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請教24小時內聲請法院羈押的起算時點...
※ 引述《MrTaxes (謝謝提醒)》之銘言:
: 第 93 條
: 被告或犯罪嫌疑人因拘提或逮捕到場者,應即時訊問。
: 偵查中經檢察官訊問後,認有羈押之必要者,應自拘提或逮捕之時起二十四小時內,以聲: 請書敘明犯罪事實並所犯法條及證據與羈押之理由,備具繕本並檢附卷宗及證物,聲請該: 管法院羈押之。....
: 請問以柯文哲的情況...
: 所謂二十四小時內的起算點是從何時開始計算?
: 是從當庭逮捕開始嗎? 還是從檢察官訊問開始?
: 那麼之前廉政署訊問的時間就不算了嗎?
: 那麼從被告的人身自由的利益來看,是否當初就不應該配合一同前往廉政署?
: 而應該堅持在家等拘票,這樣就可以讓檢方提早羈押聲請,再看法院決定,
: 被告就可以少耗掉前面那一段時間,也迫使檢方可以提早向法院提出羈押聲請。
: 如果從被告訊問的整體時間來看的話,一開始若不配合到場,可能可以更省時吧。
: 請問這樣解讀法條對嗎? 請教大家 謝謝
剛好在八卦板看到有人轉貼法老王 - 王至德律師的臉書
內容剛好回答了這個問題 以下轉貼王律師的說法
法老王 - 王至德律師
【柯文哲的逮捕】
大家好,我是法老王,叫我暗黑法律界的金城武就可以了。
這件事可能有人霧裡看花,幫大家整理一下,先是8/29柯P被搜索,然後有趣的來了,柯P是「自願」陪同檢方去廉政署配合調查的,其實柯P如果一開始就拒絕配合的話,那檢察官就只能現場拘提帶走,那就要從拘提時起算24小時內放人或是羈押,不過因為柯P是自願到場,所以根本沒有24小時的問題,只要沒人提,檢察官想問多久就問多久。
柯P的辯護律師是一個資深的檢退律師,不知道為什麼在第一時間沒有要柯P拒絕配合調查,故意讓檢察官不得不現場拘提柯P,這樣就可以開始起算這「24小時」,那至少今天就可以確定是要放人還是要羈押。
如果不是因為不小心沒注意到的話,有可能是一開始想爭取不要被羈押,因為如果拒絕配合的話,那檢察官就可以說柯P這麼想離開就是有逃亡、串證之虞,所以應該押!因此一開始先同意配合,那至少還有機會回家。
只是沒想到的是在廉政署詢問的時候就問超久,一直到三更半夜才說要移送到地檢署複訊,這個時候律師可能經看苗頭不對,應該會聲押了,所以趕快表示不要夜間訊問(其實應該是說不要繼續被訊問),因為柯P是自願到場的,所以只要不同意繼續訊問,那柯P就可以自行離開了喔,但是檢察官其實也早就準備好了,當柯P一表示拒絕繼續訊問的時候,檢察官立刻當庭逮捕他,讓柯P想走也走不了。
你說柯P的律師沒想到這一點嗎?肯定有的,不過如果這個時候還不讓檢察官逮捕的話,那「24小時」就一直沒有起算,柯P就只能一直陪他們耗下去,讓他們逮捕後至少可以逼檢察官得在24小時之內聲請羈押,是的,到這個階段,已經很明顯了,檢察官有9成的機率會聲請羈押柯P(搞這麼大動作結果讓柯P回家也太搞笑了) 。
不過柯P的律師也準備好了,檢察官一逮捕,他們就立刻表示要聲請提審,也就是要先讓法官審理這個逮捕的程序是否合法,不合法的話,就得立刻放了柯P,如果合法的話,那檢察官就可以繼續偵訊柯P。不過結局應該不用怎麼猜了,就算逮捕程序不合法,只要檢察官一放人,門口一定會有另一張拘提票在等著柯P,只要一出地檢署門口,就會立刻再拘提他,把柯P再送回地檢署的拘留室等著被檢察官聲請羈押了。
這場精彩的鬥法大會,還沒結束呢,我們繼續看下去。
#柯文哲 #柯P #京華城
=============================================================================
