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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Re: [討論] 家庭主婦要薪酬?

看板Boy-Girl標題[討論] Re: [討論] 家庭主婦要薪酬?作者
Masturbeat
(Masturbe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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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好之前也有在想這件事情,雖然可能不是每個人都打算認真討論,不過還是藉此機會出來分享一下,看看這樣的思路到底合理與否..

先說我是以下面幾個假設為前提來討論的,如果你覺得這些假設很瞎,那可能不用往下看XD

1. 普遍來說,薪資的多寡正比於能力(適應力),也就是普遍而言,高薪者也能做較低薪的工作,因為學習能力較強、也就是適應力較好;這邊排除了一些特化專長型的情況,比如著名藝術家也許其實是個生活白癡。

2. 多數人對教育孩子的目標是希望孩子成為社會上廣義的成功人士,換言之,高薪階級。那麼按照多數家長希望家教老師擁有高學歷,而使學生成為高學歷一般;我認為有能力獲取高薪者來做教育者,會有較大機會使孩子成為高薪階級。這邊指的並非是家事、或是接送等日常,而是人格的塑造與養成、溝通的能力、廣泛的眼界。

3. 綜 1 與 2,某些層面上教育者的工作能力是會與其"養育孩子與處理家務"有正相關的,但這都是從宏觀來看。絕對也存在高薪主管不會帶小孩,或是基層員工卻是個全能父親、母親。

4. 需要此解的伴侶雙方"沒辦法"透過有效的溝通來得出一個雙方都能接受的結論。我想也是因此才會出來討論這件事情。

5. 伴侶雙方期望的是一個完全對等的關係。



那麼先說結論,我覺得"家庭主夫/婦要求支薪"絕對是合理而正當的。原因是這確實是一份工作,且花別人賺的錢與花自己賺的錢,意義與感受都完全不同。

那麼,怎麼樣的金額是合理的? 這很難界定,因為家管的工作內容、評等在短期來看都很難量化。

所以若雙方得不出結論,我想可以透過前提 3 來簡化這件事,也就是根據家管者在職場上能賺取多少薪資。這邊假設是 A。

把這個薪資除 2,就是工作方應該給付給家管方的薪水;除 2 的原因是伴侶雙方都是聘用者,所以家管方也應該給付自己一半的薪水,也就是說一方不工作的機會成本是由雙方一起承擔。

再者,家用的所有開銷都由雙方共同承擔,也就是這個家管方的 A/2 必須要再拿出部分來負擔房貸、車貸、學費,諸如此類。

到這邊我想有些人會發現"支薪"這件事,可能並沒有原先想像的划算。如果兩人收入差距較大,這個做法下家管者幾乎不可能有辦法負擔上面提到的家用開銷。

譬如收入分別是工作方 80000 與家管方(原本) 30000,而家用是 40000 (這個估計是來自.. 總收入 80000,我想考慮到房貸,現在多數家庭的支出都會超過總收入的一半),則工作方與家管方的可支配金額分別是工作方 80000-15000-20000 = 45000;家管方 15000 - 20000 = -5000;可以看到家管方已經超支了。

我承認這個做法很理想,並不現實,不過如果要計算,就應該公平公正的計算,而非家用由工作方承擔,家管方的收入也由工作方承擔。

最後,我目前認為較好的方式還是,在孩子稍大後,家管方也重回職場。因為一方專職賺錢,一方專職家管的作法稍嫌極端,雙方都會有明顯的利與弊。

工作方必須承擔較重的經濟負擔,導致更沒有時間陪伴小孩,必然的結果是不同程度的錯過孩子的成長,進而與孩子不親,而這是不可逆的。好處是工作方持續的在職場打滾,其社會價值會持續增加,眼界也會較寬廣。

家管方則失去了在職場上與人競爭、交際、自我成長的機會,部分人可能會因此生活以另一半跟孩子為唯一重心。不過因為家管方擁有更多的可支配時間(孩子上學後),所以若有心,其實也是可以自己去尋找其他項目學習,尋求成長與眼界。好處就是如上述的更多可支配時間,更好的參與孩子的成長。

如果伴侶雙方都能有一定程度的收入,則不會有任一方獨自承擔著賺錢養家的壓力,也不會有任一方獨自承擔著養育孩子的重擔;雙方能夠一起討論並參與孩子的成長,也能各自在自己的職場擁有一片天,或許也會是個不錯的做法... ?

