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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閒聊] 請教24小時內聲請法院羈押的起算時點...

看板Examination標題Re: [閒聊] 請教24小時內聲請法院羈押的起算時點...作者
MrTaxes
(謝謝提醒)
時間推噓 2 推:2 噓:0 →:3

※ 引述《MrTaxes (謝謝提醒)》之銘言:
: 第 93 條
: 被告或犯罪嫌疑人因拘提或逮捕到場者,應即時訊問。
: 偵查中經檢察官訊問後,認有羈押之必要者,應自拘提或逮捕之時起二十四小時內,以聲: 請書敘明犯罪事實並所犯法條及證據與羈押之理由,備具繕本並檢附卷宗及證物,聲請該: 管法院羈押之。....
: 請問以柯文哲的情況...
: 所謂二十四小時內的起算點是從何時開始計算?
: 是從當庭逮捕開始嗎? 還是從檢察官訊問開始?
: 那麼之前廉政署訊問的時間就不算了嗎?
: 那麼從被告的人身自由的利益來看,是否當初就不應該配合一同前往廉政署?
: 而應該堅持在家等拘票,這樣就可以讓檢方提早羈押聲請,再看法院決定,
: 被告就可以少耗掉前面那一段時間,也迫使檢方可以提早向法院提出羈押聲請。
: 如果從被告訊問的整體時間來看的話,一開始若不配合到場,可能可以更省時吧。
: 請問這樣解讀法條對嗎? 請教大家 謝謝

剛好在八卦板看到有人轉貼法老王 - 王至德律師的臉書

內容剛好回答了這個問題 以下轉貼王律師的說法

https://reurl.cc/WNvK5y

法老王 - 王至德律師
【柯文哲的逮捕】
大家好,我是法老王,叫我暗黑法律界的金城武就可以了。
這件事可能有人霧裡看花,幫大家整理一下,先是8/29柯P被搜索,然後有趣的來了,柯P是「自願」陪同檢方去廉政署配合調查的,其實柯P如果一開始就拒絕配合的話,那檢察官就只能現場拘提帶走,那就要從拘提時起算24小時內放人或是羈押,不過因為柯P是自願到場,所以根本沒有24小時的問題,只要沒人提,檢察官想問多久就問多久。
柯P的辯護律師是一個資深的檢退律師,不知道為什麼在第一時間沒有要柯P拒絕配合調查,故意讓檢察官不得不現場拘提柯P,這樣就可以開始起算這「24小時」,那至少今天就可以確定是要放人還是要羈押。
如果不是因為不小心沒注意到的話,有可能是一開始想爭取不要被羈押,因為如果拒絕配合的話,那檢察官就可以說柯P這麼想離開就是有逃亡、串證之虞,所以應該押!因此一開始先同意配合,那至少還有機會回家。
只是沒想到的是在廉政署詢問的時候就問超久,一直到三更半夜才說要移送到地檢署複訊,這個時候律師可能經看苗頭不對,應該會聲押了,所以趕快表示不要夜間訊問(其實應該是說不要繼續被訊問),因為柯P是自願到場的,所以只要不同意繼續訊問,那柯P就可以自行離開了喔,但是檢察官其實也早就準備好了,當柯P一表示拒絕繼續訊問的時候,檢察官立刻當庭逮捕他,讓柯P想走也走不了。
你說柯P的律師沒想到這一點嗎?肯定有的,不過如果這個時候還不讓檢察官逮捕的話,那「24小時」就一直沒有起算,柯P就只能一直陪他們耗下去,讓他們逮捕後至少可以逼檢察官得在24小時之內聲請羈押,是的,到這個階段,已經很明顯了,檢察官有9成的機率會聲請羈押柯P(搞這麼大動作結果讓柯P回家也太搞笑了) 。
不過柯P的律師也準備好了,檢察官一逮捕,他們就立刻表示要聲請提審,也就是要先讓法官審理這個逮捕的程序是否合法,不合法的話,就得立刻放了柯P,如果合法的話,那檢察官就可以繼續偵訊柯P。不過結局應該不用怎麼猜了,就算逮捕程序不合法,只要檢察官一放人,門口一定會有另一張拘提票在等著柯P,只要一出地檢署門口,就會立刻再拘提他,把柯P再送回地檢署的拘留室等著被檢察官聲請羈押了。
這場精彩的鬥法大會,還沒結束呢,我們繼續看下去。
#柯文哲 #柯P #京華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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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我想到另外一件事

雖然自願到場的起算時間比較延後

但是至少不用像被拘提那樣上手銬

且自願前往感覺比較坦蕩 因為這案子是社會矚目

雖然被多佔用了時間 但多少有顧及到社會觀感

被拘提上銬的畫面可能會太震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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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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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108/31 12:09以前檢座的這樣建議 很沒意義

maymaywooed08/31 13:08假設提審認逮捕不合法 檢有什麼理由再馬上開拘票逮

maymaywooed08/31 13:08捕?這樣再次提審也是馬上釋放吧?能否解惑一下

KevinOConnor08/31 14:07整個過程不是只有在地檢署或法院內 全國民眾都在看

KevinOConnor08/31 14:09讓整個過程拖得越長 就越能吸引到一些人的同情