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Re: [討論] 家庭主婦要薪酬?
剛好之前也有在想這件事情,雖然可能不是每個人都打算認真討論,不過還是藉此機會出來分享一下,看看這樣的思路到底合理與否..
先說我是以下面幾個假設為前提來討論的,如果你覺得這些假設很瞎,那可能不用往下看XD
1. 普遍來說,薪資的多寡正比於能力(適應力),也就是普遍而言,高薪者也能做較低薪的工作,因為學習能力較強、也就是適應力較好;這邊排除了一些特化專長型的情況,比如著名藝術家也許其實是個生活白癡。
2. 多數人對教育孩子的目標是希望孩子成為社會上廣義的成功人士,換言之,高薪階級。那麼按照多數家長希望家教老師擁有高學歷,而使學生成為高學歷一般;我認為有能力獲取高薪者來做教育者,會有較大機會使孩子成為高薪階級。這邊指的並非是家事、或是接送等日常,而是人格的塑造與養成、溝通的能力、廣泛的眼界。
3. 綜 1 與 2,某些層面上教育者的工作能力是會與其"養育孩子與處理家務"有正相關的,但這都是從宏觀來看。絕對也存在高薪主管不會帶小孩,或是基層員工卻是個全能父親、母親。
4. 需要此解的伴侶雙方"沒辦法"透過有效的溝通來得出一個雙方都能接受的結論。我想也是因此才會出來討論這件事情。
5. 伴侶雙方期望的是一個完全對等的關係。
那麼先說結論,我覺得"家庭主夫/婦要求支薪"絕對是合理而正當的。原因是這確實是一份工作,且花別人賺的錢與花自己賺的錢,意義與感受都完全不同。
那麼,怎麼樣的金額是合理的? 這很難界定,因為家管的工作內容、評等在短期來看都很難量化。
所以若雙方得不出結論,我想可以透過前提 3 來簡化這件事,也就是根據家管者在職場上能賺取多少薪資。這邊假設是 A。
把這個薪資除 2,就是工作方應該給付給家管方的薪水;除 2 的原因是伴侶雙方都是聘用者,所以家管方也應該給付自己一半的薪水,也就是說一方不工作的機會成本是由雙方一起承擔。
再者,家用的所有開銷都由雙方共同承擔,也就是這個家管方的 A/2 必須要再拿出部分來負擔房貸、車貸、學費,諸如此類。
到這邊我想有些人會發現"支薪"這件事,可能並沒有原先想像的划算。如果兩人收入差距較大,這個做法下家管者幾乎不可能有辦法負擔上面提到的家用開銷。
譬如收入分別是工作方 80000 與家管方(原本) 30000,而家用是 40000 (這個估計是來自.. 總收入 80000,我想考慮到房貸,現在多數家庭的支出都會超過總收入的一半),則工作方與家管方的可支配金額分別是工作方 80000-15000-20000 = 45000;家管方 15000 - 20000 = -5000;可以看到家管方已經超支了。
我承認這個做法很理想,並不現實,不過如果要計算,就應該公平公正的計算,而非家用由工作方承擔,家管方的收入也由工作方承擔。
最後,我目前認為較好的方式還是,在孩子稍大後,家管方也重回職場。因為一方專職賺錢,一方專職家管的作法稍嫌極端,雙方都會有明顯的利與弊。
工作方必須承擔較重的經濟負擔,導致更沒有時間陪伴小孩,必然的結果是不同程度的錯過孩子的成長,進而與孩子不親,而這是不可逆的。好處是工作方持續的在職場打滾,其社會價值會持續增加,眼界也會較寬廣。
家管方則失去了在職場上與人競爭、交際、自我成長的機會,部分人可能會因此生活以另一半跟孩子為唯一重心。不過因為家管方擁有更多的可支配時間(孩子上學後),所以若有心,其實也是可以自己去尋找其他項目學習,尋求成長與眼界。好處就是如上述的更多可支配時間,更好的參與孩子的成長。
如果伴侶雙方都能有一定程度的收入,則不會有任一方獨自承擔著賺錢養家的壓力,也不會有任一方獨自承擔著養育孩子的重擔;雙方能夠一起討論並參與孩子的成長,也能各自在自己的職場擁有一片天,或許也會是個不錯的做法... ?