討論一下巴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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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8.67.206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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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Masturbeat (36.228.67.206 臺灣), 12/21/2021 23:23:30

另外也補充幾點 1. 我絕對尊重且感激所有在不同領域、不同薪水的崗位上努力的人們,是這樣的多元性讓社會維持運作。文章內的想法並非是在否定較低薪者的家管價值。 2. 婚姻是兩個人的事,若雙方可以透過持續討論來得出彼此都能接受的結果,那對你們而言那就是解,這篇文章沒有什麼價值。這裡想討論的是一個"通用解",當雙方對家管產值的認知出現落差(比如常見的,家管方認為其產值 > 工作方所能接受的),是否能用這篇的結論做為參考,才是我想討論的。 且很重要的一點是,若 A/2 這個數字工作方無法接受,家管方大可提出要重返職場,因為後者會讓家管方得到更多的可支配金錢。 3. 如我所說,婚姻是兩個人的事,以我個人而言,若我認可另一半的能力,認為由對方負責教育孩子能帶來超過保母的產值(指的是文章內提到的教導孩子溝通、建立價值觀、帶給孩子新的事物),那只要我經濟能力許可,必然會支付更高的家管薪水。 因為我沒辦法在市場上找到產值更高的家管,對方的稀有性與必需性自然應該得到更好的回報。 4. 婚姻的意義確實在於相互協調、體諒、溝通。但我認為還是必須得出彼此能接受的作法,而非要求某一方去接受另一方的作法,而如何提出一個根據來進行這些討論,是我想知道的。

gjiiiiii12/21 23:29覺得怪怪的 薪資差這麼多然後家用平分出一樣?

jupto12/21 23:30其實最佳最客觀的模式早就已經有人提出了 就是競標 男女雙

jupto12/21 23:31方都針對每項家務做競標 價低者得標負責該家務另一方付錢

競標好像是個做法,但感覺僅限雙薪家庭..?

PECVD12/21 23:41感受腦:這麼計較, 還要結婚嗎 ?

