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NCC:買射頻物品 給我繳750元
目前這樣情況看來
可能要修電信相關法規吧
因為目前管制就是大多都管
也就是檯面上合法買賣都要認證
且認證台灣專規
然後問題在於這樣郵寄的都可以不用認證弄進來
以前遇過整批認證不過的,之後業者是用個別郵寄的方式來規避
而且如今網購量越來越大
也就是說這問題不改善
某程度上等於變相不利於正規認證業者
而一般民眾認為微弱信號東西影響不大
或者該產品也經過國際較有公信力的認證過了
如果要容納這些意見
那麼現行法規就得修正了
但怎麼修,修到怎樣程度
可能還有不少問題
像微弱信號的完全不管
原則上不可能
但可以這類採用更多種國際認證來放寬限制吧
--
那就會被擋下來啦
所以要加入大型經貿聯盟,主要認證一定過
你還是被NCC灌輸錯誤邏輯了...
其實不用修,那個都是他們行政命令層級就能解決的,
但就想推責任和(-7
今天你不管用什麼方式,海外貨物進口都要跟海關申報
偽造文書偷渡商品, 那NCC其實也抓不到
那今天他如果誠實申報有這類商品, 那就海關那邊扣錢就好了
偷渡的只能靠抽檢,也跟這些問題無關吧?
這個道理可以放在 藥品,食物,所有可能進口的商品上
偷渡的抽檢也是海關的工作, 因為NCC的資料是海關給的
偷渡成功的本來就沒有啥切結書、750了
NCC就是要將國際標準再提高, 所以國際認證=沒認證
其實這種很簡單抄美日的規定就好,但NCC的委員就不是
通訊專業的
找個理由收錢罷了想這麼多,實際根本沒在檢驗什麼,
我問gpt其他國家的RF管制規範也沒像台灣這樣管到海
邊
但是東西沒認證, 除非海關扣押交付NCC提供樣品驗證
那提供驗證紀錄資料後,如果通過也不應該再收取費用
那過去十幾年都沒收是NCC瀆職了嗎?導致國庫短收耶
所以NCC講的4萬商品裡面一定會有重複商品,根本沒有驗這麼多
台灣的代理進貨會需要提出驗證, NCC那邊就會多抽一筆錢
你說要修電信法的問題是, 所謂的射頻 他是"交通部"去管理的
48條 無線電頻率、電功率、發射方式及電臺識別呼號等有關電
波監理業務,由交通部統籌管理
以前跨國網購不多量少,特例處理。現在是特例多到不算特
例了
49條 為保障國家安全及維持電波秩序,製造、輸入、設置或
持有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者,須經交通部許可
如果NCC缺錢, 去跟交通部申請相關經費才對
NCC是加入WTO時承諾要成立的,才從以前其他單位職權裡拿
過來
因為這個電信法規已經明訂是交通部處理, 那行政上就應該要
有這一筆行政預算, 那請問交通部這方面預算為什麼不夠?
問題是真的有認證? 沒有吧,連檢驗都沒
前面有提到是為了堵代購等,收費只是找方法,但是爛方法
所以問題根本是跨國網購,而這問題源頭是管制法規不週全
當然這會有4-11的問題不能再深入討論
收費不是方法,因為國家有稅金可以去處理這個問題
你這納管機制根本上就有問題了,只能相信的做法廠商算
什麼認證
很多人去日本也是會買一堆台灣沒進口的藥
有一些成分的確也是台灣禁止的,那也不會要求人民多繳錢
今天只是要防代購,講難聽的就是禁止輸入就好了,然後炸鍋
今天收750已經等於是一種變相威脅的手段
NCC就只是想要賺錢=找一個事情做,實際上到底有沒有效果?
有效果那為什麼沒經費? 沒效果那為什麼還要收錢?
