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今日Toyz直播懶人包
其實有點好奇耶,
法律上聚賭是違法的,判定上就是在公開場合賭博就要罰,
這個公開場合的判定是公眾場所或「長期不特定多數人可以出入」的地方,
就算是住家,如果長期有很多人在哪賭博也是符合公開場合的定義。
https://www.legis-pedia.com/article/crime-penalty/125
「假設住宅長期讓多數人或不特定人隨意進入、離開,就與公共空間相似,
不再是私領域空間,於這樣的住宅中打麻將可能成立賭博罪。」
如果真的還有其他受害人而且是長期,那光是爆出來的就至少有三次,
不知道他們都在哪賭?
刑法第 266 條
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賭博財物者,處三萬元以下罰金。
但以供人暫時娛樂之物為賭者,不在此限。
刑法第 268 條
意圖營利,供給賭博場所或聚眾賭博者,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九萬元以下罰金。
雖然也罰得很輕就是了。
儘管不是同領域,最近不少YT都有公開說自己在YT收入多少,
一些2x萬訂閱、影片4萬上下點閱的YT含業配收入應該都有近百萬。
https://youtu.be/XS_wDpjRTL8
比如這位去年YT給了1.5萬美金約台幣45萬,
還說業配部分比YT給的多不少,百萬應該跑不掉,
而且他應該不算特別紅的。
像Toyz每片點閱量都有他近十倍,收入照理也是好幾倍,
而台灣人年收入中位數也不過50萬左右,
說真的不是很能理解這種人,只能說骨子裡就有問題吧。
--
http://i.imgur.com/NPOsw0h.jpg
--
所以才過這麼久才報吧
可能定格他們都當過年去朋友家打麻將那種等級 那天有說
「聽到椅子邀他去玩牌很高興」
*可能丁特
場所不固定吧 至少丁特被拍的那個影片應該不是在金旋風
家,詐賭被抓包是椅子自己帶牌來金旋風家太可疑
幹連下篇看以為椅子過世!
不過 TOYZ現在應該是沒接案, 純影片的收益應該是不會太多
椅子以前工商接很兇啦,忘記哪個實況主還是他本人自己
說2~3個影片裡面就有一個有工商
他說他被周周拉去投資然後賠很多錢不是嗎
第一次是在TOYZ家打 第二次是在金旋風家 第三次TOYZ
總共三次而已
他說他的頻道兩個月400萬啊
這麼會賠 不要詐賭特哥 早點跟特哥的單 賺得比詐賭還多
已經到公海了
不少人爆料過 椅子工商價碼一直都是最頂的 他又是什麼類型
的業配都可以接
他不缺錢 只是想讓自己覺得除了主業他還能做得了其他
事 反正就是腦袋怪怪的
你要被抓到才算違法,你以為台灣賭場就新聞上被抓的那
些?多的是沒被抓到的好嗎
吸毒這波不知要賠多少錢
當他朋友真衰
核心問題就他的價值觀有問題+做人失敗結案
被抓到才違法,不過這件事已經上新聞炒蠻兇了。
以特哥的說法 椅子在HKE時月入幾十萬還是會跟家境
不是很好的雷神要好幾次幾百塊的餐費 不是說要錢是
錯的 但也能理解一點椅子的價值觀
檢察官還在睡
主要是看累積觀看吧 片量多每天的觀看也很可觀
roger說的是月薪25萬的時候會跟一個月薪1000還2000美的
雷神要麥當勞的午餐錢吧
然後那個才一百多塊 所以丁特一直很不能理解 因為他跟史
丹力都會請雷神吃飯
其實Toyz如果沒背刺朋友後面的事根本就都沒有了 把朋友
抓來詐賭 然後繼續詐朋友的朋友 導致揹了六百萬後來跑去
賣毒
不用到背刺朋友那麼晚 當初乖乖走鐘培生的合約就爽
爽過了 那張約那麼爽
賣毒跟詐賭沒因果關係吧 賠的錢早還完了
昨天他那樣講我以為是因為詐賭欠那條之後才開始跟周周走
賣藥的 原來不是喔?雖然他講的話也不能信就是了XD
椅子說周周賣藥是他應徵前,跟椅子後來賣麻無關吧
他販毒應該是沒牽扯到周周吧,不然應該也拉進去了
Toyz的態度來看 販毒跟周周有關早就拉著周周一起死了
toyz就自視甚高,他自傳就覺得其他人都是白癡,所以頻道
有成果之後就想要各領域都搞出點成就,證明自己超猛
最難以理解的還是背刺朋友,尤其慫恿主辦不讓史丹利參賽
真的完全無法理解,根本沒好處
離隊看得懂,不讓參賽那段看不懂
那張約不太好吧==
靠邀 賺幾百萬的人 會怕被罰那幾萬塊嗎
有沒有達人想做個toyz編年史?
違約金不是兩百萬美元嗎
11
Re: [閒聊] 統神這波真的輸慘了其實講白點 就是Toyz的狗 一直以來都不認為自己比前世界冠軍差 不管本職打遊戲還是人品素質IQEQ 所以工商期間被Toyz電爆沒做事前功課 單挑完也不認帳不改名(賴皮豬都想賴掉) 就可以看出Toyz的狗 真正不爽的點是 在公開場合8
[閒聊] 台灣動漫類YT收入首先可以參考一下這篇,有講收益計算方式。 #1Y0nbSnk (C_Chat) 懶人包就是,如果影片時長差不多、觀看客群差不多、主題都是非財經綜合類, 那點閱收益就不會差太多。 然後我在YT滑一滑看到這個:6
Re: [新聞] 台灣YouTuber收入最高是他! 月入46雖然不是YT,不過這篇報導確實講的有問題。 YT分潤計算有幾個重點: 第一,點閱收益不是看有幾個人看你的影片,是有幾個人看了你影片裡的廣告 (有買會員的人直接視為有看廣告,但如果安裝擋廣告就不算收益)。 第二,不同的廣告收益不同,因為YT會依照觀看者使用習慣跟地區配置廣告,6
Re: [新聞] 高調炫富不抓你抓誰!桃園男開超跑戴哇靠吸金上億這麼多錢 剛剛好奇翻了一下法條 依賭博罪刑法第266條規定,不論民眾是實體賭博或線上賭博,凡涉及賭博行為,賭博罪罰 則最高重罰5萬;針對意圖營利、提供賭博場所者,則根據刑法268條判決,得處3年以下有 期徒刑,得併科9萬元以下罰金。5
Re: [新聞] 我沒有賭博! 陳柏惟:你們有檢舉過爸媽直接把賭博跟打麻將劃上等號欸 覺青經典的詭辯套路,把不相干的東西綁定,然後說你否定其一就是否定所有 先不說邏輯謬誤了,對於賭博罪的解釋,法盲成這樣,真的是立法委員嗎? 先來看看實務見解怎麼說 司法院院字第1458號(一):「在自己住宅或家室內賭博財物。非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不成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之罪。」5
Re: [新聞] 20歲男抖音秀名車戴水鬼 警起底揭真相!看了一下底下推文,好奇去找找賭博罪的刑罰 賭客: 刑法第266條規定:「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 之場所賭博財物者,處5萬元以下罰金。以電信 設備、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相類之方法賭2
Re: [問卦] 這次同志遊行的目的是要爭取什麼?看看六色彩虹的紅色的訴求是什麼 什麼是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0條? 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鍰:- 如果公開承認賭博了幾百萬 這樣會被抓嗎? 是只罰9000? (一)取締非法賭博的執法依據為何? 1、刑法第266條規定「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賭博財物者,處1千元以下罰金」
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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