ghoul12512/21 23:59照保姆薪水給,工時算10小,就當上班。家用跟其他時間

ghoul12512/21 23:59就是雙方共同負擔,就這樣阿。

如果要照保母薪水給,也只應該給半薪,因為"保母費應共同承擔"。

ghoul12512/22 00:00真的要公平就這樣算。如果工作方隔天要上班,無法值夜

ghoul12512/22 00:00班,就再多出點。

jaidualc12/22 00:02照保母薪水+1

yohappy12/22 00:11應該依照原本的行業職業所得水準中位數以上支薪

yohappy12/22 00:14像我的薪資,業績最高時不到先生的20%,所以他根本支付

yohappy12/22 00:15月薪的一小部分給我,就超越我在職的全年所得了,目前他

yohappy12/22 00:15每個月都會提撥進一個供我薪資的專戶,由薪轉直接撥一定

yohappy12/22 00:15比例,他同事們也學他這樣提撥月薪給太太

jamesho874312/22 00:16有什麼好討論的 最佳的情況就是現實中大家的選擇啊

jamesho874312/22 00:16 就是兩個人都去上班啦 花錢托嬰 安親班 補習 或找

jamesho874312/22 00:16阿公阿媽帶

yohappy12/22 00:17他同事裡面少數沒有提供太太家用薪酬的,是因為那個同事

jamesho874312/22 00:17一般人是上面這樣 老公或者老婆其中一個人賺得夠多

jamesho874312/22 00:17的能撐起兩人份的 就看兩個人怎麼橋 沒有一定的

yohappy12/22 00:17的老婆年收500以上,想AA制的台男也可以選擇這種年收500

yohappy12/22 00:17以上的台女,其實很多

shamanlin12/22 00:18你提的這個在婚姻版早就算過了,受到眾多媳婦抨擊

shamanlin12/22 00:18不然你以為家管產值八萬的說法怎麼來的

yohappy12/22 00:18大概就女牙醫以上的水準,差不多可以年收500up

jamesho874312/22 00:19支薪? 有些老公賺錢 錢都歸老婆管的 是老婆要支零用

jamesho874312/22 00:19金給老公吧

yohappy12/22 00:20也是,我朋友先生科技業,自動繳出銀行帳戶跟提款卡,已

yohappy12/22 00:20經結婚十幾年了(未婚懷孕很早婚)

