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新聞] 醉男遭勸戴口罩暴怒 竟打斷超商店員10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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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EVENxELEVEN (原田都愛♥)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醉男遭勸戴口罩暴怒 竟打斷超商店員10根
時間: Sun Feb 5 14:37:47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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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劉人豪/台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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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男遭勸戴口罩暴怒 竟打斷超商店員10根肋骨!二審判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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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論特稿都不能貼!違者刪除(政治類水桶3個月),貼廣告也會被刪除喔!可詳看版規2023年02月5日 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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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劉人豪/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陳姓男子在超商擔任大夜工作,提醒周姓顧客戴口罩,沒想到遭酒醉的周男用玻璃瓶打到昏迷,送醫後頭部撕裂傷、眼骨裂開、10根肋骨骨折。台中地院一審依重傷害未遂罪判周男2年10個月,檢方不滿認為判太輕上訴,台中高分院認為的確過輕,且周男至今未能跟對方和解,改判3年10個月。可上訴。
回顧案情,陳男2021年10月23日凌晨2點多,在超商值大夜班,遇上22歲酒醉的周姓男子進門,陳男好意提醒要戴口罩,竟被周男持玻璃瓶打到昏迷,轄區警一分局獲報立即趕往,經查周男酒醉不戴口罩,經陳姓店員勸阻不聽,進而隨手拿店內物品丟擲,造成陳男頭部及身體多處受傷,店內陳設物品毀損。
周男當場被逮,依傷害罪嫌送辦,未戴口罩部分,依違反防疫規定函報主管機關裁罰。家屬當時也上臉書「爆料公社」發文揭露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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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男於檢察官偵查中及法院審理時,均坦承不諱,法院審酌,周男僅因口罩問題即心生不滿,用玻璃罐砸陳男後腦,抓陳男頭髮撞擊櫃檯,再以玻璃酒杯敲陳男頭部,不支倒地後又持續以腳踹踢陳男胸腹部,再持書本及酒精噴霧器砸頭部,導致陳男右側肋骨骨折(第5、6、7根肋骨)、左側肋骨骨折(第3、4、5、6、7、8、10根肋骨)合併血胸、顏面及後枕部撕裂傷與挫傷、腦震盪症候群、眼眶骨骨折、雙側肺挫傷等傷害。
所幸陳男住院後病況穩定,治療得宜才倖免於重傷害,腦部亦無明顯出血,其右眼窩骨折經評估無緊急開刀之適應症,右眼視力為0.9,尚未達毀敗或嚴重減損視能。陳男雖已出院,但現在手指都會麻抖、會暈眩,有詢問醫師,醫師說是腦震盪症候群。
台中地方法院一審時,依重傷未遂罪判周男2年10個月,檢方認為判太輕上訴,台中高分院認為,周男犯行影響抗疫工作進行,造成社會不安,其惡性非輕不宜輕縱,原判決尚嫌過輕,且周男至今未能與對方和解,改判有期徒刑3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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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重喔 ㄏㄏ
台中日常,大驚小怪
幹得好!就像像對岸一樣,不給口罩(核酸)魔人們一點教訓
智障是不會發現疫情是假的,疫情就不會結束
猴子一堆,抓也抓不完
10根是用踩的喔
檢方應該起訴傷害罪就夠了
粗殘台中
撞死人不是也差不多判這樣,算很重了啦,呵呵
法官判太輕了,打人打到這樣,以後可能有一輩子的後遺症耶
我覺得打得好!智障才會用自已的智障的觀點要人戴口罩!
不用自我介紹吧?
政府故意挑起紅衛兵批鬥大會,只有智障會被洗腦,被打剛好!
某樓智商堪憂
這可以造謠罰300萬嗎
22歲垃圾猴
沒鞭刑,別說重判。
這樣3年10個月 還可上訴 怎麼法官都不會遇到被打啊?
重傷害未遂,依法就是6年以下,說法官判太輕的真的拜託
多讀一下法律。
請鄉民解答本案可不可以再上訴
六年以下判3年10個月結果要人去讀法律?可以判6年啊…
那麼某樓該去念數學了
有這種本事,到臺中幼稚園門口勸退違停家長多好,不用「
回去講」就可以「認識什麼叫社會」
真是個適合小朋友成長的好地方
扯台中暴力?那屏東挖眼有比較不暴力?
10根是怎麼打的…
10根好慘
台中日常
幸福台中
鬼島司法不意外,重傷傷害兩加碼到三年而已
那要打到多重,才要判6年?
好誇張喔
10根太扯了吧...希望這種人都可以得到制裁欸不然遇
到也太衰
這個判太輕了吧
判太輕了吧有夠扯
這樣才三年喔
判太輕了吧,店員根本高風險行業
牠該判最重刑期,不得易科罰金
太扯了啦,真的很慘!
值大夜的店員真的很辛苦
倒不如用普通傷害罪致重傷,3-10 哈
可以直接判死了吧 這是要奪人性命嗎?
米國也是3年啊 一根肋骨3年
我到底看了什麼 這真的是也太恐怖
有人在偷臭官員智障???
說判死的?? 去看看酒駕啊!! 笑死!! 綠蛆養的?
蠻值得判死的啊
店員真的很無辜 以後看到酒醉的還是遠離一點
文就寫蠻清楚了,肋骨斷等其他症狀沒有到達重傷狀態,所
以只能用重傷未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