跨國商品讓海關去處理很難嗎? NCC也只是對資料而
已
我的觀點是檯面上商品需要認證,而郵寄的這種沒有。量少
時是一回事,但量多時有這個管道是對正規商品的不公,需
要改善,而這問題源頭在法規。僅此而已
管也輪不到ncc管 登錄海關民眾傳的資料沒實質作用
我也認為NCC的作法很爛,但有問題終歸是有問題,總要試著
量多量少都是海關的工作, 警察人力不足保護整個地區
改善,而根源在法規,個人認為修法是個較好的方式
你要跳出來當義警那是一回事, 你手伸出去跟人民要錢就不對
我也認為NCC的作法很爛
我提量多量少不是在講海關的工作量,而是在講對正規認證
商品的不公程度
國際認可東西,要裝清高自己想辦法處理
不是把鍋甩掉自己反而拿好處
也不用修 稅務工作和NCC無關
講代購根本是在騙你
進口量的問題和保護正規商家更本和NCC根本無關
不要再被騙了
一般跑代理也是收一次認證 剩下沿用
我也認為NCC的作法很爛
NCC真正要弄的是 頻率開放/國外認證是否沿用到國內
許可/已認證是否重複收規費而不是蝦雞巴搞
把其他部會的工作攬到自己身上就純惡搞沒啥好談的
我是不理解什麼叫做國際認可?有所謂的國際規範嗎?還是說
只要符合FCC,CCC或CE就可以了之類的?
「頻率開放/國外認證是否沿用到……」 這應該要修法吧?
收750跟認證根本是兩件事情,不要上綱到根本不該認證
這都還在行政層面啊 至於NCC沒委員可以開會是另一
件事
相關議題可以去看一下Wifi6爭議和當年Wii事件
這群人亂舉大旗的事一直沒少幹
法規沒有給NCC權限全收喔
那些問題就是該商品沒有符合台灣認證相關法規,所以我才
說要修法
好了辣 要護航NCC不如先幫他們找找哪一條法律規定規費
就說不用了NCC自己就在喊10mW考慮不收錢放行了
可以用來預收訴訟費的?
NCC自己打自己臉
你先去爬文 把一般稅務/NCC業務 這兩項搞清楚
NCC根本不該管水貨商的問題 海關都揪不出來 你這個坐辦
公室的揪得出來? 而且他的750根本沒有甚麼檢測程序 在還
沒有750之前 2部以下的郵寄 如果是透過網路申報 連進口
核准證都不用申請 只要自用切結就可以 不用錢 扯頻段 扯
安全根本莫名其妙 就算回到原本的3部以上 要600元的進口
核准證 NCC也沒有任何檢測安全的程序 只是要將核准證上
簽到機關主管 那就好笑了 一個自用切結書封存要750元 進
口核准證上簽呈辦 責任主管 機關主管三個關卡卻只要600
元 這600元還是2/5之前就已經有的 這合理?
不收錢但還是要申報自用進口,而這自用進口就是現行法規
下的特例,說不收錢但沒說不申報
原po你一直在那邊跳針是沒辦法說服人的
我也認為NCC的作法很爛
NCC認證是強制性的法規就是要NCC認證,要改成NCC完全不用
認證是不可能的,那等於把國家土地免費讓給別人用,所以還
是NCC自己怎麼認證的問題
因為很爛,所以我也沒在NCC護航洗地。而我認為問題根源在
法規,要改善這問題個人認為較好辦法是修法
根源叫做NCC不受監督
那假設NCC有所謂受監督 或者一開始就符合民意不收錢 但申報切結書是一定要有的,這是現行法規規定 然後就一切無事? 就是因為量越來越大 我認為有必要管制 因為這管道對正式認證的廠商不公 而這不公是基於認證規範跟所謂自用進口管道所產生的 我是在講這個 所以我上面論述就基本沒在講NCC
像wii當時就是這商品沒經過NCC認證,所以海關要扣。法規
就是說一定要認證才能和規販售
重點就不是販售 那和這次事件無關
我同意進口販售要NCC認證 但750的規範名目是甚麼 "自用
第二級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核准審查費"! "自用"!
過去8年與今年,作法有不同...?喔,有,今年可能要收錢?
:)
你為什麽要一直導向後續商業行為
現在就是一般自用都被掃到了 你還在商業
現在是NCC做不到 自攜不收錢耶
你愛講規定 那是不是可以扣上一條行政怠惰
若照法規,NCC應該是要想辦法阻止大量未經認證產品進入國
內,但是收750元解決不了這件事情,能解決的只有NCC自己的
業務量,這是我認為收750最愚蠢的地方
你有沒有發現 解釋 裁量 都在NCC手上
這點很搞笑 在這件事的初期討論 就有人提說收了750 人民
就不會想買水貨 業務量自然減少了 還可以提高國內電商的
營收
對消費者可能可以說是自用,但對賣方是商業
自攜是另一問題,我也覺得NCC相關規定很爛,比如應該比照
RMA模式才對
講到Wii就火大 原po知不知道NCC之後又轉彎說原本就有認證?