討論一下巴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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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也補充幾點 1. 我絕對尊重且感激所有在不同領域、不同薪水的崗位上努力的人們,是這樣的多元性讓社會維持運作。文章內的想法並非是在否定較低薪者的家管價值。 2. 婚姻是兩個人的事,若雙方可以透過持續討論來得出彼此都能接受的結果,那對你們而言那就是解,這篇文章沒有什麼價值。這裡想討論的是一個"通用解",當雙方對家管產值的認知出現落差(比如常見的,家管方認為其產值 > 工作方所能接受的),是否能用這篇的結論做為參考,才是我想討論的。 且很重要的一點是,若 A/2 這個數字工作方無法接受,家管方大可提出要重返職場,因為後者會讓家管方得到更多的可支配金錢。 3. 如我所說,婚姻是兩個人的事,以我個人而言,若我認可另一半的能力,認為由對方負責教育孩子能帶來超過保母的產值(指的是文章內提到的教導孩子溝通、建立價值觀、帶給孩子新的事物),那只要我經濟能力許可,必然會支付更高的家管薪水。 因為我沒辦法在市場上找到產值更高的家管,對方的稀有性與必需性自然應該得到更好的回報。 4. 婚姻的意義確實在於相互協調、體諒、溝通。但我認為還是必須得出彼此能接受的作法,而非要求某一方去接受另一方的作法,而如何提出一個根據來進行這些討論,是我想知道的。
覺得怪怪的 薪資差這麼多然後家用平分出一樣?
其實最佳最客觀的模式早就已經有人提出了 就是競標 男女雙
方都針對每項家務做競標 價低者得標負責該家務另一方付錢
競標好像是個做法,但感覺僅限雙薪家庭..?
感受腦:這麼計較, 還要結婚嗎 ?
照保姆薪水給,工時算10小,就當上班。家用跟其他時間
就是雙方共同負擔,就這樣阿。
如果要照保母薪水給,也只應該給半薪,因為"保母費應共同承擔"。
真的要公平就這樣算。如果工作方隔天要上班,無法值夜
班,就再多出點。
照保母薪水+1
應該依照原本的行業職業所得水準中位數以上支薪
像我的薪資,業績最高時不到先生的20%,所以他根本支付
月薪的一小部分給我,就超越我在職的全年所得了,目前他
每個月都會提撥進一個供我薪資的專戶,由薪轉直接撥一定
比例,他同事們也學他這樣提撥月薪給太太
有什麼好討論的 最佳的情況就是現實中大家的選擇啊
就是兩個人都去上班啦 花錢托嬰 安親班 補習 或找
阿公阿媽帶
他同事裡面少數沒有提供太太家用薪酬的,是因為那個同事
一般人是上面這樣 老公或者老婆其中一個人賺得夠多
的能撐起兩人份的 就看兩個人怎麼橋 沒有一定的
的老婆年收500以上,想AA制的台男也可以選擇這種年收500
以上的台女,其實很多
你提的這個在婚姻版早就算過了,受到眾多媳婦抨擊
不然你以為家管產值八萬的說法怎麼來的
大概就女牙醫以上的水準,差不多可以年收500up
支薪? 有些老公賺錢 錢都歸老婆管的 是老婆要支零用
金給老公吧
也是,我朋友先生科技業,自動繳出銀行帳戶跟提款卡,已
經結婚十幾年了(未婚懷孕很早婚)
我覺得結婚還是要給雙方自由支配,尤其所得是勞動報酬,
這部分我不喜歡要求先生一定要怎麼作,所以我先生支薪也
是他自發行為,我完全沒有給過任何壓力及暗示
我自己在內的我周遭 收入工時都比較高的男方是每月固定會
放一筆錢到一個戶頭讓負責較多家用小孩的女方提領
但我一直認知這是家用 不是薪水耶 我現在才知道原來薪酬
就是這個意思嗎 我以為家用歸家用 還要一筆兩萬還多少不
等的薪水@@
想說也太怪了吧
女方如果有薪水,就算家用啊,如果因為懷孕育嬰無法上班,就
算薪水吧
因為我先生薪水比我多很多啊,他想多付,說實話家用還比
較省,我一個月花不到一萬吧,家裡沒什麼在花錢的,說家
用也太奇怪,家裡根本沒在用
如果我先生說是給我家用,那家用一年大概百萬,我家沒什麼
在花錢,他的想法就是源自月薪嬌妻,然後月薪嬌妻又沒生小
孩,我還有小孩,算月薪也還好吧
問題在於很多人想領薪水,卻又忘記自己該出一半
一邊把家務產值狂灌水,一邊忽略家用支出也該出一半
才會跑出一堆奇奇怪怪的數字跟假設問題
另外算產值的時候要算出去做這工作能賺到多少錢
像我先生出的遠遠超過一半,但幾乎家裡水電什麼都是我在
付,這種就沒什麼好抱怨
因為男方希望小孩自己帶自己教,所以目前是這樣支配,說
不定之後要挪一部分錢去保母或幼兒園,這種議題本來就是
要找好溝通的配偶
但坦白講 我們這種家庭的男方那樣出 是因為他們工作性質
可能我真的見不得人爽 但有的人是老公家用要照出 家事小孩
要分攤 "只"陪小孩念故事書可能就看不順眼了XD
更別提其他種種資源要拿 但義務要切割的事情
推樓上 兩人本來就是互相的 誰哪邊多做一點 那另一個
就在另一邊多幫一點 哪來的無限索取
就算在這邊吵到結論要每月八萬又如何 每個家庭收支和
情況不一樣 法律也沒規定 都是個人自由沒必要強加自
己的觀念在別人身上
依照市場經濟原則,當然不用給薪,一定是有其他非金錢收
益彌補了薪資損失,這些人才甘願在家,不然就出去工作了
只要開價去挖角家庭主婦,就知道在家的收益值多少錢,很
多藝人本來退休在家,但是出得起價,就復出了,這個價碼
就是他在家的收益,雖然不是金錢,但是也是可以換算成金
錢的
仇女都可以吵了,過得好的經驗自然可以分享
第一點就超瞎,薪水取決於市場供需。
你說的沒錯,市場是一大因素。台灣的受薪階級,高薪職業的確蠻嚴重的集中在幾個產業。但這情況也是現實,除非你覺得二十年後這個情況會有所不同,否則你的孩子一樣要面對這個現實。若希望孩子擠進這些高薪產業,我想第二點假設還是適用的。
討論?你可以不結婚。
你可以自己賺
硬要說A/2的論點 其實可以拿現行法律背書(結婚是法律範圍)
記得沒多久前過了一條 就是連"公務員退休金" 離婚都要/2...
