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閱文集團官宣管理團隊調整
寫小說有可能搞得像是遊戲產業一樣嗎
公司給你固定薪水,還有三節獎金,勞保等基本福利都有
就算你這本完本了
再下一本之間的空窗期
公司還是會付給你薪水
當然因此全勤變成是基本 可能頂多讓你一年請個幾天假
不過缺點就是IP屬於公司的
你可能因為小說受歡迎多拿一點分紅 明年加薪甚麼的
但是你離開公司後除了履歷有個你是XXX作者外
帶不走任何東西
有可能這樣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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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網文平台不可能這樣傻,創作畢竟是吃靈感,
一個作者的靈感有限,烏賊那種是稀有品種,現在賣斷
制按件計酬,一樣可以讓作者除了署名權外一無所有
遊戲/劇本也很吃靈感啊
※ 編輯: ayubabbit (1.169.69.211 臺灣), 04/29/2020 19:37:40遊戲和影劇的創作有更多需要團隊協作和溝通的部分,
小說創作沒這個必要啊,遊戲和影劇劇本有時候更像是
為製作人的靈感服務,劇作家不見得是主創者
要說就是讓他組織化啊 漫威不知道是不是這樣搞 舉個例子就像是詭秘之王的世界觀夠龐大,人氣也夠高 可以吸引一些新人進來搞同人創作之類的 弄久就搞出甚麼詭秘宇宙....
※ 編輯: ayubabbit (1.169.69.211 臺灣), 04/29/2020 19:42:55所以遊戲公司和影劇公司/電視台養編劇有實用價值,
但失去靈感的小說作家對資本家來說比米蟲還不如
這樣應該會很多用固定框架去寫 反正怎麼寫拿到的都
差不多
實際上現在也差不多啊 題材重複的情況超嚴重
※ 編輯: ayubabbit (1.169.69.211 臺灣), 04/29/2020 19:45:17你這有點像電視台的製作、編劇,打造一款款連續劇
或綜藝節目
結構問題
代筆工作室
把小說當作比較長的劇本來寫也許可行,就一個主創配
幾個寫手,用小組的形式去寫這樣,或者說,直接寫成
未來要推出的影劇作品的前導小說
有人說骷髏精靈寫的小說是一個工作室流水線生產,
記得當初他在說頻時就有人說過
工作室就是這樣啊 搞大就是美漫產業鏈
創意跟ip產業本身就帶有一定的風險,適合業績跟激勵
就是一般的文創工作室啊,綜藝節目寫台本也差不多
不過IP是一開始就是公司立項而不是反過來喔~
起點就有這本錢啊 問題就是IP真的有這價值嗎 或許在早期有幾個作品趁著火熱被高價賣出來了 持續下去真的有人會花錢買網小劇本嗎? 強如近年的詭秘之王 我就感覺不太到他有辦法拍真人版甚麼的... 畢竟網小可重複性實在太高 像是日本那邊整體ACGN產業算是很強大了 一個小說紅了 動畫化 漫畫化 周邊 甚至電影 舞台劇 輕小說IP也像是免洗一樣 這幾天看討論我就一直在想這網小IP真的有這價值嗎
※ 編輯: ayubabbit (1.169.69.211 臺灣), 04/29/2020 20:15:47台灣的現狀其實是平臺不太願意支付創作者的培養成本
,但自體流量又嚴重不足。
創作培養體系跟學院聲量又側重於純文學,傾斜的嚴重
度已經影響到了新廠商對大眾市場的嘗試與估計,最後
惡性循環。
像鏡文學有優待作者的千金買骨行為,但對象是駱以軍
跟陳雪。
日本有產業鏈 有辦法把三流毒草也賣出附加價值
於是這種集團作戰普作也可以回收資金 養下一個大作
網小以量來說夠了 現在中國缺的是產業鏈和行銷人才
但這在韭菜遍地下根本賣什麼都能回收 不重要
台灣確實量體很小,但最近幾年台灣的電影開始慢慢變
多,也有許多改編作品,像是傳統民俗故事或是隔壁板
的恐懼罐頭,應該還是很有機會的
有點難度 除非你要像劇本那樣搞 但那就是編劇而不是
小說家或寫手了啊XD
不知道日本的漫畫家是不是領固定薪水 像漫畫家那樣
的制度也許可行?
網小IP價值,像瑯琊榜 甄嬛傳 楚喬 花千骨都來自網小
構造改革
網小IP價值取決於相關轉換產業鏈...台灣嘛...