NCC官員表示,這是因為任天堂早已取得Wii的台灣認證,
民眾在國外只要買的是原廠產品,就沒有認證問題。
https://news.pts.org.tw/article/59992 公視報導NCC轉彎
Wii當時也是有個申請報備程序,應該是類似自用進口之類
這是指水貨,而正式代理貨販售也是要NCC認證
https://news.tvbs.com.tw/life/330932 Wii政策變變變之亂
對消費者來說,哪管你是哪個機關,當下就只是覺得「擾民」
我都報關了,海關也審完了,乾你NCC屁事,連文件有沒有
核對都不知道
民眾開心的不得了,一聽到消息馬上直奔機場,抱回心愛的遊
戲機;但誰也沒發現,NCC這回可搞出了大烏龍,原來Wii的內
部零件,本來就是台灣廠商代工,電磁形式早就經過台灣核可
,貼在遊戲機底部;也因此NCC改口,說扣留的2139台遊戲機
,通通可領回。

Wii申報那個是有找到NCC發的新聞稿講的。但看來最終是因
為台灣製造以認證過出口的才放行
我會推文不是原po有道理,而是原po一直跳針要讓人注意到
認證就假議題,現在擺明在討保護費而已
現在是覺得事情冷下來了,可以開始顛倒黑白了嗎?
因為很多人在講NCC,NCC很爛、NCC有問題。我也覺得是這樣
NCC很爛,NCC也有問題。但我認為還有個問題在法規,甚至
法規是根本問題
你只會跳針“你也覺得NCC很爛這句”,其他言論倒是很支持呢
我支持了NCC什麼言論?
我只是認為法規限制下有些事情一定得做而已
這個概念就是"我不是ooo的支持者,但我會投ooo"
有原po你這句話我就能放心噓了,噁心

法規要管頻段,要合規販售要認證,平行輸入要申報,這些
就是法規限制一定要做的。你意思是這些都不要做不要管?
收750有問題,但單單申報是法規規定要的
台灣不是大國強國,可以比照其他小國只要通過國際認證就好
也可以承認像FCC認證等有國內認證同樣效力
CE是強制認證的,很多產品要銷歐就一定有做,疊床架屋不必要
你一直講NCC很爛 但你知道你現在寫得像是IDCC體嗎?
https://i.imgur.com/omVZaNU.png 依政令 自攜輸入也是

要申請管制的 但實際上根本沒做 這就是NCC的要管要做
人家原Po前面多少人講的都不看了,我覺得也不用講啥道理了
,噓回來
攻三小
原po邏輯:我也覺得NCC有錯 但我不覺得錯在NCC ????
不就一紙行政命令就可以解掉的事情 在那邊扯
法院去年判那個廠商不用罰,那肯定得要修法來補這個漏
洞,但他們不趕快修法先搞出高額規費這種沒用又擾民的
昏招就很欠罵
NCC那幾篇聲明已經不是法源欠缺要修 是他整個部門欠修
什麼叫規費要預支訴訟費的
他們口口聲聲說符合法規 哪一條找出來嘛
NCC只收錢 根本沒管 自攜管給我看阿 攔外國遊客罰錢?