這代表只要不是分離財產制 婚後收入本質就是A/2 不管你是家
管還是你有在賺 總額/2..就是目前婚姻的概念 所以爭什麼家
事值多少 甚至爭說要跟"配偶"領薪水 XD 組織的問題要用組織
的認知去解 用個人主義討論"合法"婚姻 能討論出什麼鳥東西
不知道 y 是多元成家還是怎樣 ?
看起來有時男有時女呢 ! 哈哈 !
當然能討論出一些東西啊 !
分別財產制要不要給老婆薪水 ? 這不就可以討論了 ?
討論久了, 有共識了, 法律有時也會改變的啦 !
法律不是一直都是那樣的好嗎 !
看看甚麼時候女人才能自覺不是弱者就會改了
討論不是不好 而是要看用什麼前提去討論 以現行法規傳達的
概念 是將婚後視為一體 這代表這些相關設計是用"組織"的概
念在訂的 而女權在那爭的鳥事 這些清一色都是用個人主義在
談公平 這種情況下討論 就像平行世界求共識...XD 是阿 我信
就算平行世界也會有共識的 但大體上就會像是世界和平 願人
人願望成真這種極度政治正確+發散+模糊 講白了就是毫無意義
的東西
其實最根本的原因就是台灣法律把婚姻視作組織而非兩個個人
本身就是跟不上時代的想法啊
女權會用個人主義爭取,因為父權體制中,女性就是得犧牲奉
獻,組織的發展都和女性無關。這時候還得當聖母喔?
父權體制下,女兒是潑出去的水,媳婦是分擔責任時的家人
分享利益時的外人。
鳥事勒,不甘己事都是鳥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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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閒聊] 高度焦慮的現代媽媽整篇文看下來 我只想要溫柔的問妳 「認真生活的妳,其實是想要怎麼樣的生活呢?」 我覺得自己也是個在某種情況下會很焦慮的人 尤其當了媽媽後焦慮更嚴重24
Re: [閒聊] 什麼情況下決定當家庭主婦?我聽過的理由大概有幾個: 找不到理想的保母、想親自陪伴小孩長大、工作性質 先說保母 這個版一直有很多人以為砸錢就找得到好保母 錢如果可以解決一切問題,那跑船的薪資這麼高為什麼還是大缺工?18
Re: [閒聊母親對家庭主婦的定義全文充斥著習慣當白臉,講話不想負責任的甩鍋態度,一副輕描淡寫說說、 但整篇看起來讓人全身不舒服,什麼什麼「只是跟我說」、「也是一份職業」 「需要被尊重」用來幫你媽洗白,但事實上呢?你媽就是個傳統女性啊! 整理家務、帶好小孩、準備三餐、理財規劃(你是說勤儉持家吧)、 對家的未來要能提出意見討論(你是說企畫案嗎?讓你這個上司審閱?)5
Re: [新聞] 小學兒自賺千元買Switch 爸命令全部上繳下面好像滿多人覺得給你生活費不是應該的 我覺得得看家庭狀況 如果今天家庭是能負擔的 那不給生活費其實不是很合理 只是會讓小朋友出社會沒競爭力繼續當底層5
Re: 家庭主婦可以接受的薪水手機排版請見諒。 看到大家這麼認真討論這個議題,其實這是個假議題。 我假設這邊說的薪水是純零用,不含家用 (就像工作如果有公司代墊款理論上都要可以請款一樣) 至於家庭主婦的薪水應該要多少,應該是在你決定要做家庭主婦那刻前就要討論的,現職已經是家庭主婦的姐妹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