同時IP產業一直都是買方市場,買家無數東西可挑,
甚至不挑自己找編劇...這東西一直都是爆紅的IP才是
有價值的IP,沒紅前一文不值
網小的ip沒價值....近幾年超紅的電視劇全部都是網
小改編,遊戲、動漫、漫畫...大陸也跟日本一樣走一
條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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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可以去看看絕對一番的最新章 也不知道什麼時候會刪掉 比較重要的有2點 停更活動發起人不明,新的合約也不明 沒參加活動會被一些人抵制4
然後有作者爆料老早就這麼搞了(以下是原文,有看的應該知道是誰寫的) 我只能說,這些人大概率是沒跟起點簽過約。你們吐槽的那些玩意,在我第二次簽約 的時候就已經有了。起碼有三年了,再早我記不起來了。 所以這次合同確實是改了,但是網上說的這些點,都是以前就這麼坑爹的……比如版 權不是你的……比如那個抽成……再比如那個甲方擁有相當多的霸權……都是從好幾年前2
閱文的聲明 針對4月28日起大家討論和質疑的閱文合同以及是否全面免費一事,我們非常關注,在此 也向大家做出說明。 1、當前大家討論的這份是閱文於2019年9月推出的合同,並非如外界謠傳所言是在2020年2
但這次重點是加了聘請字眼 以台灣法規為例 一般買斷制 著作人格權仍在作者身上 此時買了後要修改9
這份契約最狠的部份是在於: 乙方所有收入都是甲方淨收益的分成。 契約中對淨收益的定義: 1.10 淨收益 甲方營運所獲直接收入扣除成本(包括但不限於渠道費用、運營費用等。)後的收益部份。8
這種合約條款和完淨收益不大於零的手法,大約二十幾年前教父二就提到 好來屋這樣玩小說作家。和作家簽約拿小說授權拍電影,支付方式就是電影 全球上市之後的「淨收益」。然後淨收益是負的,電影公司的製片和演員和 院線等賺飽飽的,作家一毛也沒拿到。 : 說難聽點,起點想的話可以全拿所有東西,然後一毛錢都不用給作者,出事的話責任還是12
是說那在起點寫同人的怎麼辦 我指的同人不是指日漫或美漫那些的 而是指「跟起點簽約的小說」的同人 之前都沒事應該是原作者懶得理吧 那新約上路後,是不是會被起點吉啊?44
: : 較詳細的條款 : : 看完這邊詳細條款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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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網小簡體轉繁中一點抱怨小弟一直以來幾乎都用起點在看書 有一點開始忍不了了 就是啊一些簡字轉繁中會讓人閱讀的很不爽 像是卜變蔔 這個在看詭秘真的會崩潰 因為這本主角就是占卜家啊36
[求書] 主角不要太強 世界觀灰暗的小說最近想看主角不要太強絕望感強一點的小說 最好是從根本的世界觀設定上就讓主角無法超強那種,但是要有超能力,我不太喜歡看沒 有超能力的小說 像是最近很流行的詭秘序列流 前幾天看了一本寶石貓寫的新書,把詭秘那種設定寫成無敵流,看了真的很不舒服滿臉問27
Re: [閒聊] 閱文集團官宣管理團隊調整簡單的來說 起點想走免費路線 增加讀者數量並提升IP價值 可想而知讀者會因此變得更具集中性 大者恆大 小者難翻身20
[閒聊] 漫畫會有跟風當紅作品現象嗎如題 像是網路小說或輕小說 常常某個題材或套路模板紅了之後 很快就會冒出一大堆跟風或模仿作 一眼就能看出是在學哪一部11
[問題] 輕小說作者是否為最大贏家以後不用找繪師了 網小預設都會有插圖 是否輕小說作者為最大贏家? --7
Re: [求書] 有沒有類DND的網小啊(嘗毒)我以前也是很喜歡「DND類型的小說」 後來才發現其實我更喜歡的是「西方奇幻的氛圍」 不光局限於DND,什麼題材的西方奇幻/劍與魔法我都喜歡看 結果後來誤入了DND圈內討論者的圈子,才發現DND 龍與地下城這個規則 與諸多世界觀的魅 力4
Re: [閒聊] 為什麼小說作者應該有獨立權力對岸最慘的就是 這是壟斷市場,起點背後是騰訊爸爸 其他大一點的網站只會在負面意義上的跟風 國家又限制出版業,文化娛樂都是要審查的 不簽就等於沒機會3
Re: [閒聊] 台灣ACG根本不缺劇本吧?是不缺劇本啊,一直都不缺 但沒人氣的話改編誰要看? 而且改編這東西不是說有受歡迎的劇本,改編成其他媒體也會受歡迎。 不然漫威不會拖到破產賣IP孤注一擲才成功, 尤其是小說改編,有些小說受歡迎的點要沒抓到,改編了也不會有人買單2
Re: [問題]常看日輕小說的人會覺得詭秘之主好看嗎?如果你看的輕小是近年轉生系或網文那種,那看詭秘應該不會不適應, 如果是更早以前的,那可能會有節奏不習慣的問題。 一本輕小說大概7~12萬字吧?輕小通常要在這字數下走完起承轉合一個段落, 不過對對岸的網路小說來說,這個字數通常還在起或承的階段。 不過詭秘雖然節奏長,但各階段都讓讀者保有期待感,所以也不會覺得冗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