yohappy12/22 00:22我覺得結婚還是要給雙方自由支配,尤其所得是勞動報酬,

yohappy12/22 00:22這部分我不喜歡要求先生一定要怎麼作,所以我先生支薪也

yohappy12/22 00:22是他自發行為,我完全沒有給過任何壓力及暗示

huzzah12/22 00:23我自己在內的我周遭 收入工時都比較高的男方是每月固定會

huzzah12/22 00:24放一筆錢到一個戶頭讓負責較多家用小孩的女方提領

huzzah12/22 00:25但我一直認知這是家用 不是薪水耶 我現在才知道原來薪酬

huzzah12/22 00:25就是這個意思嗎 我以為家用歸家用 還要一筆兩萬還多少不

huzzah12/22 00:25等的薪水@@

huzzah12/22 00:25想說也太怪了吧

yohappy12/22 00:27女方如果有薪水,就算家用啊,如果因為懷孕育嬰無法上班,就

yohappy12/22 00:27算薪水吧

yohappy12/22 00:29因為我先生薪水比我多很多啊,他想多付,說實話家用還比

yohappy12/22 00:29較省,我一個月花不到一萬吧,家裡沒什麼在花錢的,說家

yohappy12/22 00:29用也太奇怪,家裡根本沒在用

yohappy12/22 00:31如果我先生說是給我家用,那家用一年大概百萬,我家沒什麼

yohappy12/22 00:31在花錢,他的想法就是源自月薪嬌妻,然後月薪嬌妻又沒生小

yohappy12/22 00:31孩,我還有小孩,算月薪也還好吧

shamanlin12/22 00:32問題在於很多人想領薪水,卻又忘記自己該出一半

shamanlin12/22 00:33一邊把家務產值狂灌水,一邊忽略家用支出也該出一半

shamanlin12/22 00:33才會跑出一堆奇奇怪怪的數字跟假設問題

shamanlin12/22 00:34另外算產值的時候要算出去做這工作能賺到多少錢

yohappy12/22 00:35像我先生出的遠遠超過一半,但幾乎家裡水電什麼都是我在

yohappy12/22 00:35付,這種就沒什麼好抱怨

yohappy12/22 00:36因為男方希望小孩自己帶自己教,所以目前是這樣支配,說

yohappy12/22 00:37不定之後要挪一部分錢去保母或幼兒園,這種議題本來就是

yohappy12/22 00:37要找好溝通的配偶

huzzah12/22 00:38但坦白講 我們這種家庭的男方那樣出 是因為他們工作性質

huzzah12/22 00:39可能我真的見不得人爽 但有的人是老公家用要照出 家事小孩

huzzah12/22 00:40要分攤 "只"陪小孩念故事書可能就看不順眼了XD

huzzah12/22 00:40更別提其他種種資源要拿 但義務要切割的事情

fakejoker12/22 00:44推樓上 兩人本來就是互相的 誰哪邊多做一點 那另一個

fakejoker12/22 00:44就在另一邊多幫一點 哪來的無限索取

linlinjiang12/22 00:48就算在這邊吵到結論要每月八萬又如何 每個家庭收支和

linlinjiang12/22 00:48情況不一樣 法律也沒規定 都是個人自由沒必要強加自

linlinjiang12/22 00:48己的觀念在別人身上

jimhall12/22 00:53依照市場經濟原則,當然不用給薪,一定是有其他非金錢收

jimhall12/22 00:53益彌補了薪資損失,這些人才甘願在家,不然就出去工作了

jimhall12/22 00:55只要開價去挖角家庭主婦,就知道在家的收益值多少錢,很

jimhall12/22 00:55多藝人本來退休在家,但是出得起價,就復出了,這個價碼

jimhall12/22 00:55就是他在家的收益,雖然不是金錢,但是也是可以換算成金

jimhall12/22 00:55錢的

yohappy12/22 01:21仇女都可以吵了,過得好的經驗自然可以分享

wt032812/22 01:55第一點就超瞎,薪水取決於市場供需。

你說的沒錯,市場是一大因素。台灣的受薪階級,高薪職業的確蠻嚴重的集中在幾個產業。但這情況也是現實,除非你覺得二十年後這個情況會有所不同,否則你的孩子一樣要面對這個現實。若希望孩子擠進這些高薪產業,我想第二點假設還是適用的。

ra8887212/22 03:02討論?你可以不結婚。

kilhi12/22 08:08你可以自己賺

※ 編輯: Masturbeat (60.250.204.170 臺灣), 12/22/2021 10:05:08

bndan12/22 10:18硬要說A/2的論點 其實可以拿現行法律背書(結婚是法律範圍)

bndan12/22 10:19記得沒多久前過了一條 就是連"公務員退休金" 離婚都要/2...

bndan12/22 10:19這代表只要不是分離財產制 婚後收入本質就是A/2 不管你是家

bndan12/22 10:20管還是你有在賺 總額/2..就是目前婚姻的概念 所以爭什麼家

bndan12/22 10:20事值多少 甚至爭說要跟"配偶"領薪水 XD 組織的問題要用組織

bndan12/22 10:21的認知去解 用個人主義討論"合法"婚姻 能討論出什麼鳥東西

PECVD12/22 10:24不知道 y 是多元成家還是怎樣 ?

PECVD12/22 10:24看起來有時男有時女呢 ! 哈哈 !

PECVD12/22 10:27當然能討論出一些東西啊 !

PECVD12/22 10:27分別財產制要不要給老婆薪水 ? 這不就可以討論了 ?

PECVD12/22 10:28討論久了, 有共識了, 法律有時也會改變的啦 !

PECVD12/22 10:28法律不是一直都是那樣的好嗎 !

PECVD12/22 10:28看看甚麼時候女人才能自覺不是弱者就會改了

bndan12/22 10:38討論不是不好 而是要看用什麼前提去討論 以現行法規傳達的

bndan12/22 10:38概念 是將婚後視為一體 這代表這些相關設計是用"組織"的概

bndan12/22 10:39念在訂的 而女權在那爭的鳥事 這些清一色都是用個人主義在

bndan12/22 10:40談公平 這種情況下討論 就像平行世界求共識...XD 是阿 我信

bndan12/22 10:41就算平行世界也會有共識的 但大體上就會像是世界和平 願人

bndan12/22 10:41人願望成真這種極度政治正確+發散+模糊 講白了就是毫無意義

bndan12/22 10:41的東西

jupto12/22 15:32其實最根本的原因就是台灣法律把婚姻視作組織而非兩個個人

jupto12/22 15:32本身就是跟不上時代的想法啊

sonora12/23 00:51女權會用個人主義爭取,因為父權體制中,女性就是得犧牲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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