躺到最後會發現原本說好一起躺平的麻吉們都當舔狗去結婚了 當年大家一起說好要一起戰遍大江南北的直到死的那天 熊熊有一天大夢初醒只剩我一人 所以在台灣躺平永遠不會成功的爆
首Po現在結婚幾乎所有花費都傾向男方要出, 從交往開始就是約會男生出比較多, 還加開房錢 送禮 月經照顧等, 一年至少幾萬, 再來買車幾十萬買房一千萬,4
你是不是內心深處蠻想要結婚生小孩的啊? 真的躺平的,應該不會想要去討論這個議題吧? 你這行為讓我聯想到女王, 說一套做一套。 我是覺得很多台男明明就愛計較又愛裝大方啦,X
男女想躺平都超級不合理 人生以服務為目的 生命之意義在創造宇宙繼起之生命 躺平就是不想服務社會,也不想繼起生命 沒意義,沒目的57
我記得不少女生會說,如果跟男生在一起/結婚,沒有變得比較好那 幹嘛在一起/結婚,但我相信各位很少聽到男生說類似的話。 如果說變得比較少是指物質上的生活,說這些話的女生有沒有想過男 生的感受?當你跟某位男生在一起/結婚,導致你的物質生活品質上升, 除非男生是超級有錢人,不然通常代表男方的物質生活品質下降,或要付出17
男生不婚不生超爽的好嗎 想吃魚喝茶就去 什麼款式都有而且不用省 想買什麼就買什麼 想改車就改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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