那些外國人用的射頻九成不合台規 擋下來阿
爆
首Po乳體 你大NCC最近很累很累,人力不夠所以現在開始買國外的射頻物品通通給我繳錢啊 像是:49
我家開報關行這規定原本是規定自用進口兩台之內包括兩台不用辦理進口許可證直接請聯 邦快遞或是dhl 通關即可,現在變成一律收費750 超過三台的話就要去ncc或是線上辦理自用進口許可證每個人一年上限是十台,且要辦理 自用進口要提供你買的產品頻率和輸出功率是否符合台灣規範,如果是wife6e目前台灣沒 開放所以進不來86
弱弱的問一下。 請問我買藍芽耳機回來,乖乖申報的話繳完錢。 我的設備會經過怎麼樣的科學檢驗呢? 我需要在哪邊等待我的設備檢驗完成,還是檢驗完成會郵寄來我給的地址? ...總不會我繳完錢,設備就直接從未知狀態變成安全了吧?33
話說回來 我有個問題 比如我今天帶一台可以上網的平板出去 在日本旅途的晚上科科笑看著四天王、沖繩女孩等作品 然後愉快的回國44
雙11時買了個手把 網拍還要800-1000,淘寶99人民幣免台灣運費進來500有找, 玩起來手感還不錯,八位堂再怎麼說都比台灣雜牌好上不少... 所以,如果我當時沒買,現在就是進來報關+750 = 1250的意思嗎?35
弱弱問一下,看底下推文指出這新規定的不合理之處 那有沒有什麼反對的方法? 例如釋憲之類(舉個例而已我也知道這根本不可能 不然未來搞不好又多什麼新規定,例如一年累計進口幾件以上要加抽營業稅之類的 不就只能任由喊價?75
鍵盤滑鼠 [閒聊] 無線滑鼠RMA要負擔進口審查費用 VR頭戴裝置 [情報] 在META官網購買VR,NCC要收750審查費43
以前Wii剛開始沒代理而有有水貨進來 當時NCC就說水貨上的藍芽裝置沒台灣認證是違法的 這個就引起爭議了 電信管制頻段需要 所以各國都有相關規範爆
這個目前看到的案例不合理的部分 1. 譬如說淘寶京東隨便買個藍芽鍵鼠手機,這種肯定沒有啥NCC認證 ->這種大機率被扣750 這也是管制射頻產品原本就是要管的東西,但是現狀是網購不OK,平常機場裝自用帶回可能 躲過,這邏輯就已經很怪了
爆
[爆卦] NCC是唯一全球每件審查的機構全球先進國家都採用抽查制度 比如 美國有FCC認證 歐盟有CE認證 日本有MIC認證爆
Re: [情報] NCC:買射頻物品 給我繳750元NCC又出來澄清了 【NCC澄清說明】 近日有傳言NCC規範民眾出國旅遊,把旅途中購買的藍牙耳機、手機等射頻管制器材帶回 國,都要繳交審查費!?而且每帶一部就要繳750元!? NCC特此澄清,民眾出國旅遊隨身攜帶回國自用的射頻器材,是不用繳交審查費用的!!21
Re: [情報] NCC:買射頻物品 給我繳750元除了標題跟補充說明有點新東西外,其他都是重申, 看了下簡單說就是「網購」一樣照收750, 畢竟誰網購不用寄送的,難道是人肉運送喔? 至於隨身攜帶超過5件一樣有機會,這有很難達成嗎? 首先要怎麼確認是個問題,13
[舊聞] NCC網路銷售中國水貨手機將重罰20萬!?1.網址︰ ※ 請附上有效原文連結或短網址 ※ 2.來源︰ LINE TODAY5
Re: [情報] NCC:買射頻物品 給我繳750元根據之前報關的經驗,NCC的審查頂多只是在網路上抓資料, 根本就沒有對物品作實際的檢測。 像是網路上這篇買筆電報關的過程 可以看到NCC所謂的審查是什麼樣的程度。5
Re: [無線] 所以現在到底有沒有wifi 6E可以用?-> 2023.11.03 TP-Link表示,目前產品正在申請認證中,獲得認證後即可銷售,預計會先推出Wi-Fi 6E 的Deco XE75與Arhcer AXE75,而12月推出Wi-Fi 7路由器Deco BE85。 但文章有一段 在數位部開放Wi-Fi新頻段後,NCC已開始進入法制作程序,根據電信管理法,修改低功率4
[討論] 很多人不知道各國都有一個NCC?看了很多討論,好像很多人不知道國外其實一樣有類似NCC 管理無線產品的單位,當然名稱都不同 只要是無線產品,就算是滑鼠、鍵盤、耳機這種,很多人提到沒有危險性的便宜小東西,一樣都要過認證,不然販賣甚至是使用都是違法的 例如:日本MIC(TELEC)、美加FCC、歐洲CE、韓國KC 拿我比較熟悉的日本來說 日本是你只要沒過認證的產品在日本使用就算違法3
Re: [討論] 持有通訊產品論件計費繳750的合理性何在是 : 人民的私有財產,拿著自己的私有財產,進入國門就要繳過路費,一件750元,這是不 是 : 太扯的暴政?如果是違法的,基本上應該禁止生產和使用,查到就沒收。而合法的物品 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