不過我想到另外一件事
雖然自願到場的起算時間比較延後
但是至少不用像被拘提那樣上手銬
且自願前往感覺比較坦蕩 因為這案子是社會矚目
雖然被多佔用了時間 但多少有顧及到社會觀感
被拘提上銬的畫面可能會太震撼
--
以前檢座的這樣建議 很沒意義
假設提審認逮捕不合法 檢有什麼理由再馬上開拘票逮
捕?這樣再次提審也是馬上釋放吧?能否解惑一下
整個過程不是只有在地檢署或法院內 全國民眾都在看
讓整個過程拖得越長 就越能吸引到一些人的同情
爆
Re: [新聞] 京華城案還沒問!柯文哲拒夜訊嗆「當庭逮轉載自 法老王-王至德律師 fb 【柯文哲的逮捕】 大家好,我是法老王,叫我暗黑法律界的金城武就可以了。 這件事可能有人霧裡看花,幫大家整理一下,先是8/29柯P被搜索,然後有趣的來了,柯P 是「自願」陪同檢方去廉政署配合調查的,其實柯P如果一開始就拒絕配合的話,那檢察71
Re: [爆卦] 柯拒夜間偵訊 檢諭知逮捕簡單講 依刑事訴訟法第228條第4項規定 諭知逮捕之合法程序 因為柯只是偵查中被告 而且他到案的時候並沒有受到身體自由的拘束63
Re: [新聞] 快訊/柯文哲遭「當庭逮捕」 拒絕夜間檢察官不能讓柯、彭二人離開,表示他們不認罪且檢方認為有串證之虞,這其實已透露檢 察官的心證,明天一定會聲請羈押;除非柯、彭睡一覺起來後改口認罪。 至於為何要當庭逮捕?因為柯在白天是自願隨檢廉去接受詢問的,沒有經過拘提、逮捕等 強制處分,換句話説他的人身是自由的,也可以自由離去,所以檢察官必須向其宣告逮捕 ,才能限制他離去。檢察官依法本來就有拘提、逮捕的權限,只是依憲法及刑事訴訟法之55
Re: [新聞] 逮捕柯文哲、聲押彭振聲 北檢:有事實再補充一下今天檢察官搜索完柯家後約談柯 並沒有限制人身自由的情形 檢察官能限制人身自由的就兩種 「拘提」跟「逮捕」 而先做了這兩個動作後32
Re: [新聞] 逮捕柯文哲、聲押彭振聲 北檢:有事實先講結論 今天的爭議點會在 刑事訴訟法第228條第4項但書的「逮捕」 是不是能作為被告拒絕夜間訊問而要拘束人身自由的手段? 首先44
[討論] 檢方當庭逮捕 有其道理看到某板部分id開始洗政治迫害 覺得傻眼 首先 辦刑案時 為了解案情11
Re: [新聞] 京華城案還沒問!柯文哲拒夜訊嗆「當庭逮轉載自 法老王-王至德律師 fb 【柯文哲的逮捕】 大家好,我是法老王,叫我暗黑法律界的金城武就可以了。 這件事可能有人霧裡看花,幫大家整理一下,先是8/29柯P被搜索,然後有趣的來了,柯P 是「自願」陪同檢方去廉政署配合調查的,其實柯P如果一開始就拒絕配合的話,那檢察9
Re: [討論] 阿北拒絕夜間偵訊、逮捕,提審第 100-3 條 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詢問犯罪嫌疑人,不得於夜間行之。但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 限︰ 一、經受詢問人明示同意者。 二、於夜間經拘提或逮捕到場而查驗其人有無錯誤者。8
Re: [新聞] 京華城案還沒問!柯文哲拒夜訊嗆「當庭逮小草就是這點很棒 對自己的無知充滿自信急著表現 搜索票記載貪污案件 可是 柯文哲昨天是「自願」到庭接受訊問10
Re: [新聞] 柯文哲拒絕夜間偵訊嗆「當庭逮捕我」這篇有勘誤啦 現在是柯文哲拒絕夜間詢問 檢察官要留他,請示主任檢察官後決定逮捕 意思就是給你睡,明早起床繼續訊問 律師則去向法院聲請提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